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薪80萬國企高管 1個月赴澳門賭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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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4日訊】今年10月,海南民生燃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朱德華涉嫌受賄、挪用公款案在海口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這位副廳級的董事長涉足賭場欠下巨額賭債。為還賭債,他憑藉職權大肆受賄、挪用公款,最終將自己賭向了深淵。

據檢察日報12月23日報導, 今年60歲的朱德華,曾任海口市人民武裝部政委,海口市委常委,海口市長流新區管委會副主任,海口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海口市煤氣管理總公司董事長,海口市燃氣集團公司董事長等。

2001年下半年,身為海口市煤氣管理總公司董事長的朱德華到香港洽談項目時,港商陳某帶他到澳門一家娛樂場所賭博,這是朱德華初次涉賭。

很快,朱德華變了。再後來,他染上了賭博的惡習,成了香港、澳門一些賭場的常客。最多的時候,他一個月要赴澳門賭9次。據有關部門統計,他先後從深圳、海口口岸出人境120餘次,涉賭達117次。

賭徒無贏家,這是賭場屢試不爽的規律,朱德華也不例外。很快,他欠下了巨額賭債。為了賭博和還債,朱德華鋌而走險,利用職務之便,大肆挪用公款、收受賄賂。

儘管如此,他欠下的澳門高利貸人的巨資以及朋友的借款,還是無法還上。借款時間長了,債主失去了耐心。2007年10月,一紙有關朱德華赴港澳賭博欠債的情況反映材料寄到了海口市紀委。

經查,朱德華存在嚴重的經濟問題。2007年12月21日,海口市紀委將朱德華案移交海口市檢察院立案偵查。同月29日,朱德華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刑事拘留。2008年1月10日,朱德華被依法逮捕。

辦案檢察官提訊朱德華時,朱德華一開始擺出了一副滿不在乎的樣子。他認為自己賭博的錢是借來的,不屬於受賄,至於賭博,那是個人的私事,最多是違紀。

檢察機關認為,朱德華身為國有企業的負責人,無視國法,利用職務之便,收受港幣145.78萬元、人民幣99萬元,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數 額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挪用公款人民幣88.78萬餘元用於賭博及還債,數額巨大且不退還,應當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朱德華從部隊轉業至地方不滿兩年就當上了海口市委常委,當時他年僅38歲,別說在海口,在全國也算得上是年輕幹部。據他自己說,到燃氣股份公司工作後,他的年薪高達80萬元。

在法庭上,朱德華這樣懺悔:「我沒有珍惜這一切,染上了賭博,毀了我的一生,給家庭帶來極大痛苦,給工作帶來損失,給社會帶來巨大的影響。」當提到年近九旬的老母親時,朱德華淚流滿面,不能自制。

案件發生後,該公司幹部職工表達了強烈不滿。有職工提出,像朱德華這樣的「蛀蟲」,掌管企業大權,拆借公司巨資、挪用公款,企業只能走下坡路,還談什麼發展!(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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