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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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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頁 > 新聞 > 台灣地方新聞 違規發放董監津貼 彰化鹿港信合社遭罰 【大紀元5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何旭如台北十一日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於一般業務檢查發現,彰化縣鹿港信用合作社過去兩年間,理監事領有「加班津貼」、理監事任期屆滿贈送紀念品禮券等,違規發放款項金額共計新台幣15.6萬元,違反信用合作社法規定,日前經委員會決議,處15萬元罰鍰。 金管會表示,彰化鹿港信合社違規情事包括以「加班津貼」名義發放給理監事、理監事任期屆滿贈送紀念品禮券、以「選務人員津貼」支付給社員代表、及以「96年度社員顧客子弟書法畫圖比賽工作津貼」發放給理監事等,違規發放款項金額達15.6萬元。 金管會表示,依信用合作社法中的「信用合作社理事監事及社員代表費用支給標準」規定,信用合作社理事及監事,除公費、經各社認可的社外活動差旅費、考察研習費及因公涉訟的訴訟費用外,不得支給其他費用;此外,社員代表除支領出席社員代表大會的車馬費外,也不得支給其他費用。 金管會表示,該信合社理監事支給標準規定已實施多年,但彰化縣鹿港信合社未能確實執行,認為有應注意卻未注意的過失,因此核處該社15萬元罰鍰。 5/11/2008 3:52:26 PM 本文網址: http://www.epochtimes.com/b5/8/5/11/n211322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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