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效應?警察當打手 香港變一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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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9日訊】(大紀元記者吳雪兒香港報導)前日有民間團體及個別市民就今次5月2日奧運火炬傳遞期間警察對和平抗議人士的處理,聯合召開記者會,譴責警方對示威人士的處理,已經淪為消滅示威的政治打手,警方的舉動如同宣示了,香港已經不再是中國境內可自由抗議的地方。

發起的團體及人士指文明社會貴乎不同的意見能得到自由表達,這也是香港社會的核心價值。警察作為公僕,有責任維護香港市民表達言論的自由和公民權利。然而,當示威人士上午在尖沙咀受到圖觀群眾不友善的對待時,香港警察不但沒有盡力保護示威人士表達意見的自由和權利,更以避免引起衝突為由,將和平示威者強行抬走。

以下是5月2日當天幾個警方消滅示威個案詳述:

個案一、市民陳寶瑩女士;地點:尖沙咀半島酒店外;時間:上午8時多開始

5月2日早上,由8時多開始,陸續有不少市民抵達尖沙咀半島酒店彌敦道入口的行人道,準備加入支聯會的請願行列,但每個人都被拒於鐵馬之外,在鐵馬前的警察表示示威區已滿,雖然我們眼見鐵馬內仍有大量空位,但是,與警方爭持無效,要求見他們的上司也不答允。我們無奈站在示威區外(與示威主體有一段街口的距離)喊口號和舉牌。

我們人數約有廿多人,被「愛國人士」重重圍困,中間沒有間隔或距離。彼此情緒越來越高漲,甚至有輕微推撞。我見到一個外籍指揮官,立即大聲叫他,警告他若不讓我們出入示威區,有任何不愉快事件發生由他負責。我和其他人多次要求,都不得要領。後來,隨著火距手即將抵達,兩組人情緒更激烈。此時,警方才讓我們廿多人進入示威區,進入一看,根本空位很多,但是,後來才到的示威者又不能進入了。

另外,我和梁國雄議員在4月30日,火炬抵港當日及5月2日下午,都嘗試去請願,警方都說安排。但一等等了個多小時,警方才放行,那時已經人去場空了。

個案二、民陣人權陣線召集人孔令瑜;地點:尖沙咀海防道及彌敦道交界;時間:上午10時半

民間人權陣線於5月2日早上,趁奧運火炬運送期間,以今年的七一大遊行的主題:「同一夢想、同一人權;還政于民、改善民生」為口號,進行抗議和請願行動時,遭警方重重包圍,為表達強烈的不滿。民陣10多成員最後是「自願」接受警方的協助而離開現場。

民陣成員5月2日9時正開始,陸續於在尖沙咀清真寺對開,即海防道及彌敦道交界處集合,並在現場展示今年七一遊行的口號和橫額。我們期待於奧運火炬傳送到香港的今天,繼續表達港人對爭取民主普選的訴求。然而,在《基本法》和國際人權公約下所賦予香港市民的集會、表達意見的自由和權利,明顯地並沒有得到香港警方的重視和尊重。

警察詢問我們當日的行動,有什麼活動等,當我們查詢有什麼示威區時,有什麼行動可協助我們,但當日警方未有提供任何協助,並說示威區很遠。而當日警方向記者公佈示威區時,說有10多個示威區。我們有聯絡警察,打電話問警察,警察答不到,好像沒有示威區。直到5月2日,我們到了尖沙咀清真寺的對開,我們打開橫幅,和平時口號一樣:「同一夢想 同一人權」,「改善民生 還政於民」,同時口號又提到:「要求一個民主的香港,民主的中國」等口號。

當一小撮市民罵我們時,警察迅速過來叫我們到鐵馬後面去,聲稱保護我們,對我們10幾個示威者,逐個逐個叫我們收起橫額、示威牌,叫我們不要再叫口號,我們繼續叫:「尊重言論自由」等時,警方說我們有挑釁性、威脅性。叫我們快點收隊離場,說什麼:「你們的目的達到了,可以走了。」,甚至有警察打那橫額的人,踢他們,叫他們把示威板收起。

一個女警小小聲跟我說:「再不走,我們就拉你們!」,我說:「你拉什麼?我們做錯什麼?你們可以拉我們!」我們叫口號叫了10多年,為什麼今天警察覺得這些口號有挑釁性呢?然而,我們的和平請願行動卻被警方理解為挑釁行為,有外藉警員指我們“Create Disturbances”,並用手指著我們,語帶威脅地表示,「如果你們再不走,2分鐘之內我即刻拘捕你」。同時亦有警員向我們表示,我們的言論「煽動和具挑釁」,如果我們不立即結束行動,會將我們逐個以武力帶走。

警察半威脅及強迫的情況下將我們趕走,而指罵我們的人警察不疏導他們離開。香港警察的價值觀是尊重市民,用公正、無私、體諒的態度去處理人群,在5月2日,香港警察沒給我們空間去表達不同的聲音,而在奧火傳遞當日不允許有任何的反對聲音存在,或和平表達。他們想讓火炬走過的每一條街都要有一個漂亮的場面,沒任何一個示威標語牌在火炬手的角落裏影到相,而警察當日沒有實行一個中立的腳色,只不過是一個擦鞋仔。告訴中國政府(中共政權)聽,我們做了一個正確的決定。但香港人,我們的言論自由在當日喪失了!而香港作為中國火炬的第一站加添了恥辱!


