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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團反對公共服務節目播出比例下限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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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二十八日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繼續召開第五至六場「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公聽會,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提出通傳法納入保障勞動條件和組織財務透明等規範,婦女新知基金會和學者表明反對商業廣播電視的公共服務節目播出比例下限鬆綁。

NCC主委蘇永欽表示,今天公聽會結束後,NCC將彙整各方意見,納入評估,十月二十日還會召開第二階段公聽會。

婦女新知基金會和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羅世宏皆提到PEG(公共服務、教育與新聞、政令宣導」節目播出比例下限議題。婦女新知基金會指出,原廣播電視法第十六和十七條對於廣播電台和電視每週播出PEG節目比例訂有下限,若通傳法解除下限,可能造成商業廣電向娛樂轉,更赤裸裸追逐收視率,造成台灣廣電生態更惡化。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 (記協)、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和媒體改造學社則提出說帖,建議通傳法納入新聞自主權與勞動權、組織財務透明和外部監察人等三項制度。

記協指出,新聞媒體單位在實際運作時,普遍發生違反勞動基準法的情形,近年多家媒體以大環境景氣不佳為由逕自關廠或裁員減薪,媒體主管機關應明文將勞動條件保障列為申請執照、換照與評鑑項目,並要求媒體資方定期公開財務報表。

NCC官員表示,目前媒體主管機關對於勞動權的規範較低,主因是勞動法令已有相關保障。至於對財務管理,現行法令要求進入媒體業要提供財務規劃,廣電換照要通過評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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