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行東主安排司機頂包重囚

【大紀元12月12日訊】區域法院11日裁定,的士車行東主袁新榮及關發昌,安排司機替租用有關車行的士的司機「頂包」,罪名成立,分別被判入獄4年半及4年。

暫委法官沈小民宣判時表示,案件涉及重大的公眾利益,須判處被告入獄以示阻嚇;並指出,被告的罪行破壞道路交通制度,危害其他道路使用者的生命安全。

有的士團體承認,頂包情況普遍,部份司機欠缺法律意識,相信這次判刑有阻嚇作用。有的士司機指,部份快將被扣滿15分司機,擔心一旦停牌影響生計,願意以每扣1分,付1千至2千元代價,要求頂包代為出庭認罪,但近期警方加強打擊,頂包情況已收歛。

銀龍的士有限公司東主袁新榮,2005年8月要求司機冼岐海替1名租用「銀龍」的士的司機「頂包」,承認1項違反交通條例罪名;冼岐海其後獲得1,950元作為報酬。後又安排冼岐海替其他租用「銀龍」的士的司機「頂包」,分別承認5項違反交通條例罪名,每案收取1,500元作為報酬。

而袁新榮2005年10月還介紹冼岐海與順寶汽車有限公司東主關發昌會面,冼岐海先後14次替租用「順寶」的士的司機承認觸犯交通條例罪行,每次收取1千至1千5作為報酬。

冼岐海較早時被起訴,他承認兩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名,去年10月被判入獄16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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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東時間: 2008-12-11 21:54:32 PM  【萬年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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