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10日訊】檢舉
檢舉人;董繼勤 男56歲 電話:6222-6500
住址:北京市西城區前章胡同19號
被檢舉人:白昶、肖巍、李楠、程光遠等相關責任人
職務:警察
工作單位:北京市西城區公安分局
檢舉案由:
我檢舉西城區公安分局警察肖巍、白昶、李楠、程光遠等相關責任人非法拘禁、超期羈押,作僞證、篡改證據。
事實與理由:
2008年4月15日7時,一個匿名警察穿便衣帶領17、18個開發商(西都地産)雇傭的黑社會闖進我家院中,(沒有出示任何法律手續及法律文書)非法侵入住宅,拆、砸、搶。
8時許,一個黑社會成員躺在院中地上裝死,(他在爲警察抓人製造藉口)8時30分,西城區公安分局的警察來到我家,沒有任何詢問程式,分別將我愛人倪玉蘭與我抓進公安機關分別關押。(他們隨便亂抓人是非法)
10時40分,警察給我開了一張《傳喚證》(涉嫌「毆打他人」)一直關押我到2008年4月17日0時以後,關押了我40多個小時,是非法拘禁、超期羈押。
2008年7月30日,我從西城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得到證據,能夠證明被舉報警察作僞證,篡改證據。
被舉報警察將《傳喚證》西公(新)行傳字﹝2008﹞第0314號附卷中:「因你涉嫌『毆打他人』。。。。。。」篡改爲:「因你涉嫌『慌報警情』。。。。。。」。
我請求:
1、依法追究警察白昶、肖巍、李楠、程光遠等相關責任人非法拘禁、超期羈押的非法行爲。
2、依法追究警察白昶、肖巍、李楠、程光遠等相關責任人作僞證,篡改證據的非法行爲。
此致
檢舉人;董繼勤
2008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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