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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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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頁 > 新聞 > 台灣新聞 交部:機車騎士未繫緊安全帽扣環將加強取締 【大紀元5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二日電)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委託學者研究顯示,2005年至2007年機車交通事故二十四小時內死亡和受傷 (A1類)的案件中,有高比例是因為安全帽未繫緊扣環。交通部參事謝潮儀表示,將要求警方將未繫緊扣環列為加強取締項目,違者可罰新台幣五百元。 強制戴安全帽措施實施已十年,雖然大多數民眾會配戴,但是機車A1類事故中,仍有超過六成為戴安全帽者。深入推究原因,有高比例是機車騎士或後座乘客未依規定緊繫安全帽扣環,有的則是因為車速過快、衝撞力過大所造成。 道安會指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八十八條規定機車駕駛人和後座乘客都要配戴有檢驗合格標識或梅花型S產品安全標誌的安全帽,而且安全帽應「正面朝前及位置正確,於顎下繫緊扣環」。違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條「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駕駛人五百元罰鍰。 另外,中南部警局反映,近年老年人在早上、傍晚運動時,發生被車撞的案件有增加現象,道安會一方面將加強宣導,也提醒老年人注意。 5/2/2008 8:26:27 PM 本文網址: http://www.epochtimes.com/b5/8/5/2/n21034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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