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王泓法國報導)4月21日(星期二),法國巴黎大事法庭判決關閉正在巴黎馬德萊娜私人展覽中心舉辦的「人體展」(Our Body),限主辦方於24小時之內撤展,如有延誤,主辦方需每日付出兩萬歐元的罰金。這是以屍體為標本的「人體展」在歐洲國家首次被禁。
法院另要求展方妥善保管被作為標本展出的屍體,並出示一份清單,以便「由法國當局主管的機構找到一個符合相關埋葬法規的辦法後將屍體下葬」。
「人體展」撞上四道法律紅線
巴黎大事法庭法官路易‧馬利‧蘭雅爾(Louis-Marie Raingeard)認為這一商業性展覽對「人體的切割」、「肆意地著色」和「刻意地擺佈」的行為「不道德地侵犯了人體」。
參加起訴的人權團體之一,「共同反死刑」協會律師理查德‧塞迪猷(Richard Sedillot )指責「人體展」(One Body)用屍體做展品的行為至少構成四重罪:其一、「對人的屍體構成侵犯罪,侵犯了人的屍體應該享有的尊重」;其二、「侵犯了人對自己身體的遺產權」;其三、「這一行為違反了禁止用人體作交易的法律,因為屍體只有在其主人生前認可的情況下才可展出」;其四、「展方同時也侵犯了家屬的權利,因為家屬永遠也不可能把死者葬入墓地」。
針對展覽主辦方所稱展覽目的在於教學,展覽具有科學意義和藝術性的說辭,塞迪猷律師回應道:「這並不是事實。因為所有的醫生都說,在展覽上展出的一切都可以用另一種方式展示,比如用合成圖像或用樹脂材料製作人體標本。藝術要以尊重人為前提,就像不能以藝術為目的去殺人和強姦幼女一樣。」
主辦方辯解說,有的博物館裡也展出一些在考古過程中發現的人的屍體。塞迪猷律師表示:「考古發現的幾千年前的埃及木乃伊是不能跟這個展覽中展出的中國年輕人的身體相提並論的,這些人體很可能是被酷刑折磨和判死刑的人的身體,並且組織者在巴黎市中心展覽有商業目的。」

「共同反死刑」協會律師理查德·塞迪猷(Richard Sedillot )(攝影:王泓/大紀元) 塞迪猷律師對法院作出要求展方立即撤展的判決感到欣慰。他認為,這一判決有望成為今後法國司法的裁判慣例。這一裁決也得到了人權組織的普遍歡迎。「共同反死刑」協會負責人賽西麗‧蒂莫羅(Cecile Thimoreau )女士表示:「在人權的祖國,有一位法官有勇氣做出這樣的決定,讓人尤其感到自豪。」
法國新法為勝訴舖平道路

「共同反死刑」協會負責人賽西麗.蒂莫羅(Cecile Thimoreau )女士(攝影:王泓/大紀元) 據悉,以前在法國其他城市也舉辦過同類的展覽。蒂莫羅女士說:「2008年12月19日出台的法律為我們提供了起訴的法律依據和勝訴的保證。」根據法國民法的第16條第1款,「人類的尊嚴不因為人的死亡而終止,死後的身體仍然享有尊嚴,哪怕是化為灰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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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網址: http://epochtimes.com/b5/9/4/27/n2508010.htm
美東時間: 2009-04-27 00:56:2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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