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38坪隔11房出租無法管 北市將建議中央修法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10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郭美瑜台北十三日電)台北市議員林奕華今天指出,北市羅斯福路一間三十八坪大房間,被隔成十一間小房間再轉租給學生,每房還有獨立電表,嚴重影響公安。北市建管處對此表示,由於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未規範隔間數,電錶則由台電核准設立,北市無權管理,若法令有不合理處,將建議中央修法。

林奕華指出,她日前接獲羅斯福路三段三百三十三巷「五福大廈」住戶投訴,有房東將三十八坪大的房子隔成十一個房間,每間獨立一個電表,再轉租給學生,若夏天冷氣全開,恐造成公安問題。

林奕華指出,建管處將房東隔間的行為僅視為「室內裝修」,只要建築師查核室內裝修圖說並簽章負責後,即可向建管處備查,完工後再將相關圖說向建管處申請室內裝修合格證明,不過,房東在鄰居抗議後才送件建管處,未拿到室內裝修合格證明就開始出租房間收租金,建管處卻無法可罰,實在誇張。

林奕華指出,據她了解,當事那名房東是二房東,是以個人名義向大房東租屋,但實際上她懷疑是專門租屋改裝、收取暴利的租屋集團所為,疑以低價的租金租屋,隔間後再收取租金,一個月可回收兩倍租金,難怪高度住宿需求的地區,住家被隔成多間出租的情況嚴重,但建管法、消防法令卻無法可管,政府不能坐視不管。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