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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法葉艦弊案//追討汪傳浦佣金 台灣小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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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最高檢察署特調小組追討拉法葉艦弊案不法佣金及利息約兩百億元案,瑞士聯邦預審法官貝侯丹歷經一年8月審理,昨日做出附加條件的刑事或民事「暫時駁回」裁定,法官指出,因缺乏我方法院的「沒收裁判」,故無法將凍結汪傳浦的拉案佣金返還我國。瑞士司法單位也指出,將繼續與台灣司法合作,我重新聲請返還資產時,應提交該「沒收裁判」,在此之前這些資產將繼續凍結。

瑞士要求台灣提沒收裁判

雖然瑞士法官做出「暫時駁回」的裁定,但我最高檢察署指出,就裁定內容而言,法官未駁回此案,對台灣已算是「小贏」,將來台灣只要提出如北院審理中的郭力恆兄弟、汪傳浦等人有罪及沒收犯罪資產確定判決,再重新提出請求返還賄款,勝算就很大。

檢方高層表示,此一裁決對汪傳浦則是「小輸」,因為在台灣重提請求返還前,他的財產依然是被凍結狀態,對他很不利,很可能的情況是,汪可能向瑞士聯邦法院提出抗告,但敗訴可能性高。

台灣檢察總長陳聰明昨天傍晚接獲報告後,立即召開專案會議研商因應。據指出,檢方高層認為,國際刑事互助法規定,司法沒收裁判並非必要條件,加上台灣需依據附加條件,提出沒收裁判將曠日廢時,我方近期將向瑞士聯邦法院抗告。

特調小組指出,依裁定書內容,該「沒收裁判」是指只要我國提出拉案佣金洗錢或犯罪的刑事有罪、民事確定判決,我方即可據此向瑞士聯邦法院重新聲請返還該凍結款。

拉法葉艦採購佣金弊情,起於我國以二十八億美元購買六艘法國湯姆笙電子集團(目前是泰勒斯公司 )製造的拉法葉艦,經最高檢特調小組調查,其中因行賄的不法佣金達五億兩千萬美元,潛逃的軍火商汪傳浦涉嫌重大。

台灣特調小組追查,該佣金用來行賄法、中、台三地的政、軍界與中間人,台灣於九十五年8月向瑞士提出司法互助要求,並希望返還汪被凍結帳戶中的五億兩千萬美元(約一百七十億新台幣 )行賄佣金,外加利息約一億美金,據了解,瑞士銀行凍結汪某帳戶約九億美金。

昨日瑞士聯邦預審法官貝侯丹做出裁定,表示台灣是以瑞士提供司法互助所交付的銀行文件為基礎,計算出約有五億兩千萬金額與該採購案佣金犯罪有關,但並非以法院的「沒收裁判」作為基礎,因此暫時駁回。

裁定書指出,有「顯著跡象」顯示台灣要求歸還的剩餘資產,確實是採購案犯罪所得,但與同樣凍結在帳戶內的其他資金難以明確劃分。

台灣將重聲請返還凍結款

裁定也指出,瑞士法官「不方便」就返還資金源於犯罪,做出終局裁判,一個原因是它會影響台灣司法單位對賄賂案嫌疑人進行中的刑事訴訟,目前台灣尚有數名被告涉嫌貪瀆、洗錢及其他犯罪案在審理中,一旦被告判決有罪確定,台灣法院即可依此犯罪行為做成沒收裁判,下令沒收所有源於犯罪的資產,再重新請求瑞士返還該犯罪佣金。

最高檢特調小組昨天指出,依國際刑事互助法的規定,少數特殊情形下,即使無司法「沒收裁判」,也有可能讓給予司法互助的國家將被凍結的犯罪所得歸還請求國,對於瑞士聯邦預審法官的裁定,給予尊重,也不令人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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