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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遊法連續罰規定 馬英九:有檢討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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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瑞弘台北15日電)總統馬英九接受專訪表示,集會遊行法會盡量朝寬鬆的方向修正,對於引起爭議的連續處罰規定,他也認為確實有檢討必要。至於517遊行,他則認為只要和平,應該不會有問題。

主持人認為馬總統日前與社運人士討論集遊法後,政院的堅持才比較緩和,特別詢問馬總統是站在第一線還是第二線,馬總統說,他也是雙首長制的首長,也要傾聽人民的聲音。

馬總統並強調,「我沒說永遠站二線」,體制上雖不必向立院負責,但民選總統必須直接面對人民,「對人民負責的事務上,我當然在第一線。」

TVBS專訪馬總統內容晚間播出,針對集遊法修正案,馬總統做上述表示。

民進黨517將發動大遊行,馬總統表示,他不需要做特別的指示,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處理這類的事非常有經驗,只要是和平,應該不會有任何問題。

對集遊法修正案外界質疑的連續處罰規定,馬總統說,罰則的部分確實有可以再檢討的必要,因為集會遊行是憲法所保障人民的自由,除非是有妨礙他人自由等特殊理由才要管。

至於集遊法主管機關,馬總統認為,別的機關沒有執法的能力,應由警察機關負責,美、日等實施報備制的國家也都是如此。

但他也指出,警察當然希望管制,希望權力比較大,因此應從憲法、人權的角度,把過大的權力縮小,把過度使用的權力加以限制,而不是限制人民的自由。但人民的自由和權力的行使,也要一定的範圍,否則也會妨礙別人的自由。

他說,這中間是個權衡的問題,在集會遊行法一個重要的精神就是比例原則,不管是警察或人民,都要符合這個比例原則,這樣就能夠讓人民表達意見的自由得到充分的發揮。

他也表示,如果其他的法律已經有適當條文可以援用,就應援用其他的法律,不需增加集遊法負擔。換句話說,要限制人民的集會自由,應該是例外而不是原則,政府會在這樣的精神下修改集會遊行法。

馬總統說,儘管集會遊行從許可制改成報備制,但還是有一個前提,必須去報備才行,如果不去報備的話,那個法就不必訂了,至於什麼情況下該管,會盡量朝寬鬆的方向,這也是他一貫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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