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事件(七)

麻生:中國民企維權第一案──陝北油田案

未來中國大學學生 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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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4日訊】背景簡介

陝北油田的油藏是蜂窩狀的,象一塊摔得粉碎的玻璃,規模小而散,油層低滲透,開發難度大,開採成本高,風險大。陝北的地質條件決定了陝北油田不能象大慶油田和克拉瑪依油田一樣大規模成片開採。大國營公司經營效果不好。

1994年,中石油同陝西省政府簽訂《4.13協議》,劃出1080平方公里讓陝北各縣自行開採石油,支援地方建設。陝北兩市十五縣隨即招商引資,由各縣鑽采公司同投資者聯營打井採油,並簽訂了合同,履行了合法手續,第二批民營資本大規模進入陝北開發油井,民營採油公司應運而生。

為了達到市場壟斷的目的,中石油瞄準了迅速發展的陝北石油,欲將陝北油田收歸名下。在生產經營以及市場方面,國營公司明顯處於劣勢。但是中石油發揮他們在官場中的優勢——作為中央企業,當然想拿中央撐腰,於是企圖通過中央行政的力量,將陝北地方國營、民營油企一網打盡,全部收編在中石油的旗下。

從1999年開始,中石油公司不斷向中央有關部門反映油田混亂狀況,要求收回油田,收回油井。中石油列舉了諸多理由包括私營企業經營不善,污染環境等。由於中石油告狀聲越來越烈,國家13部委以聯合調查報告的形式,下發了1239號檔,要求陝西省政府收回油井後歸併到中石油長慶公司。

陝西省政府主動毀約暴力回收油井

2002年9月11日,國家經貿委、監察部等有關部門到陝西,要求立即收回原招商引資聯合開發油井的所有權、經營管理權和收益權。

陝西省政府石油整頓辦公室給榆林市政府所發(2003)003號文即《關於採取果斷措施徹底收回聯營單位油井收益權的緊急通知》指出,「為了實現省政府確定和省內地方企業重組的目標,徹底收回聯營單位所打油井的收益權,2003年6月14日,榆林市政府所發榆政發[2003]55號文,要求「採取有力措施對油井實施接管」,「先接管後清算,一次清算,一步到位原投投資者徹底退出,」「公、檢、法、司要切實肩負起維權護法的職責,要為收回’三權’工作保駕護航」。

2003年5月,靖邊縣政府從人大、政協、檢察院、法院等其他部門抽調的1600名工作人員進駐民營投資人油井,6月7號將民營油井投資人及井場工人趕出井場,強行接管了民營油井。強行驅逐了民營石油商後,目前在陝西只有中石化的長慶油田以及陝西延長油礦管理局開發石油的資質。

開發陝北石油資源的邀約,是由政府主動發出的。民營企業踴躍投資,一是看好利潤前景,二是對政府招商引資政策的信任。正當民營企業承受了風險成本,開始能將利潤預期轉變為利潤現實的時候,公權力的信譽出了問題。地方政府主動毀約,以強制驅逐民營投資人,對拒不服從者,施以暴力,抓捕監禁。

陝北地方政府主動毀約,「先接管後清算,一次清算,一步到位,原投投資者徹底退出」的做法,遇到不少油井釘子戶的抗拒,民營油井釘子戶用什麼手段來抗拒呢?令人感到欣慰的是,如此大的衝突,迄今還沒有報導稱出現了流血衝突。也就是說,陝北石油商們與人類歷史上的商人階層一樣,不習慣於走街頭政治之路,而是採取了商人最習慣的衝突處理方式,組成壓力集團,以和平方式鬥爭,求助於輿論、上訪、談判和司法救濟,這些活動中最為核心的,就是聯合起來提起集體訴訟。俗稱油老闆的石油商們還是希望走司法調解的訴訟之路,與政府進行對話與溝通來解決問題。

2004年7月,馮秉先、馮孝元等原石油投資人與何偉(中國人民大學教授)、朱九虎等9名學者、律師,分別召集定邊、靖邊縣部分原石油投資者和油區群眾在靖邊縣城和青陽岔鎮開會,強調收回油井「三權」違法的,侵犯了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決定通過法律途徑糾正。會後,北京致遠、傑通等4家律師事務所多名律師受靖邊部分原石油投資者委託,赴榆林市各產油縣進行調查取證,形成了《關於陝西省靖邊縣民營石油油井被地方政府收回的律師調查報告》。

同時,民營石油企業聘請的律師團于2005年5月20日和5月25日先後兩次向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的「榆林市、靖邊、定邊兩縣投資人狀告陝西省政府、榆林市政府、靖邊、定邊兩縣政府行政起訴狀」,均被陝西省高院拒絕。拒絕的理由,一是該政府行為為抽象行政行為;二是該案件政府正在處理。

2005年5月25日晚,目前為止中國最大行政訴訟案「陝北民營石油企業回收案」的訴訟代理律師朱久虎在陝西榆林市靖邊縣被當地警方帶走。律師、訴訟代表6人被捕。榆林市警方徹底毀壞了設在榆林市靖邊縣的「律師辦公室」,搶走了電腦、檔等全部辦公用品及物件。

2005年9月19日,迫於國際國內輿論壓力,釋放了朱久虎律師(取保候審)。次日,病重的馮孝元(64歲,關押4個多月)、王世軍、劉廷發,獲准保外就醫。後又有馬啟明、馬成功取保候審,至此,共釋放6人。馮秉先被判刑三年,罪名是組織非法抗議活動。於2007年12月獲釋。

在這起油田案中,官方不但視民眾利益於不顧,甚至肆意抓人,2006年1月22日出版的香港亞洲週刊的一篇相關報導稱,地方政府粗暴執法、野蠻踐踏人權、公然挑戰憲法和法治,這都嚴重毀損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形象。從2003年收井,到後來的單方面定價強制補償,陝北政府抓捕關押投資人已是常事。延安的安塞縣一次抓捕48人,捆綁、公審,無異於土改和文化大革命;靖邊縣投資人任光明等人,是被公安從看守所拉出來戴著手銬腳鐐被人強按手印接受了僅有油井開採投資的20%補償。

編者評論:從這個案例裏,我們可以看到清楚的脈絡──一個政權如何以白紙黑字與民眾簽約,誘使民眾投入資金開發油田,然後再以一紙行政命令片面剝奪人民高達七十億人民幣的投資。這是一個什麼政府,流氓行為如此公開。在強佔民產的執行過程,這些民間企業的業主們,歷經威逼、囚禁,到逃亡離家,艱辛維權過程,他們被侵奪財產的直接人數,高達六萬人!有人因此負債數百萬人民幣,這輩子不指望能夠清償。

陝北油田案是民間維權的豐碑,雖然失敗,但證明了中國法律已死,依法維權毫無出路。

參考資料

李和平律師分析陝北油田案:
http://epochtimes.com/b5/5/10/2/n1072370.htm

中國民企維權第一案:
http://epochtimes.com/b5/6/8/1/n1406460.htm

透析陝北油田案(上)
http://epochtimes.com/b5/5/10/12/n1082984.htm

透析陝北油田案(下)
http://epochtimes.com/b5/5/10/16/n1087304.htm

陝北民間油田案維權風雲再起:
http://epochtimes.com/b5/8/11/19/n2334110.htm(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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