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競爭法可罰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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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7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政府昨日發表競爭法諮詢文件,建議訂立跨行業競爭法,禁止合謀定價及圍標等削弱競爭的行為,違例會罰款10%營業額。消委會歡迎諮詢文件,希望政府盡快立法促進公平競爭,但學者就指建議的法例仍有灰色地帶。該文件諮詢期為期3個月,政府期望下個立法年度提交條例草案供立法會審議。

競爭法諮詢文件,建議禁止以協議及一致行動,或濫用強大市場力量,導致嚴重削弱競爭的行為。文件同時建議成立獨立的競爭事務委員會及審裁處,主動調查及審理涉嫌違犯公平競爭法的商業機構帳目。企業被裁定違法,最多罰款1千萬元,但不用負上刑事責任。不過競爭法不適用於政府或法定機構,而如果企業行為造成的經濟效益大於損害,亦獲得豁免。但究竟界線如何制定,政府表示要交由委員會決定。

議員質疑競爭法定義

多名議員關注競爭法對中小企的影響,包括有關操控價格的定義,亦有議員認為,違反競爭法的公司罰款1千萬元是不足夠。

有中小企對立法持開放態度,希望條文清楚界定何謂反競爭,避免跌入法例灰色地帶。而工業總會副主席劉展灝表示對條例有保留,質疑政府早前的建議,不能真正反壟斷,建議政府先分行業立法。

有學者擔心,立法後中小企隨時面臨訴訟風險,打官司的費用高昂,可能增加中小企的財政壓力。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馬時亨表示,實施競爭法不會令中小企的經營成本上升,法例生效後,競爭事務委員會有權進入涉嫌公司搜集證據,但反競爭不等於阻止企業加價,一切要視乎調查結果。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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