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雪兒:港商蒙冤 談聯合國尋求人權之旅

吳雪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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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7日訊】編者按:去年十二月十日人權宣言六十週年,靜悄悄地過去了。港人詹碧儀看到連人權最高的代表機構聯合國都不重視人權,她開始明白為什麼那麼多人權事件一直難以解決。

港人詹碧儀是人權侵犯案的生還者,她在巴基斯坦因為生意糾紛被誣告,由原告變成被告,並遭到當地警方拘留及脫光衣服暴打等不人道對待。因為事件涉及到巴基斯坦軍方的勢力,她曾經在巴基斯坦的中國領館內下脆求救卻被領館驅趕,其後她在駕車的時候更遭到槍擊。

詹碧儀為她的案件一直努力向相關方面爭取,但案件始終沒有得到公正的處理,今年初,她萌生了去聯合國這個在世界上代表人權的最高機構申訴,四月份,她毅然飛到美國紐約,在半年期間,找到當地的民間團體,聯合國內的官員反映她的情況,以為案件能最終得到解決。

不爭取狂度此生

詹碧儀說,到美國不容易,沒有收入,走了半年,幸得家人無條件的支持,為此她感謝上天的安排。朋友當中有正面支持,也有負面的理解,認為詹碧儀的努力爭取不可能有甚麼結果,對於朋友的看法,詹碧儀說:「沒有一件事是絕對的做到或做不到的。收集的資料那麼齊全也不去爭取,那是枉為一生!」

今次到聯合國,詹碧儀發現自己已經算是很幸運的一位,在很短時間內,聯合國內一些NGO成員聽到她的案件很受觸動,想幫助她。

在聯合國內,詹碧儀參加了一個會議,但沒有想到自己最終能成功爭取發言的機會,只是有人告訴她要努力爭取發言權,內心其實很恐懼,但也知道要努力爭取。結果她成了當天會上最後一位發言的人士。

詹碧儀的案件就涉及到違反十二條人權條例,不過,聯合國卻回覆她說,聯合國對巴基斯坦是無能為力的。在細讀了聯合國的人權法律後,她發現了巴基斯坦雖然是聯合國成員國,曾宣誓會遵守聯合國宣言,但由於它沒有簽署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任擇議定書(Optional Protocol to the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的協議,那是一個灰色地帶,聯合國沒有權力去介入巴基斯坦不守人權法律的案件。

詹碧儀雖然努力去爭取解決自己的案子,但始終得到的回覆都是讓她失望。甚至有NGO成員告訴她,不要再浪費時間在聯合國講她的案件,因為那是徒勞的。同時,她在聯合國也看到很多不同的嘴臉,內心不關心,以沒有時間為由,拒絕再聽的,還有來勢洶洶的保安等。

這些日子,詹碧儀熟讀聯合國的人權宣言:「人權宣言是於六十年前在聯合國起草及訂立,之後聯合國又訂下了很多法規,定義很清楚:每一個人都有人權,不管你是在甚麼制度,不分種族,不分政治背景,但是每一個人都有人權。」

人權日會議冷清

去年十二月十日,是人權宣言六十周年,詹碧儀驚訝地發現,在人權日當天,聯合國大樓內的會議開會,竟然沒有幾人。五天後,聯合國內還為人權日搞了一個音樂會,很多人來了。人權日的活動,卻沒有人權受害者的現身說法。

她說,既然聯合國強調人權,就應該督促它的成員國來執行聯合國的法律,如果有成員國違反聯合國的法律,聯合國應該出面來制止,去改善人權狀況。

與世界和平日,整個會議廳充滿了人的情景對比,詹碧儀開始若有所悟,她說:「現在聯合國不做甚麼,說管不了。而且我發現,聯合國並不想管!」

詹碧儀說:「在和平日,聯合國內召集了很多國家的領導人來參加,到人權日,你沒有人(出席會議),沒有(人權)這個基礎,你哪來和平?」

詹碧儀就自己的觀察,給聯合國的祕書長潘基文寫信,提出了建議,希望改善世界人權狀況。她認為,聯合國應該把每一個成員國的元首都請到聯合國上課,學習人權宣言:「人權是世界自由、公正、和平的基礎,不把基礎打好,根本談不上世界和平?」

她建議這些國家元首在學習人權後,應隨即把人權宣言放到國家的教育體系內,在小學、中學成為必修科,從小接受人權教育:「這些學生長大後,對國家元首也自然會有一個人權要求,現在很多中國人都不知道甚麼是人權,其實一些美國人也不知道,人權有三十條,哪一條是用來做甚麼。」

詹碧儀表示,不尊重人權,也直接造就了恐佈主義的問題:「為甚麼會有恐怖份子?恐佈份子是invisible的(從表面上,看不出誰是恐怖主義者),是這些人的思想意識是恐佈份子,他要炸人,弄個自殺炸彈,他覺得是一種奉獻,就如共產黨的教育,首先是要愛黨,這些人沒有人權教育,不知道甚麼尊重其他人。當你在享受人權的時候,你更加有責任和義務尊重其他人。」


去年十二月十日,聯合國就人權宣言六十周年開會,會場冷清。

去年九月十九日國際和平日則場面熱鬧。

溫馨的收獲

這次聯合國之旅雖然沒有解決問題,但詹碧儀也有溫馨的收獲。在美國期間,詹碧儀曾經因血小板低而暈倒,需要輸血。當時,詹碧儀擔心錢的問題,醫院知道她是人權侵犯案的生還者,醫生立即替她請來NGO義工,還吩咐她不要擔心錢:「現在最重要是你能活下來。」

醫生對她說,放心好了,現在最重要不是賺她的錢,而是她的生命最重要。住院期間,多位醫生來看詹碧儀,讓她很感動,也很感慨。

詹碧儀說:「我現在所說的任何東西,並不代表我個人,我個人的聲音,我是代表全世界無數受到人權侵犯的人,和他們內心的表達。我有機會到了美國聯合國這個人權組織去表達受害者的聲音,我希望聯合國反思一下它對人權的重視。」

詹碧儀又展示她的聯合國通行證,原來不是一般人能拿得到的,是因為詹碧儀的努力和積極態度,有NGO團體邀請她成為會員,幫助推動人權,最終拿到通行證。

香港人權意識低

詹碧儀表示,會堅持到最後一口氣。她感到這幾年所走的路好像是冥冥中已經有安排。

作為香港人,詹碧儀認為,香港人對人權的意識其實是很低的,反而對經濟的問題更敏感:「為何今天的人不明白呢?因為他們沒有我的經歷,不是受害者,他們如何感受到人權受侵犯時生活是多苦?」

詹碧儀說,香港人應該多了解人權的意識,如果一旦人權受到侵犯而又沒有這個意識,其實是自毀生命。◇

人權宣言的中國淵源
中國是聯合國的成員國,不過,今天的中國並非當天簽署公約的中國,當天簽署公約的是蔣介石,當時他代表的是在中國內執政的國民黨。詹碧儀說:「七一年以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了中華民國進入聯合國,那就等於簽聯合國憲章的;是中華民國他們就會按憲章去做,但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就不遵守憲章去做,他們說不信任資本主義的人權。」

另外,在中國的歷史上有一位人士叫張鵬春,他是當時中華民國派駐聯合國的大使,參與了人權宣言的起草,是起草委員會的副主席,起到很重要的作用,他把中國的儒家思想溶到了這個人權宣言裏面,強調仁者愛人,從這一點上,人權宣言也與中國的傳統價值觀有一段淵源。

──本文轉自第105期<<新紀元週刊>>
http://mag.epochtimes.com/107/5878.htm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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