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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耀傑:魯迅與許廣平的事實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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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1日訊】在我的記憶裡,關於魯迅的最為感人的文字,出自年僅15歲的中學生、北大教授馬漁幼之女馬玨的《初次見魯迅先生》。這篇文章以赤子純真記錄了閱讀魯迅作品的原初印象:「看了他的作品裡面,有許多都是跟小孩說話一樣,很痛快,一點也不客氣;不是像別人,說一句話,還要想半天,看說的好不好,對得起或者對不起人。」

馬玨想像中的魯迅「大概同小孩差不多,一定是很愛同小孩在一起的」。等到魯迅到她家裡走訪時,她親眼見到魯迅「穿了一件灰青長衫,一雙破皮鞋,又老又呆板,並不同小孩一樣」,「手裡老拿著菸捲,好像腦筋裡時時刻刻都在那兒想什麼似的。」又見「衣架上掛了一頂氈帽,灰色的,那帶子上有一絲一絲的,因為掛得高,看了不知是什麼,踮起腳來一看,原來是破的一絲一絲的。」於是,她只好在文章末尾感嘆道:「魯迅先生就是這麼一樣兒的人啊!」

對於馬玨這篇赤子純真、童言無忌的文章,魯迅基本上是認同的,他與後來成為北大校花的馬玨保持了多年聯絡,並且把該文收入了自己編選的《魯迅著作及其他》一書。然而,當下許多吃魯迅飯的專家學者,卻偏偏走上了為馬玨和魯迅所共同鄙視的「說一句話,還要想半天,看說的好不好,對得起或者對不起人」的為人為文的窄路子,以至於「莫須有」地製造著一波又一波「皇帝的新裝」式的文壇鬧劇。

1936年10月19日,魯迅去世。由成舍我主辦的北京《世界日報》於第二天刊登《周夫人述悲懷》,其中介紹說:「魯迅除有愛人許景宋女士及一子,隨同在滬外,北平西三條二十一號寓所,尚有八十餘歲老母,及妻朱女士。」

1947年6月29日,朱安去世。許廣平收到喪電,當即匯去一百萬法幣的喪葬費用。一年後,她在一篇文章裡寫道:「魯迅原先有一位夫人朱氏,……她名『安』,她的母家長輩叫她『安姑』……」,從而成為第一個在公開發表的文字中為朱安留下真名實姓的人。

上述事實充分證明,魯迅與許廣平以及當年的公共媒體,並不否認他們在同居生子之前,並沒有與原配妻子朱安正式履行離婚手續的事實重婚。但是,在周海嬰的《魯迅與我七十年》中,事實重婚的魯迅與許廣平、周建人與王蘊如,反而變成了受害人,幫助妻妹羽太芳子打離婚官司的周作人及芳子本人,反而變成了迫害者:「周作人對胞弟的逼迫,甚至直到解放後仍不肯罷休。他唆使羽太芳子向法院狀告建人叔叔『重婚』。」

為了替魯迅和周建人的事實重婚進行道德辯護,魯迅博物館前輩學者的姚錫佩女士批評周作人說:「可見他在對待其兄弟的婚變上,是何等的不寬容,是何等的有違人情物理,是何等的不論自然和事功!……他偏執於個人的情感,一味站在不願離婚的一邊,竟成了舊道德的代言人。」

稍微明白歷史常識的人都應該知道,魯迅、周作人、胡適、陶孟和等人當年所堅決反對的,是男人可以自由納妾卻偏偏要求女性節烈的「舊道德」,卻從來不包括周作人一貫信守的為尊重弱勢女子而反對事實重婚的並不老舊的「舊道德」。對於魯迅和周建人在沒有正式履行離婚手續之前,就與第三者非法同居的重婚事實,一名嚴謹理性的現代學者儘管可以不從道德意義上做出肯定或否定的價值評判,甚至可以在以人為本的人性層面上予以充分的寬容及美好的禮讚,卻不可以從現代法律的意義上一筆抹殺已經存在的事實重婚,更不可以把依法維護合法婚姻的周作人,斥之為「逼迫」和「舊道德的代言人」。無論人類社會如何進步,事實重婚都是被低調寬容的對象而不是被高調弘揚的美德。

同樣是為了替魯迅辯護,許多研究者把魯迅與周作人兄弟失和的所謂「真相」,鎖定於周作人的妻子羽太信子(周信子)當年有歇斯底里的精神「病症」。但是,信子到底有沒有歇斯底里的精神「病症」,迄今為止並沒有發現確鑿無疑的病案記錄。曾經在仙台醫學專門學校攻讀醫學的魯迅,反而在1928年8月15日致章廷謙信中介紹說:「我總覺得我也許有病,神經過敏,所以凡看一件事,雖然對方說是全都打開了,而我往往還以為必有什麼東西在手巾或袖子裡藏著。但又往往不幸而中,豈不哀哉。」

1930年2月22日,魯迅又在致章廷謙信中寫道:「疑古和半農,還在北平逢人便即宣傳,說我在上海發了瘋,這和林玉堂大約也有些關係。我在這裡,已經收到幾封學生給我的慰問信了。但其主要原因,則恐怕是有幾個北大學生,想要求我去教書的緣故。」

與此相印證,周作人在同年3月31日致江紹原信中,以其刀筆吏的眼光批評說:「魯迅精神異常,我久與之絕,……魯曾說北大學生叫他來教書,錢玄劉半因怕奪他們的飯碗,故造謠說他發瘋云云,即此一端可以見其思路之紛亂了。」
在我看來,魯迅與周作人的兄弟失和,根本原因就在於兄弟二人的路徑選擇和價值取向方面的不能容忍與不可調和。羽太信子即使確實有歇斯底里的精神「病症」,也只是一種外在誘因。把兩名成年男人之間的情感決裂完全歸咎於從日本遠嫁中國的外籍女子,無論如何都是不人道和不文明的。@

(文載《南方週末》2008年11月13日)(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美東時間: 2008-11-20 21:35:03 PM  【看農曆】
本文網址﹕http://www.epochtimes.com/b5/8/11/21/n233653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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