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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案 再攻防 ……扁辦公布光碟「檢脅迫式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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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李欣芳、楊國文、劉志原、林俊宏/台北報導〕陳水扁辦公室強烈不滿扁案特偵組涉違法偵訊相關被告與證人,昨透過阿扁委任律師鄭文龍、石宜琳公布特偵組檢察官涉脅迫被告李界木以咬出陳水扁、教唆當時還是證人身分的辜仲諒作偽證、支開陳鎮慧的律師後進行違法偵訊等偵訊光碟內容。

前總統陳水扁委任律師昨天公布偵查光碟,檢察官協會發聲明表達不認同立場,認為此舉侵害證人隱私權,且認為律師應在法庭上論辯光碟有無證據能力,不應訴諸媒體,否則將形成公審。

特偵組昨也反擊扁辦指控,指扁辦「斷章取義、把馮京當馬涼、莫名其妙」,全體八位檢察官一字排開呼籲扁律師團,應把心思放在法庭攻防才是正途;特偵組指出,扁辦質疑的都是別人的應訊內容,但被點名的證人及被告全都沒意見,被告還全認罪;檢方說,扁在開庭前以絕食配合昨天的記者會,實非正途,不如把心思放在法庭內。扁辦則立即回應痛斥特偵組根本在「鬼扯」。

陳鎮慧的律師林達傑說,貪污是何等重罪,筆錄都有給陳鎮慧看及簽名,沒有問題,昨扁辦公布光碟,是訴訟策略;陪同李界木應訊的律師吳振東則說,訊問過程都還好,未發覺問題。

扁辦昨公布辜仲諒、李界木、辜成允、梁恩賜、陳鎮慧等五人共七段有問題的偵訊光碟,質疑與筆錄有嚴重落差,懷疑相關筆錄不實,鄭表示,包括檢方勾串辜仲諒、預設目的的套供及對相關人士的利誘,都是違法。

扁辦:檢對李界木說「會死得很慘」 檢:會檢討

特偵組偵辦龍潭案,前竹科管理局長李界木被控收賄,扁辦昨公布去年10月31日偵訊李界木的光碟指出,扁辦指出偵訊期間,檢察官曾指示被告與律師商量,但在商量前李海龍語帶恐嚇的說:「你跟你的律師先Talk一下,好不好,…(不然 )給我們做成筆錄你會死得很慘!」

鄭文龍質疑,檢方偵訊李界木,「好像一群狼在撲一隻羔羊」,竟然連威脅字眼都出來,扁律師團因此質疑這是以脅迫李界木方式指摘陳水扁,取得被告自白,因此不得做為證據。

特偵組回應指出,對李界木講說「死得很難看」,是因相關人證物證齊全,提醒他若講了不實的內容,記在筆錄中,將來就很難翻身了,李海龍檢察官說,用語是重了點,他會檢討,但後來李界木已認罪,已將賄款三千萬元交出。

而在去年11月24日偵訊辜仲諒的光碟內容顯示,檢察官吳文忠與朱朝亮等人聯合偵訊辜,吳文忠告訴辜仲諒:「不要變成不一致,將來很累啦,可以的話供詞第一次把它搞定,慢慢想清楚。」

辜仲諒:「我懂你的意思,至少我要幫忙,不能幫倒忙。」

朱朝亮:「不能幫倒忙,(不然 )就破掉了。」

扁辦:檢教唆辜仲諒作偽證 檢:斷章取義

石宜琳質疑,檢察官疑似勾串證人,教唆辜仲諒作偽證。另外,在訊問辜仲諒的後段,朱朝亮說,「我們都認為你是個人才,可以做一點事」;對此,石宜琳不解,辜仲諒逃亡海外二年,檢方說服辜回來,竟然還稱讚辜是個人才,不知為何如此禮遇辜仲諒?

