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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虎併購興奇科技 公平會附帶條件通過

【大紀元6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何旭如台北十八日電)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今天委員會決議,有關雅虎與興奇科技結合案,依公平交易法相關規定,附加條件後不禁止其結合。

公平會表示,雅虎在國內網路資訊提供服務市場占有率高達58.4%,為避免雅虎與興奇科技結合後,利用此市場力量延伸至網路購物市場,導致限制競爭、妨礙公平競爭等行為,因此依公平交易法相關規定,以附加條件通過該結合申請。

公平會表示,雅虎不得無正當理由下,對在「Yahoo!奇摩」刊登廣告或開店的網路商店有差別待遇,興奇科技也不得對在「Yahoo!奇摩」刊登廣告或開店的商店,有不正當限制,以此為附加負擔條件,不禁止雅虎與興奇科技結合。

公平會表示,雅虎公司擬以現金為對價,取得興奇科技公司百分之百股份,符合公平交易法規定的結合型態,且雅虎市場占有率超過四分之一,達向公平會申報結合的門檻規定,依法需提出結合申報。

公平會表示,雅虎主要提供網路入口網站及全方位等網路服務,興奇科技則主要經營綜合型網路購物商城,經營Monday興奇購物網及Yahoo!奇摩購物中心,在網路上銷售商品。

公平會表示,經營購物網站並無任何法令、技術及資金面的限制,進入門檻甚低,去年網路購物市場約有1萬6982家電子商店,市場競爭家數眾多。雅虎與興奇科技公司原本就有合作關係,且市場存有強大競爭者及潛在競爭者,雅虎與興奇科技結合後不會明顯改變市場結構。

此外,公平會表示,由於資訊搜尋不受地域及時間限制,消費者可輕易在網路上比價,加上目前電子商務市場規模不及整體零售市場的5%,該結合案不致於對市場競爭產生實質減損,因此依公平交易法規定,不禁止其結合。

6/18/2008 8:11:12 PM

本文網址: http://www.epochtimes.com/b5/8/6/18/n215960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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