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寅/卜東偉 : 海淀看守所真實版(二)

-----從「自己摔傷」到「躲貓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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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3日訊】近日,國內一些媒體被邀請參觀了「對社會開放「的北京西城看守所。記者們參觀後紛紛寫出了對「演示版」看守所的採訪報道。作為曾經被關押在看守所的人,我們看看真實版的北京海淀看守所是什麼樣。

在死亡原因上,中國人的想像力和創造力被警察發揮到了極致。

由於網絡的出現和網友的窮追不捨,雲南的「躲貓貓」事件終於無法隱瞞。而實際上,在中國的看守所、拘留所裡,這樣的事情在過去幾十年裡一直在發生。

看守所的警察常常指使號裡的犯人打人,自己並不經常親自動手。一是因為打人是個體力活,打的時間長了,警察也很「辛苦」。二是因為一旦出了問題,警察可以推卸責任,而直接打人的犯人成了替罪羊。

2000年7-8月卜東偉被關押在北京市看守所期間,就在號裡遇到這樣一個替罪羊。有一個叫王X亮的年輕人,因盜竊一輛摩托車被判了10月,原來關押在北京燕山看守所。就在他即將刑滿釋放的前夕,號裡出了件事。

號裡一個20歲左右、因盜竊剛剛被抓進來的小年輕趁警察開牢門時跑了出去。這個小孩不知道外邊還有一道五、六米高的帶電網的大牆,緊鎖的鐵門外還站著持槍的哨兵。小孩在院子裡跑了半圈就被追上了。警察用電棍「教育」他一番後,把他扔進了號裡。告訴號裡「想跑?讓他知道知道這是什麼地兒!」牢門一關,其他被關押的人員一擁而上,你一拳我一腳,不長時間小孩不動了。一看,死了。

結果王X 亮和全號十幾個人都因「故意傷害致死」罪,帶著鐐銬轉到了市看守所。而警察只是「監管不到位」受了很輕的處分而已。

「記者參觀了看守所。監室寬敞明亮……牆頭有報警器,民警說:『如果出現緊急情況,在監人員可以隨時按下報警按鈕與民警直接通話。』」

監室的牢頭都是警察指定的。為了能得到警察的一點「好處」,牢頭經常充當警察的幫兇和打手。在號裡, 如果是牢頭打傷了人,但傷的不重,警察就會指使號裡的犯人告訴被打者,如果檢查的來了,要說「頭暈,不小心摔倒了。」然後,警察會再做一個筆錄,被打者簽字、按手印,一切萬事大吉。在海淀看守所,有一個號裡,曾經半個月裡有兩個人「因為頭暈,把腳滑到便池裡弄傷了。」

牢頭有警察在後面撐腰,有恃無恐。牢頭在號裡也要養幾個打手。每當新被抓的人進來,常常被牢頭和其他打手,痛打一頓,或在冬天被澆很多盆涼水。這在看守所叫「走板」。據牢頭說,這是來個「下馬威」,如果不這樣的話,以後不好管。

被關進海淀看守所後,每天要長時間用固定抱著腿的姿勢坐著,叫「坐板」,那是很難受的。如果誰因為忍受不住,換一下姿勢或坐的姿勢不對,就會招來牢頭和其他打手的呵斥,甚至扇耳光、用硬塑料鞋底猛烈抽打。如果觸犯了號裡的「規矩」,挨打更是免不了。有一個外地的小年輕,因為盜竊被抓進海淀看守所。因為沒有文化,識字不多,牢頭強迫他背「監規」,可他老是記不住。牢頭不讓他睡覺,強迫他整晚面對貼著「監規」的牆站著「背監規」。到白天「坐板」時,因為熬不住打瞌睡,被牢頭重扇耳光。到晚上接著站著面壁背「監規」,一連四天都是這樣。這個小年輕被折磨的精神恍惚,牢頭怕出人命,就作罷了。

牢頭在警察的指使下,在號裡自定「規矩」,幫助警察折磨被關押的人。比如上廁所本來是人正常的生理需要,在海淀看守所卻被用來折磨人。要知道,看守所伙食很差,再加上在這樣的環境,很多人常常是大便乾燥,被關進來的人常常一個星期都沒有大便。上廁所時牢頭指定其他犯人看著,以臉盆在水龍頭下接滿水的時間為限,為了折磨人取樂,還常常把水龍頭開大,臉盆的水一會就滿了。這時上廁所解大便的人,無論有沒有結束都要起身。在這樣短的時間裏,有人只好手往外摳,那種情景慘不忍睹。這是在中共自我標榜「人權最好時期」裡發生的真情。

但有時警察也會「親自上陣」,大打出手。一種是感覺某人「案子有潛力可挖」,而被關押者又不承認,警察「只好」刑訊逼供。號裡有一個姓張的年輕人,警察懷疑他與幾起入室盜竊案有關,但他又不承認。這個人幾乎每次提審都被打。一個月後,預審實在「問」不出來,就把他關在了「小號」裡,由8個犯人輪流值班看著他。

整個海淀看守所有2個「小號」。有一次進到小號裡打掃衛生時,發現「小號」沒有窗戶,中間有一個便池,便池旁有一個固定在水泥地上的鐵環。被關「小號」的人的手拷和腳鐐之間還有一個很短的鐵鏈,使你根本無法直起身子。2006年6月到8月,有一個女法輪功學員就被這樣關押在小號裡一個多月。

在海淀看守所還有幾個少年監室,裡面關的都是未滿十八歲的孩子。小孩性情多動,在這麼小的空間和這樣的條件,更是難忍,在號裡不守「規矩」時常發生。有一天晚上聽見從少年監室的走廊也叫「筒道」,傳來一個孩子極其痛苦的慘叫和哭聲。第二天牢頭從警察口中得知,是一個少年犯因為難以管教,被警察帶到辦公室,用電棍電擊,接受「教育」。中共培養的警察,對未成年孩子的摧殘,也決不手軟。

如果要是在外邊和警察動手打架,即所謂的「妨害公務」,被抓進看守所,就有罪受了。通常外邊的警察會「捎話」進來要「特別關照」某人。有一個在外邊和便衣警察打架的20多歲的東北人小王(他不知道對方是警察)被抓進看守所。進了看守所,警察報復的機會就來了。預審總是晚上睡覺後提審他。每次後半夜回來身上都傷痕纍纍。他說,預審讓他跪在水泥地上,在腿窩處放一根細棍,然後用腳使勁踩在細棍上反覆滾動。那個年輕人的膝蓋幾天後就化膿了。

在北京海淀看守所還有很多鮮為人知黑暗。在被關進過看守所的人中,流傳著這樣一句話:到了看守所不死也得扒一層皮。外面的人是很難想像這裡發生的一切。在中共監獄裡,所謂「人權」、「法制」,只是對外宣傳和欺騙的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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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寅:博士,清華大學土木系副教授,因修煉法輪功被勞教兩年, 2006年3月至9月被關押在北京市海淀看守所。後被關押在北京市團河勞教所。

須寅一家於2008年8月到美國。

卜東偉:原(美國)亞洲基金會北京辦公室職員。因修煉法輪功先後兩次被勞教。2006年5月至8月,被關押在北京市海淀看守所。後被關押在北京市團河勞教所。

在國際社會的多方營救下,卜東偉和4歲的女兒於2008年11月到達美國,與妻子團聚。

須寅和卜東偉非法被關押在團河勞教所期間,曾被關押在同一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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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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