鄭樂捷(右一)(大紀元記者吳璉宥攝)

個案三、鄭樂捷(中大示威學生);示威地點:沙田源禾路體育館側,時間約下午12時

5月2日中午,我們一行約10人於沙田源禾路體育館側,希望趁聖火途經時舉起示威橫額,表達我們對狹隘民族主義的不滿。我們拿著3塊引人注目的示威牌,包括:「十億中國人 十億種中國」(表示關注中國應有多種方式);「中國是蒙古神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回應坊間常見從某段時間起佔領某地便證明某地屬某一方的荒謬);「愛國愛黨大X哂」(抗議對於其它聲音的打壓)。

在前往沙田鄉事會路途中已被便衣警員兜截查問,要求查看示威牌,有警員勸喻在這些喜慶日子不要搞這些事。因為警員沒有指出他們根據哪一條法例查看市民的私人物品,我們並沒有理會,拒絕讓警員看示威牌。那些便衣警員便召來更多同袍包括軍裝警員留意我們。

後來到源禾路體育館側的路口,當時有不少市民站在石壆上觀看,未幾我們其中兩三人便跟隨站在石壆上。豈料警方卻立即以「保護人身安全」為由要求我們落地,我們指其他旁觀市民皆是如此,為何獨獨針對我們。警方才同樣要求其他旁觀市民落地,然而沒人遵從,部份市民更以蹲坐應對。於是,我們也拒絕落地,然後當我們舉起示威牌時,數名警員立刻沖上前強搶,另有一位便衣警員則嘗試走上石壆,一邊以雨傘遮蓋橫額,一邊從後拉扯。我們嘗試阻止警員搶走橫額時,有警員警告:「係咪想襲警呀?」我們向警員查詢,我們違反了什麼法例,警員卻回應指「咁開心我地唔駛講這些」。數名警員手上一邊強搶,口中一邊說:「站在上面很危險,下來再說」、「這是為了你們安全著想」、「不要踩壞上面的花花草草」,但他們的拉扯和推撞,卻令示威者幾度失去平衡,差點墮進花槽,期間我們一位朋友的小包的繩扣更被扯斷。警察孔武有力,我們最後被搶去了所有示威牌,警方隨即散去,再無干預石壆上站立的人群。

我們拍下了警察強搶示威牌的整個過程,並廣傳予傳媒。後來香港經濟日報在5月3日報導此事,記者問及警方的回應,警方回答示威者「沒有表達示威意圖,他們其後離開,遺下三個標語牌,警方列『拾獲財物』處理」。

個案四、一名港島居民;地點:灣仔循道衛理教會旁的軒尼斯道,時間約下午4時15分

警察搶奪並撕毀標語

08年5月2日下午4時15分左右,穿著橙衫到達循道衛理教會旁的軒尼斯道。我帶了一張A1 size熒光橙色的標語卡紙,上面寫上「Free Hu Jia 釋放胡佳」。聖火未到之前,我一直拿著卷起了的紙牌,站在一名交通警後面。

聖火到達的時候,我打開並舉起標語紙牌,立即有一名穿便服的男人走過來搶,我拿穩紙牌,大聲問他「乜野事?」,我前面的交通警沒有理會,然後男人強行撕毀我手上的紙牌掉在地上,接著大約4至5個便衣探員上前把我挾著並帶走。

4名便衣探員圍著我,說「不要攪事」,又說「你咁樣做(舉牌)會引起混亂,周圍既人會同你有衝突」,「如果你故意咁做引起混亂,可以告你」。

之後他們抄下我的身分證,寫下了我的地址和電話號碼,之後問我職業,我也如實回答,不過他們問我的工作地點,我說他們沒有需要知道,他們問了幾次我也不答便沒有再問。問話之後,便搜查我的背包。

後來他們問我牌上面寫的是什麼,我如實回答,反問他們為什麼撕破我的牌之前沒有看清楚,他們沒有回應。後來,撕毀標語的便衣警察開始解釋為什麼要扣留我,說因為我的行動(舉牌)可能會引起衝突,為了「保護」我的安全,所以將我帶走。他又指示我不可再「攪事」,否則可能拘捕我。我只好回答說:「牌已經被你們撕毀了,我還可以怎樣?」

聖火隊伍離開之後,他們讓我離開,整個過程大約10多分鐘。

為什麼當我舉牌的一刻便立即被搶牌?相信是因為我穿著橙色衫,那幾個便衣一直在監視著,當我舉牌便立即行動。

如果他們真的想「保護」我,當我舉牌的時候,應該先請求我把牌放下,甚至發出口頭警告,而不是突然把標語牌搶走撕破。那根本是因為不想標語被任何人看到,所以要立即毀滅。

這種所謂的「保護」,實際上是打壓和平請願。對於警察而言,請願標語不算是市民的財產,是可以任意破壞毀滅的。


主圖 圖為其中一批有組織來香港、拉起簡體字橫幅的大陸人。(大紀元記者吳璉宥攝)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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