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維持對楊在新的行政處罰

【大紀元2月4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心語採訪報導)廣西維權律師楊在新對於當局以他瀏覽有害信息的罪名,對他做出的行政處罰做出行政覆議,星期天他接到當局的通知,維持了原本的處罰決定。楊在新認為,這些處罰事實上與他聲援高智晟的絕食行動有關,當局維持原本決定也是對他參與維權行動的再次迫害。

廣西維權律師楊在新在2006年的2月份被廣西合浦縣公安局傳訊,之後把他的電腦扣押,並要求他放棄去北京和高智晟律師合作的計劃。之後合浦縣人民法院當局以他瀏覽有害信息的罪名,對他進行警告並處以500元的行政處罰。楊在新對此不服,隨後提出了行政覆議。

據六四天網星期天的報導,楊在新星期天接到通知,當局維持了合浦縣公安局對楊在新行政處罰。他星期天下午接受本台採訪時表示—

楊在新:「我是今天上午收到的,是用業務特快專遞,本來公安局以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為由處罰我,就是有違憲法的規定的,因為憲法有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等等,所以他們做出的決定應該是無效的,我對如此判決不服。」

楊在新認為,公安扣押他的電腦事實上與他聲援高智晟的絕食行動有關。當局想找藉口把他控制起來,不讓他去北京和高智晟合作—

楊在新:「這處罰是在2006年的2月 17號做出的,那時正好是高智晟發動抗暴絕食的時候,當時高律師要我到北京與他合作,那時也是兩會正要開始的時候,他們就想控制我不讓我到北京,於是就把我帶走,不讓我去北京,結果我說不去北京了,他們才放我出來的。」

民運人士鄧太清對此向本台表示:「這種現象一般來說在大陸是比較普遍的,現在但凡所有追求民主理想的人士,電腦裡面不可能沒有當局認為是有害的訊息。因為他們大多有破網軟件,破網軟件就會看到一些當局想封鎖,不想讓國內民眾看到的東西,他們就認為這是有害信息,而有害信息是由他們來認定的。」

楊在新由十幾年前開始從事維權工作,為弱勢群體擔當辯護,並積極為農民反對強徵土地、反對違法計劃生育等行動提供法律援助。他也曾參與營救陳光誠及高智晟的維權活動,2006年8月 中,被帶到沂南縣新城派出所期間,被7、8名在辦公室的工作人員拳打腳踢,導致他身體多處受傷,同年他也被終止律師資格。(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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