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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林電廠案環評初審未過 空污排放有歧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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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十五日電)環保署環評委員會今天進行台電大林電廠更新改建計畫第三次專案小組初審會議,此案影響大高雄的空氣品質,高雄市府會反對,並和台電見解分歧,環評委員會認為全案再次初審時,台電和高雄市應先自行溝通空污物的排放基準。

台電公司在這次初審會議中所提出資料顯示,大林電廠更新改建前,空氣懸浮微粒實際排放量平均值是每年五百四十九噸,遠低於排放許可證所核定的年排放量,在更新改建後,四部新機組的實際排放量仍在許可範圍內。

不過,在場旁聽的地球公民協會批評,台電避重就輕,採用有利於己的「許可排放量」,高雄市環保局的資料顯示,大林電廠燃媒發電,四具新機組運轉後,懸浮微粒將增加四倍,二氧化碳增加一千多萬噸,目前高雄市每人年均二氧化碳排放量已是世界第一,屆時會從三十四點七噸暴增到四十三噸。

多位高雄市議員在去年十二月底舉辦公聽會,表達反對大林電廠的開發計畫,並提案予以封殺,高雄市長陳菊的立場與議會一致,高雄市環保局盤查大林電廠懸浮物排放量,採取實際排放量,也與台電認定的許可排放量,有三、四倍的差距。

這個排放量認定基準的差異,也成為環評委員會初審的討論焦點,環評委員會原訂三次初審後就將全案送進環評大會審查,今天決定擇日第四次初審,希望台電與高雄市環保局對污染物排放量認定基準進行溝通。

在場的台電發言人杜悅元表示,台電將會改用實際排放量,重新計算大林電廠案的空污排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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