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戀情十誡(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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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誡:別失去理性

  35歲的廣告公司主管菲菲承認:「我開始滔滔不絕地談起陶德設計的新商標,因為我正和他相戀,而別人卻沒有一個欣賞他這個設計。我的同事注意到了,於是開始紛紛揣測。」

  如何避免露出你已失去專業眼光的形象?那就是你們應儘量避免太密切地合作。如果你必須評估他的工作,不要對他過於寬待,但也不要矯枉過正,失之過嚴。

  第七誡:千萬別嘗試在辦公室做愛

  如果你在辦公室做愛被主管發現,一絲不掛的你可能還來不及知道職業介紹所怎麽走就被解雇了。就算發現的人是同事,這種關起門來翻雲覆雨的作法也不值得冒險。何況,在辦公室做愛根本不是什麽光彩的事。

  第八誡:不要討論薪水

  25歲的珊琪和27歲的信恩在同一家傳播公司做事,職位是一樣的。在他們交往幾個月後,信恩便向
珊蒂炫耀他的薪水有多高,珊琪才知道原來自己的薪水比他高。她說:「我很有罪惡感,以至於有幾天我不敢與他面對面。」但是幾個月之後,經過考績審核,信恩獲得加薪,珊琪很慶倖她沒有把自己的薪水說出來。

  第九誡:分手必須審慎處理

  如果提出分手的人是你,你的終極目標便是不能讓他四處宣揚,要是他覺得受傷,更可能如此。23歲的廣告業務麗霞,在四個月的交往後,決定和28歲的創意部設計士引分手時,她向士引強調自己真的很喜歡他,但眼前還不是她想要擁有的穩定關係,這讓士引覺得好過些。「當然,這並不完全真確,但是我知道我必須稍稍籠絡他,我可不希望每天都面對一副撲克臉,或是其他人的你言你語。」

  如果不幸你是那個被拒絕的一方呢?效法在律師事務所工作,柯妮的作法吧!當29歲的同事翰清和她你密交往一年以後提出分手,她雖然很難過,但是她知道自己必須裝得若無其事。於是她每天和非同事的朋友一起吃午餐,如果覺得自己有股衝動想要走進他的辦公室,向他剖白心跡時,便打電話給親人。她解釋說:「這些事情提醒我,我除了工作之外,還有別的生活,那對我的幫助很大。」

  第十誡:不要辭職

  無論戀情成功與否,辭職都是下下策。愛情和麵包同等重要,千萬別輕言放棄自己的事業。除非你已安排好下一步,而且是高升,否則絕對不可輕舉妄動。而且辭職無疑是宣告「此地無銀三百兩」,讓所有人知道你和他的「關係」非比尋常。

  辦公室戀情或許需要比一般戀情小心得多,不過,凡是同甘苦共患難過的情侶,感情卻更好,對方發展外遇的機率也會大大降低。只要你堅守以上十誡,辦公室戀情絕對有發展成穩定親密關係或婚姻的潛力。
  當戀情涉及權力階級時,柯夢波丹提供的戒律就又嚴苛了十倍。理由如下:

  他比你要可能被解雇。因為上司如果和下屬發生戀情,等於是為公司招惹性騷擾罪名的可能。女方只要有一絲絲無法拒絕對方,便會有失去工作的可能性,根本無法證明這是兩廂情願。

  如果你是和上司約會,你失去飯碗的風險就更大。因為和老闆交往的女性會降低專業聲望。和老闆約會讓你變得更孤立無援。即使同事們不多說你話,他們可能也會覺得你已不再屬於他們一群。
  
如果是你和他分手,你可能要付出代價。在這個性騷擾訴訟不斷的年代,上司被你甩了,難免覺得臉上面子掛不住,他可能無法直接開除你,但是他可以用其他小動作讓你不好過,讓你在原來的工作待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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