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合約規定,市府應支付高捷一百億八千萬元的捷運物調款,截至2006年六月止,市府共支付六十一億九千萬元,剩餘的三十六億元將併同結餘款兩億元,市府盼在今年捷運完工前付清。
市議會十二日全數退回三十六億物調款,以市府採墊付款方式處理物調款,有剝奪議會預算審查權之嫌,要求市府改以追加預算方式辦理。
陳菊上午表示,去年市府處理公車汰舊換新案,市府用追加預算方式處理卻遭議會批評,應用墊付款為宜,如今捷運物調款改用墊付款卻又被批評作業失當,她質疑市議會「昨是今非」的作法,讓市府很難為。
她說,捷運物調款依法應付,況且過去也有循仲裁模式處理的案例,如果高捷再循法律途徑追討物調款,可能又會衍生未付款的利息,粗估至少有兩億元的應付利息,還有律師費等,龐大的支出將平白浪費公帑。
捷運局長李正彬表示,市府以墊付款方式提出物調款預算,並無損議會的審查權,她擔心再補辦追加預算,恐趕不及今年底捷運完工前償清積欠的物調款。
5/13/2008 2:11: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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