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思宇台北9日電)立法院10月底三讀通過特殊教育法修正案,未來國中、國小的藝術才能班要採分散式教學,引起外界反彈。教育部今天強調,現有的音樂班等都不受影響,藝術才能班不會走入歷史。
立法院三讀通過特殊教育法修正條文,其中第35條規定,國教階段的資賦優異教育將採分散式資源班、巡迴輔導班、特殊教育方案等三方式辦理,也就是未來原本集中成班的音樂班學生,將分散到各班,與一般學生共同上一般學科,上音樂等專業術科才離開原班上課。
教育部次長吳財順表示,藝術才能班不會走入歷史,基於法律信賴原則,現有的班級不受影響。
不過,他說,未來縣市政府如果要引用「國民體育法」及「藝術教育法」,新設立體育班、舞蹈班和音樂班等,總量管制、師資與設備都要符合規定,不能掛羊頭賣狗肉。
吳財順表示,國民中小學編班應採常態編班,為因應特殊狀況的孩子,而有特殊教育法。國教階段是要啟發學生的各種潛能,支持多元發展,規劃具有特殊體育與藝術才能等學生專案成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