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擬修改保密法 電腦資訊成重點監控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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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4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何平報導)中國正在進行《保守國家秘密法》的修改工作。國家保密局官員表示,修改後的《保密法》將縮小國家秘密範圍,電腦資訊系統也將成為今後重點監控對象。

中國《法制日報》7月22日引述國家保密局副局長聞榮友的話說,修改《保密法》的主要目的是在市場經濟和信息化條件下,對於保密工作做出新的規定,並使之轉化為法律。國家保密局法規室主任張勇也表示,現行《保密法》的修改將會縮小國家秘密範圍,完善國家秘密的確定、變更和解除機制,實現對國家秘密的統一管理。

北京的江天勇律師針對長期以來,中國政府對於「國家秘密」的定義不明確,司法程序不夠公開等問題,談了他在實際工作中所遇到的問題:

江天勇:「長期以來,我們把大量的本來應該屬於國民知情了解的一些信息作為國家秘密保護起來,這與國民的知情權是失衡的。如果一個信息根本沒有認定,普通的國民就獲悉了,那你不能在他獲悉之後再拿去鑑定說『這是國家秘密,因此你犯罪了』。這是相當不合適的,很多案子都是這樣的,另外就是有些信息根本就不是國家秘密,為了去追究國民的責任,公安機關的某一部門可以很隨意地定為是國家秘密,這些都不是嚴肅對待法律的態度。」

報導說,張勇還表示,當前計算機信息系統廣泛應用已成為新的洩密渠道。這次修改的《保密法》將對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保密工作做出規定。中國公民監政會的聯絡人李鐵對此認為:

李鐵:「一定要界定保密的範圍,而且要界定哪些國家機關、哪些東西屬於國家機密,要有明確界定。借洩露國家機密的罪名打壓維權人士的事情我是知道的,比如說師濤、程翔等都說是洩露國家機密。這些東西實際上不是國家機密的事情,而是利用政治化的事情刑事化處理。簡單地說,一件事情明明是政治問題,但他不是以政治理由打壓這個人,而是給這個人定一個刑事罪名。把別人的博客、論壇、網站封掉,沒有任何警告、通知,隨意封掉,這有什麼法律可言?」

中國在今年5月1日實施了《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條例中規定了信息公開和保密審查制度。江天勇律師就此條例與保密法在實施過程中的衝突談了他的看法和建議:

江天勇:「現在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僅僅是國務院制定的對政府部門的信息公開,對於權力部門、各級人大常委會以及對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的信息要公開的話,還不能使用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有必要出台信息公開法,全國的公權力機關,包括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權利機關也包括行政機關的信息應該絕大部分讓國民知道。國民知道這些信息才有可能真正地作為國家主人去監督這些機關去履行職責。公民只有知道法律是怎麼樣的,才有可能更好地去保護國家秘密,才有可能去遵守法律。」

中國《保守國家秘密法》規定,國家秘密分為「絕密」、「機密」、和「秘密」三個級別。現行的保密法是在1988年9月5日頒布,1989年5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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