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觀政要》選讀(十五)

陸志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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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空房玄齡侍奉繼母,能順承繼母的臉色,恭謹的態度超過常人。他的繼母生病,請的醫生到了門前,房玄齡總是垂淚迎拜。繼母去世後,房玄齡居喪哀甚,瘦損如柴。太宗派散騎常侍劉洎前去勸慰房玄齡,並贈給他寢床、粥食和鹽菜。

韓王李元嘉,貞觀初擔任潞州刺史,當時年僅十五歲。他在潞州聽說皇太妃生病,便哭得飯都吃不下。等他趕到京師發喪時,哀傷悲痛超過了禮節的限度。太宗稱讚他的孝心,多次安慰勸勉他。李元嘉持家嚴謹,家中就像貧寒的士大夫一樣樸素。李元嘉和他的弟弟魯哀王李靈夔非常友愛,兄弟相見時,就像普通百姓一樣隨和。他修養自身品德並保持純潔,內外如一,當時諸王沒有人能趕得上。

霍王李元軌,武德年間最初被封為吳王。貞觀七年,擔任壽州刺史,唐高祖駕崩時離職。居喪時因哀傷過度,身體消瘦,超過了禮法的規定。從此以後常穿布做的衣服,表示要終身哀悼。太宗曾問身邊的大臣:”我的子弟中,誰最賢良?”侍中魏徵回答說:”臣愚昧無知,不完全瞭解他們。只有吳王和我說過幾次話,我每次都覺的自愧不如。”太宗說:”你看他可以和前朝的哪個人相比?” 魏徵說:”他的經學和文雅,可以和漢代的河間獻王劉德、東平獻王劉蒼相比。至於他的孝行,就和古代的曾參、閔損一樣啊!”從此以後,太宗對李元軌更是寵愛有加,並讓他娶魏徵的女兒為妻。

貞觀年間,有個名叫史行昌的突厥人在玄武門做看守。吃飯時,他總是把肉留下。有人問他為什麼,他回答說:”拿回家給母親吃。”太宗聽了後感歎的說:”仁孝的天性,哪分什麼漢人、夷人?”於是賜給史行昌御馬一匹,並詔令供給他母親肉食。

評講:今天所選讀的古文是講了唐人如何盡孝道的例子。”孝”是人的天性,一個人如果不孝,那其它的什麼都不用談。因此,孔子說:”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孝經·開宗明義章》)。

如果有看過《孝經》的讀者可能會知道,”孝”的涵義是很廣的,不僅僅是指對父母親或尊長盡孝道。它還包含了很多做人的道理,甚至是不同社會階層的人,”孝” 對其都有不同的要求。如對一個平民百姓,《孝經》的要求是:”謹身節用,以養父母,此庶人之孝也。”而對於卿大夫(官員)的要求:”是故非法(禮法)不言,非道(道德)不行;口無擇言,身無擇行;言滿天下無口過,行滿天下無怨惡。三者備矣,然後能守其宗廟,蓋卿大夫之孝也。”對於天子,《孝經》的要求是:”愛敬盡於事親,而德教加於百姓,刑於(以禮法對待)四海,蓋天子之孝也。”這裡講的是天子之孝在於以身作則,對親人愛敬,並推而廣之,對天下百姓行博愛廣敬之道。並以道德教化民眾,以禮法規範天下。

值得一提的是,”孝”,並不是對長輩或君主一味的遵從。在發現父母親或自己事奉的君主有違道義時,應該怎麼做呢?《孝經》的要求是:” 故當不義,則子不可以不爭(諫諍)於父。臣不可不爭於君。故當不義則爭之。從父之令又焉得孝乎!”也就是說,一味的恭順父母之命,並不一定是孝;面對父母違背道義的行為或主張,當子女的要直言規勸,幫助父母改正錯誤。如果此時”從父之令”就是不孝。推而廣之,臣之於君,亦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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