特偵組回應指出,檢察官緊接著對辜仲諒說,也不是要你配合亂講,辜仲諒接著說,「要講事實」,特偵組指出,扁辦僅公布「不然就破掉了」這段,是「斷章取義、混淆視聽」。

至於沒有完全記錄辜仲諒在特偵組的說法,朱朝亮說,在問案前會先晤談或聊天,讓證人放鬆心情、卸下心防,但全程錄音錄影以杜絕爭議,吳文忠則強調,有些與案情無關的或基於保護相關人隱私的立場,就沒記在筆錄中,但錄影光碟中都有。

吳文忠等檢察官說,特偵組很厚道,認為辜仲諒講到吳淑珍與陳水扁吵架、互罵的描述,及不知是誰在當總統等不足為外人道內容,若公開很難看,因此才沒寫在筆錄中,沒想到扁辦把錄音光碟內容給中國時報,弄得外界有扁不是一家之主的觀感,真不清楚律師是在博名聲還是在害阿扁。

至於在偵訊辜成允時提及雲林縣前縣長張榮味,是因朱朝亮任職雲林地檢署時,曾承辦過林內焚化爐案,有查過與辜家台泥相關的達和公司而聊了一下,但與扁辦無關,沒有記在筆錄中。

扁辦公布去年11月20日偵訊陳鎮慧光碟內容顯示,只有錄影沒錄音,現場也只有林?慧與陳鎮慧,後來陳鎮慧還掩面哭泣,扁的另一律師鄭文龍質疑,檢察官把法警、書記官支開,單獨與陳鎮慧溝通,合理懷疑檢察官應該是在挑撥離間,合理懷疑檢察官向陳說「妳的律師出賣妳」。

鄭文龍表示,陳鎮慧日前出庭全部認罪有問題,陳沒拿半毛錢,怎會是貪污共犯,實在離譜,合理懷疑檢方也脅迫陳。

扁辦指出,陳鎮慧在去年9月25日被改列貪污罪被告,當天的偵訊光碟中,全片只有錄影沒有錄音,另外,去年10月1日偵訊陳鎮慧的光碟也顯示,一開始檢察事務官進入偵訊室表示:「先離開!這邊不要錄音、不要錄影;不要錄音、不要錄影。」之後畫面直接跳至林?慧進入偵訊室,期間有超過半個鐘頭的畫面疑似被修剪刪除。

特偵組表示,陳鎮慧是在聽到可以獲釋才哭泣,扁辦也不以為然地說,他們質疑的重點是特偵組支開陳的委任律師違法進行偵訊。檢察官林?慧說,陳鎮慧對於吳淑珍將責任推給她,一度想自殺,後來特偵組對她說,為了防她回扁辦上班時串供及保護她而聲押。

扁辦:陳鎮慧畫面疑被修剪 檢:非訊問部分

去年11月廿日,陳鎮慧要求見林?慧檢察官,要求不要律師在場,她供出二次金改內情及國泰世華七億四千萬元去向,檢告知她,可適用證人保護法全部免刑,並當庭將她釋放,她立即落淚說,當時「收押是保護她」的說法是真的,而且不只哭一次。

陳鎮慧沒錄影的半小時,是因她應訊前須要教友陪同禱告,由特偵組一位信奉基督教的長老教會女教友陪她,並非訊問,故不須律師在場,也不須錄影錄音,至於後來陳鎮慧以秘密證人身分應訊,因非被告,依法也不必律師在場,且她也主動要求支開律師,有筆錄為證。

而根據去年11月14日檢方偵訊辜成允的光碟,偵訊開始前法警請辜成允移至另一間偵訊室,但依據偵訊光碟所載時間,在更換偵訊室期間有長達四十六分鐘的片段消失,另外在偵訊光碟後段有長達十分鐘只有影像沒有聲音。鄭文龍說,後段光碟有二句爆炸性的談話,因實在聽不清楚,怕被告,所以他不敢說。另外,去年11月3日偵訊時任總統府會計處科長梁恩賜的光碟,也有近五十分鐘只有影像沒有聲音,扁律師團認為其中有關國務機要費案對扁有利的陳述,也未被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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