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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震 觀光局:九寨溝包機票款應退還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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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十九日電)交通部觀光局今天與旅行公會和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等協調後決定,四川地震時滯留在九寨溝的旅行團,因道路封鎖改搭包機返回成都或重慶,屬於不可抗力因素,旅客若額外支付機票款,旅行社應在結算費用時一併退還。

觀光局表示,台灣旅行團二千多名旅客因四川強震縮短行程或變更行程,屬於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旅行社的事由,應根據「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第三十一條處理。

也就是改搭包機離開九寨溝等非原計畫的費用皆納入計算,若總支出超過原團費,增加的支出由旅行社自行吸收,旅行社不得要求旅客補差價;若因變更行程而節省支出,應將節省的團費退還旅客。

觀光局說,由於每個旅行團情況不一,是否退費和退費多寡將依個案處理。

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姚大光指出,因地震未出團的旅客皆全額退費,但二千八百多名在四川的台灣旅客在強震後幾乎都沒有走完行程,有的旅客則因地震滯留,增加的費用旅行社不可能要求旅客補,有結餘則應退費,其中可能發生爭議的是機票費。

姚大光指出,從四川回台的包機由政府負擔,沒有費用問題,但從九寨溝九黃機場到重慶或成都的包機是全聯會向當地政府爭取後,原本優先運送救災物資的四川航空才開了十班加班機專門疏運台灣旅客,還因此引起其他國家旅客不滿。

他表示,四川航空並未以包機計價,只按單程票每位人民幣一千一百元收費,有些旅客當場付現金或刷卡,有些是由旅行社先簽欠條,回台再處理,全聯會希望能有一致處理標準,以免發生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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