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轉播奧運賽事 NCC:優先考量觀眾權益

【大紀元8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十一日電)北京奧運比賽登場,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近日不斷接獲民眾反映,無線電視臺在轉播奧運賽事時,出現比賽尚未結束或於賽局關鍵時刻即插播廣告,影響觀眾完整收看比賽。NCC呼籲電視台,優先考量觀眾權益。

NCC表示,依據廣播電視法第三十一條及施行細則第三十四條規定,節目時間達半小時者,得插播一次或兩次廣告;現場實況轉播,廣告插播得選擇適當時機為之。因此無線電視台於實況轉播賽事時,除應遵守法令規定外,插播廣告也應考量轉播賽局的完整性及段落劃分,儘量安排於中場休息或暫停時刻,以滿足觀眾的收視需求。

另有關部分民眾反映無線電視台主頻道僅播出精華賽事,完整賽事內容大多安排在數位頻道播出,不利觀眾收視部分,NCC表示,由於四家無線電視台為商業電視台,節目編排有經營考量,而且觀眾透過有線電視系統看到的主頻道是屬綜合頻道,播出內容涵蓋新聞、戲劇及綜藝節目等內容,無線電視台也只能將精華的部分提供給有線電視。

此外,NCC指出,因為考慮觀眾收視的多元需求,奧運活動期間,電視台除應滿足民眾即時瞭解賽事發展的需求外,也須服務不同收視興趣觀眾的需求,且目前無線電視播送系統都已數位化,民眾可以透過數位無線接受設備,在各無線電視數位頻道看到較完整的比賽。

NCC強調,無線電視台所使用的無線電波屬公共稀有資源,仍應以觀眾權益為優先考量,廣告應選擇適當時間插播,並且不論在轉播或重播各項比賽時,仍應避免出現僅著重某類比賽,或於無線電視平臺上多個節目頻道同時轉播同場賽事的情形。

美東時間: 2008-08-11 06:45:13 AM  【萬年曆】
本文網址﹕http://www.epochtimes.com/b5/8/8/11/n22247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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