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昝愛宗:沒有言論自由就看不到法治

作者﹕昝愛宗


【大紀元7月15日訊】言論自由、新聞自由,我認為是公民的最基本人權,必須靠法律來保障,靠法律來設立一個寬泛的邊界,即善的言論,沒有邊界;而眾人都認為是惡的言論,在私權利空間沒有限制,但用到公共空間就有一定的邊界限制——公開的邊界,不能私人說了算,不能暗自制定潛規則。不過,在一個尚不能充分實現法治的國家,或在法律起不到保障言論自由權利的情況下,言論沒有自由,新聞沒有自由,就是常態,同時因言獲罪也會成為常態,天賦人權被侵犯也會司空見慣,某某因為言論被抓,被坐牢,被罰款,網絡言論屢屢被刪,就是這樣的案例。

這幾天,我看到法天下就言論自由話題,有了很踴躍的討論,可由於我的電腦總是有我排除不了的故障,沒能及時發言。現在,我可以提出我的幾點想法。首先,言論自由事關每個人的利益,即是每個人的人權,也事關國家利益,即全民利益。但如果這個國家有很多法律保障人的言論自由,但人們還是不敢說話,那麼,這些法律就是名存實亡,公民自由權利也名存實亡。

我看到甕安事件發生後,很多網站都有刪帖現象,法天下也不例外,難道這些帖子不是真話嗎?不是的,就是真話,他們也刪帖,這就說明法律不能保護公民言論自由權利,說法律名存實亡並不是誇張。就連貴州省委書記石宗源也對著甕安民眾不敢說真話道歉,可見說真話確實很難,再加上刪帖,就顯得說真話不但難,而且還很危險了。

人人不敢說真話,那麼,我們聽到的話就有可能是假話,謊言,這些對社會所造成的傷害,就好比洪水來了,失火了,人們聽到警告而不相信一樣,最後受害的還是大家。

其次,比起普通人不敢說真話來,政府製造謊言、假話,危害社會更甚,結合貴州甕安事件看,政府再三稱會公佈真相,但記者去採訪卻被拒絕,被趕走。如果政府公佈的所謂事實被證明確是真相的話,那為什麼又要防記者甚於防盜呢?我們還看到,防民之口甚於防川,政府經常這樣做,還有打記者的,刪除記者照片的,這就證明政府所公佈的真相有可能不是真相,政府還會因此失掉公信力。用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副教授周澤的話說,政府這樣做反映了地方政府的不自信。但在今天,任何封鎖信息的作法都可能是徒勞的,而且只可能讓自己顯得更愚蠢。這一點,地方政府應該很敏感地意識到,而不是一錯再錯地刪帖、抓人。

最後,我的看法就是沒有言論自由就不能體現法治,言論自由可以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也可以是為了行使公民權利,不是所謂一些官員眼裡的「刁民言行」,更不是所謂"製造轟動效應"、"譁眾取寵"、"挑戰權威"、"唯恐天下不亂"的所謂不良言論。言論自由是法治精神的源頭,法治社會必然保障言論自由,所以我說沒有法治,沒有獨立的司法,沒有獨立的監督制約權力,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就得不到保障。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7/15/2008 10:40:04 AM

本文網址: http://www.epochtimes.com/b5/8/7/15/n219169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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