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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龍:我在獄中當「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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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7日訊】少兒時代看「紅色經典」時,心裏真是佩服那些個落入大牢之中的共產黨員:看人家那個大智大勇,落到敵人監獄裡,性命也不保了,還不忘宣傳革命,不僅同監室犯人,竟然連看守也給管教,也即「赤化」過來了。

在監獄裡,被人管教著的我也幹過這樣的「管教」工作。當然,我是肉眼凡胎,我的管教成績,遠遠地沒有「特殊材料」們的顯赫——一個看守也沒有被我「赤化」得給我傳遞紙條,甚至冒了生命危險裡應外合救我出獄。

在被單獨關押46天之後,2005年10月24日,我被轉號,與一個叫潘建華的,涉嫌間諜罪的人關押在一起。潘就成了我的第一個獄友兼第一個管教對象。

潘此前因故意傷害罪坐過兩次共七年半的牢。僅有小學文化程度的他悟性很好。他曾多次對我說,過去看了央視的節目後,他也認為法輪功是邪教。但在監獄裡,他見識的幾個法輪功修煉者都是很溫和,很善良的人,這到底是怎麼回事。我說,首先,你應該相信你親眼所見的,而不應該輕信你聽別人所說的;其次,有人不喜歡法輪功,說它不好,這很正常,但法輪功究竟是好是壞,你還應該聽聽喜歡法輪功的人,尤其是聽聽法輪功修煉者的說法。就像法官審案,原告、被告的話你都得聽,才能得到最接近事實的真相,並據此作出誰是誰非的相對正確的判斷。

他一聽,連連點頭稱是:嘿,你看看,多麼簡單的道理,沒有你點一下,我就是轉不過這個彎來——他媽的中央電視台就是個牛皮大王,一吹誰好,就好得完美無缺,一說誰壞,就壞得一無是處。

他還舉一反三地說:當初說海燈法師的武功如何了得的,是中央電視台,後來說海燈法師的武功全都是假的,也是中央電視台。真是嘴是兩塊肉,翻進又翻出。

潘自從三十來年前離開學校後,就成了個幾乎不摸書的人。坐牢太無聊了,他讓我推薦幾本書給他看。我推薦了淺顯易懂的《白話史記》給他看。

看了天之後,他竟然有所感悟了:「看了書上這些故事之後,過去一些老想不明白的事,現在一下子就明白了:比如毛澤東殺彭德懷、殺劉少奇,不就是劉邦殺韓信麼;共產黨迫害右派知識份子,搞文化大革命,不就是秦始皇焚書坑儒、劉邦屙尿在讀書人的帽子裡麼。」

我連連讚賞他:對對對,要不,「五人幫」何以會認為「知識越多越反動」呢。

我開導他,判斷一個政黨、一個政權是不是好東西,好像很複雜,其實非常簡單:好人不會以好人為敵的,只有壞人,他不僅會以好人為敵,也會以壞人為敵。比如,真正的民主法治國家美國、英國等之間從來就沒有昨天誰以誰為友,今天誰又以誰為敵的事,反觀獨裁專政政權蘇聯,中國,古巴,越南,阿爾巴尼亞之間,要相互利用的時候,同志加兄弟,唇齒相依;爭權奪利的時候,陳芝麻爛豆子,甚至兵戎想見,與街坊之間無見無識無品位,小心小眼小肚雞腸的長舌婦沒什麼區別。

誰知,潘的比方比我的還明白易懂,深動形象:是的是的,兩條狗好的時候,你聞聞我的肛門,我舔舔你的屁眼。等一下看到一塊骨頭,馬上翻臉不認狗,你對我嚎叫,我對你下嘴。真是齷齪,真是不要臉。

有一天,我看書正看得入神呢,忽聽潘對我說了句什麼話。

嗯,啊……你,你說什麼?我懵懵懂懂地問。

潘用手指著看守所值班室方向說:聽見沒有,社會主義國家之間在你咬我我咬你呢!

我稍一愣神:不就是兩條狗在叫嗎?繼而馬上恍然大悟:哦——對對對,狗咬狗,一嘴毛,一嘴毛!

