壯族妻女隨夫在滬流浪十多年

【大紀元6月26日訊】尊敬的胡主席:

我叫華神清,男,62歲,1947年出生於上海市虹口區張家巷路133號。是上海市十七年的冤民,十七年的無房戶! 1991年虹口區法院公然違反《憲法》及《民法通則》轉移我的全部財產,同時又剝奪了我僅有的賴以生存的住房,使我無家可歸十七年,至今仍無房可住。妻子和十二歲的女兒(壯族)隨我嚐盡了人間的酸苦和艱辛,經常吵鬧要回廣西老家,山裡的百姓至少家家有房住,有政府照顧,十多年來隨我在上海流浪,面對此景,我無言相對。

這場由虹口法院引起的災難到2005年引發了另一場更大的災難,我所居住地地區碰上開發商征地,房子的所屬權還沒等跟法院要回來,房子就被開發商強拆了,他們沒有給我任何補貼與賠償,也沒有在強拆之前跟我有任何的協商。期間虹口法院以解決問題為由二度騙我,還使新增加了4萬餘元的債務。

房屋被強拆後,一家三口無家可歸,現全家在垃圾房裡做飯,夜擠水泥地板睡覺,吃、喝、拉、睡都在裡面。

為討得公道,求得一家三口人的棲身之地,無數次的申訴、上訪、投訴、請求……我及家人走遍了所有的相關法院和各級政府部門:虹口區法院100次以上,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5次,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近50次,中央最高人民法院近30次。虹口區嘉興街道辦事處50次以上,虹口區人民政府70次以上,上海市人民政府信訪處平均每星期一次,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信訪處30餘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信訪處20餘次……但是卻沒有引起任何部門的重視。好似百姓無家可歸,不是各級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處理範圍。

本人受過高等教育(大學本科),只會用文明的方式走訪各級部門。但是各級政府部門為什麼不能以法律和相關的政策及時解決百姓生存大計。一拖就是十六年。相反一旦中央或上海召開什麼重要會議,我就被看管起來,限制行動,冤民被囚禁,天理何在?這是21世紀的大上海嗎?這是「安定團結,和諧社會」嗎?

我還不斷地給各級領導人寫信求助,甚至於臨時過渡住房都行:虹口區法院副院長湯兵生,正院長李康民,上海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齊奇,正院長滕一龍;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楊;虹口區政府宋衛國書記,上海市原市委書記陳良宇,現任市委書記習近平以及中央各位領導人……。連我12歲的女兒也曾多次給胡錦濤主席寫過求助信……非常遺憾,石沉大海,緲無音訊。

在上海市像我們這樣無家可歸居無定所的人家決非少數。我們都熱愛我們的黨,我們的祖國。但是,這十多年在大上海倍受歧視和冷落,中央的優待少數民族的政策在上海無影無蹤,但是,種族歧視時顯時現!

我們都慶賀北京奧運在即,但是無家可歸的百姓們能以何種心態迎接奧運?

上海市十七年無房戶華神清叩求
2008年4月28日
上海市虹口區天寶路15弄門衛室
電 話:021-65036270(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美東時間: 2008-06-25 22:29:09 PM  【萬年曆】
本文網址﹕http://www.epochtimes.com/b5/8/6/26/n216897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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