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加拿大移民紙與綠卡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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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的一切資料與條件合格以後,加拿大移民部將向申請人發”加拿大移民簽證”,即”加拿大移民紙”。

“加拿大移民紙”一式多份,是申請人進入加拿大的合法簽證,申請人持加拿大移民紙可順利離開原居住國並進入加國海關或口岸報到,稱為”入境登陸”,此時加拿大移民官會在”移民紙”上簽字,並將其中一頁交給申請人,這頁檔成為申請人此後在加國長期定居的合法身份,等同於”綠卡”。持此頁檔的加拿大移民在加國被稱為”加國永久居民”,但繼續持有原居住國頒發的護照。

加國的法律規定,加拿大移民除了不能參加競選和投票以外,在經商就業,學習深造,社會和醫療福利等方面享有與加國公民同等的權利,同時也應承擔與加公民同等的義務,如照章納稅和遵守法律等。在加國經商就業,求學深造,享受社會醫療福利等方面,不存在”永久居民”和”加國居民”之別。

加拿大移民在加國定居的三年以後如無重大的犯罪過失,就可以申請成為”加國公民”,並領取加拿大護照。加拿大移民所持的”綠卡”或”永久居民身分”沒有有效期限的限制,只要不違反加國的法規,可以在數十年內保持”綠卡”,也可不申請”加國公民”身分。加拿大承認雙重或多重國籍。

中國政府禁止其公民保持雙重國籍,所以到加拿大移民的中國大陸人一旦在加國定居三年並獲得加國公民身分以後,就失去了中國國籍,不再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 文章來源:中國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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