2005年轉押畢節後,我曾先後和幾個中共官員關押在同一號室。對他們,我也「管教」過。

有一個我認為他有冤情的局長,他說,他對官場送禮,拍馬屁這一套很反感,他只想通過自己的真才識學,通過大多數人認可的「政績」來達到「光宗耀祖」的目的。他說,那些縣長、書記對他的印象應該也是很好的,但他就是不明白,為什麼好多次看起來應該是提拔他的,但最後提拔的,總是其他人。我說,你對專制制度下的官場潛規則一點也不瞭解。不跑不送,原地不動,這個你也不懂?你再有才幹,你的口碑再好,在那些貪官污吏的眼中,你就是個可以利用,不可以重用的角色,給你個局長幹幹,已經十分對你得起了。最後怎樣?你不僅沒有受到提拔重用,還成了階下囚,這裡面的原因,很值得你反省反省啊。

他還曾經說,他敢用人格保證,他沒有犯罪,他之所以被扯進這個案子裡來,完全就是目前轉型經濟體制之下制度沒有理順的後果,加上他和某某書記的「私交」很好,因此,他認為自己的問題應該不會太大。我說,你既然「進來」了,你就不是原來的你了,他更不會是原來的他。他不會管你的,這,才是正常現象,否則,就反常了。果然,他後來被判得出乎意料的重。他因此哀歎到:你雖然不是官場中人,但你對官場冷暖的認識,的確比我透徹。

有個副縣長,他說,他根本就沒有受賄,他接受的錢,是中介費,頂多算是「違紀」,怎麼算是「違法」呢。既然同是「黨和人民」的敵人,就應該是同一個戰壕的 「戰友」,我不可能拉下臉來教訓人家。我繞山繞水地打著比方對他說:你究竟有沒有受賄,那是另外一回事。但你不知道的是,政府把自己體制、管理等方面的錯誤,甚至是犯罪等成本,也在不知不覺中,讓你承擔了。相對好的制度,如民主制度,這樣的制度才能夠做到讓你不想受賄,不必受賄,尤其是不敢受賄。我還用我自己打比方說,假如有一大筆數目不清的錢亂糟糟地放在沒有上鎖的房間裡,又沒有人看守,拿了給人發現的幾率微乎其微,連我見了,也完全可能會動這筆錢的。

他聽了,連連感歎:是啊,是啊,漏洞太大,誘惑太大了。我是官場過來人,連我當初也覺得,中國官場簡直失控了,嚴重的失控了。我太清楚了,好人,要麼進不了官場,要麼進去後馬上同流合污,否則,你真是一天也看不下去,也一天也呆不下去。不實行民主制度,不建立起有效的監督機制,中國的許多問題是無法解決的。沒想到他還會說:不過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中國遲早會實現民主自由制度的,這是世界大趨勢,誰也違背不了的。

他們看了我資助的孤女寫給我的信後,頗為感動,副縣長說,他重獲自由之後,也將像我一樣的做點這類有意義的事。「其實,我可以叫我的老婆現在就物色一個品學兼優的學生來資助。」他真的有些急不可耐了。同樣見賢思齊的那位局長也說,他過去也資助過貧困學生的,但做得不夠,將來他將辦個企業,所賺的錢,就用來做資助貧困學生的基金。

管教犯人,也管教看守和武警。

轉到畢節看守所後,即聽到許多人有名有姓地說,看守所常常把嚴重違犯監規的人五花大綁後,強迫他在每個監室門前跪了認錯。果然,2006年的一天,有個姓張的犯人違犯監規後,真的被五花大綁,並被強迫跪在每個號室門前認罪。這不僅是違法的,甚至還是踐踏人類尊嚴的醜陋行徑。第二天,我和前面提到的那個局長對所長指出:我們看了昨天的事,心裏很不是個滋味。這是不文明的,違法的,侵犯人權的。保護人權已經寫進憲法裡了,這樣的嚴重侵犯人權的事傳出去,特別是捅到媒體上去之後,你們將吃不了兜著走。所長嘴上雖然說,不如此,鎮不住膽大妄為的犯人——有的犯人就服這個云云,但是,從那以後,他們再也沒有那樣對待過違犯監規的犯人。

2007年過年之前幾天,武警來到看守所進行節前安全大檢查。如往次那樣,他們又是穿了鞋子上床去,把我們的被褥、衣服、書本等所有的東西全都拋到地下,弄得整個監室一片狼籍,讓人看了,很是氣憤。我走過去,指著地下他們的輝煌戰果說:你們去拿照相機,去拿攝影機來照來拍,然後把它拿到報紙,拿到電視台去刊登、播放,讓大家看看,這是不是一個所謂文明之師在文明執法?你們與我當初在報社時看到的進門要敲門,要喊報告,滿口編輯老師的武警簡直判若兩國軍隊。回去翻翻報紙吧,有一年八一前,我還寫過有關你們的報導——雖然當年的稿件寫的沒有溢美之詞,更沒有肉麻之詞,但我還是後悔寫了那篇稿件。另外兩人也站出來,譴責武警的野蠻行為。

事發當時和過後,看守所和監管支隊在說我們方法不對的同時,也不能不承認武警的做法「的確不妥,有待改進」。幾天後,看守所和監管支隊明確答覆我們,他們已經和武警方面交換了意見,今後,安全檢查不再像過去那樣操作,而是改為由本人抱了東西放在打掃乾淨的地下,然後由武警監督、指揮著本人翻檢自己的東西。

