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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幣在台管理辦法草案 規劃雙向兌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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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何旭如台北十二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人民幣在台兌換只剩一步。根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高層透露,人民幣在台管理及清算辦法草案已出爐,草案內容並將銀行「買入」人民幣改為「買賣」,等於原本單向兌換政策變成雙向兌換,且未限制兌換資格。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三讀通過,就剩中央銀行會同金管會訂定相關辦法,人民幣在台兌換就可上路。

金管會副主委張秀蓮今天表示,現在的確有規劃雙向兌換,央行正在找幾家比較大的銀行討論執行上有無問題,初步以匯豐、美國銀行作為拋補銀行,在可拋補的額度內,銀行可自行決定賣出的規模。

不過,張秀蓮表示,人民幣在台兌換的相關細節,將尊重央行決定,相關辦法七月四日前一定會公布。

據了解,該辦法草案已出爐,雖尚未最後定案,但已將銀行可「買入」人民幣現鈔,改為「買賣」人民幣現鈔,且並無兌換的用途、身份等資格限制,但每人每次兌換以二萬元人民幣為上限。

金管會表示,人民幣在台管理及清算辦法公布後,就可接受銀行申請承作人民幣兌換業務,只要有能力承辦的銀行都可以申請,包括有派人參加人民幣辨現鈔真偽講習會等的銀行。

金管會高層透露,首波承作人民幣在台兌換業務的業者,包括台灣銀行、土地銀行、兆豐銀行合作金庫銀行、彰化銀行、元大商業銀行等八家,但也不代表其他銀行不能申請。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8條、第92條修正案,使兩岸建立貨幣清算協定前,取得人民幣就在台兌換的重要法源,人民幣在台的管理及清算辦法上路後,銀行即可申請開始承作新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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