由我執筆寫好的,準備遞交出去的有關「意見和希望」,當然也就不用交出去了。

以上,用黨言黨語來說,只能是不利於正面形象的反面管教。如此的管教,在合乎主旋律的詞典裡面,叫做「教唆」,被叫做「煽動」,不認罪服法。

以下我在獄中做的管教事宜,雖然多少有些讓一些人面子上過不大去,但卻是合乎「引導人」、「教育人」的說法的,按理還得給我記功,給我減刑的正面管教。

看守所把已經判決的短刑期犯人與沒有判決的犯罪嫌疑人混合關押,這讓我有機會接觸到了不少已決犯。

我在看守所看到的情形,根本就不像媒體宣傳或文藝作品裡描寫的那樣,犯人有不少學習文化,學習技術的機會,看守會經常作他們的思想工作,即「管教」他們。可以說,除了一日三餐的粗劣食物外,其他的,都無從說起。這就給我提供了一個扮演管教角色的機會。

短刑期犯人中,有相當多的一部份是20歲上下的年輕人。這些人的共同特點是經濟特困,頭腦簡單,文化素養差,但由於思想的不成熟,其中的一部份人還有很大的可塑性。

對這樣的我認為還有幫助價值的少年犯,除了在生活上關心他們,把自己吃的用的東西分給他們外,最主要的,我是在思想和文化方面幫助他們。在這方面,最成功的,當數兩個姓李的少年犯。

第一個叫李湘(化名)。16歲時,李湘因為故意傷害罪被判處兩年徒刑。他是2006年9月初和我關押在一起的,看到這個比我的孩子還小一歲,滿臉稚氣的少年犯,心裏很為他可惜。和他的初步交談讓我領略了「無巧不成書」的奇妙:他的母親和我的妻子很可能是同學,他是我的一次特殊採訪的當事人之一,更巧的是,他的生日和我是同一天——8月24日。除了給他講他犯下的事給他人,給他的父母親,還有給自己造成的巨大傷害外,我還教他學習生字生詞,輔導他寫日記,寫文章等。對學習內容,我每三天一小考,每週一大考。每次考核,我都在他的作業本上認真批改,錯誤之處,給他指出,值得稱道的地方,寫上誇獎、鼓勵性的批語。如此一來,他的學習興趣非常濃厚,每天都寫日記,找來好幾十個生字生詞請教我。最成功的地方是,在我的一再勸戒和「物質刺激」之下,他和另一個少年犯戒了煙。他還在日記裡頗感自豪地寫到:會見時,我要將我尊敬的老師教我學習文化知識,尤其是在老師的幫助之下我戒了煙的喜事講給媽媽聽,媽媽知道了她的兒子我開始學好了,肯定會非常高興的。還有就是,我不僅現在不抽煙了,將來出去了,也決不抽煙的,否則,那就太對不起我的好老師了。

我和李湘在一個號室大約呆了四個月。調號分開的那一天,他十分不願意,迫切地對看守說,他希望能夠繼續和我關押在一個號室,以便隨時向我請教。難以理解的是,他的這一良好願望,沒有得到任何看守的支持。在另一個號室,他不僅一如既往學習文化知識,還不時寫信給我,匯報他的學習心得等。

另一個名叫李俊(化名)。李俊有20歲,他經常在信信箋紙上和女朋友「說話」。由於文化程度的原因,他的「情書」雖然寫了好幾本信箋之多,但翻來覆去都是那幾句發誓賭咒兼文理不通的話。他讓我教他文化知識,並請我斧正他的情書。他擔心他出去後,女朋友不和他這個刑滿釋放人員交往,請我執筆幫他寫一封最後時刻挽回女朋友芳心的信。開始我不想幫他寫這樣的信,轉念一想,何不乘機對他進行「管教」。於是,我對他說,我寫下來的內容,你一定要認真看,認真想,如果你願意那樣做,尤其是做得到,到時候你才可以把這封信給人家看,否則,不許把信給人家看。信寫好給他後,我又要回來,在後面專門給他寫了這樣幾句話:我是懷著成人之美的想法給你草擬這封信的,其中的許多話,既是對你女朋友說的,更是我對你的希望和要求。記住寫信前我對你說過的話,你若做不到信中所說的那些內容,你不能把信拿去欺騙人,否則,連我也成了與你合謀騙人家姑娘感情的流氓無賴了。

他喜笑顏開地將信收好:你放心好了,即使她不和我好了,我也不會再干違法的事,更不會傷害她。(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美東時間: 2008-08-07 00:56:01 AM  【看農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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