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政權還需要敵人嗎(上) 自稱是執政的中共每分每秒都在提心吊膽,擔心有人去顛覆它的政權。這種提心吊膽已失態至不可理喻狀,它甚至會相信,一些讓它恐懼者的身上具有了顛覆它政權的特異功能,這種特異功能有可能隨時力,哪怕這個人是半夜裏睡在床上,所以它就膽怯地二十四小時不敢眨眼地盯著你!與一切嗜血、貪婪及殘暴無度的專制制度一樣,中共的這種制度是不需要由他人去顛覆的。這種制度下,權力機器的運 過程就是高產敵人的過程,這也正是人類歷史上所有的專制制度都不能長命的內在規律。專制的純度越高,這個專制制度的壽命即會越短,這是顛滅不止的歷史規律,「虎狼之秦」的短命足可鏡鑒。人類制度運 史已徹底地證明,人類社會是可有長生不老制度的——產生於民意的,捍衛自由、民主、法治及人權價值的制度。 幾天前,當上海市近六十位上訪者離開我的辦公室後,望著他(她)們消失在嚴寒中的背影,我抑制不住內心的深痛,不覺中熱淚湧流。腦海裏,杜陽明老人無助的眼神,老人離開時深彎著腰用顫抖著的手去扣厚厚的外 筆簽名的、飽含他們血和淚的控訴材料(材料中的字、詞、標點均未改 )。 「我是董春華,今年已年近七旬。因不服行政違法和暴力拆遷,我的丈夫蔡新華(七十二歲)赴北 上訪,被非法收容關押十三天後遣送回上海,不料當天他即不明不白地突然死亡。二○○四年七月,我的小女兒蔡文君因赴北 上訪,被上海市長寧區公安分局行政拘留,此後又因她去上海市信訪辦要求行政覆議,又被冠以『尋釁滋事』的罪名勞教一年,至今被關押在上海市青浦女子勞教所。」 這位老伴因在上訪時被非法關押十幾日後突然死亡,接著上訪的女兒也被非法勞教的老人寫給我的材料上寫著「一個老黨員的控訴」。 「我是上海理工大學教師劉華琳,二○○四年二月二十二日我持車票乘車上北 ,在上海市火車站站台上遭到上海市政府信訪辦206官員與另一同志的阻攔(至今車票在206官員手中),我朝出口處走準備回家,無業人員宋某和技術學校的工作人員洪某朝我衝來,那些不明身分的人圍過來對我進行人身攻擊。 206官員目睹了這一切綁架、毆打行為,沒有加以阻攔,我被打傷摔倒在地,他們數人將我拉起塞進一輛出租車內,被關進學校校長辦公室一整夜,有市公安局工作人員參與。第二天又將我抬上麵包車送到市公安局辦公室,接受長達十五~十六小時的審訊,前後近三十小時,不給吃飯、睡覺,不允許看病,喪失人 地進行摧殘。在此期間沒有出示過任何關押的法律手續。二十三日深夜,公安局姓謝的警察告訴我,公安局長要對我實施『刑事拘留』,並扣上『妨礙公務』的罪名。關進 獄,我被拘留二十天後又被判以五 四十八天的勞教。在關押期間我的公職被開除,私人住宅遭強遷,財產被搶劫,包括鋼琴、電腦及所有錢財。」 「在無端被關押五 多天的日子裏,憤怒、屈辱、無助交織折磨著我,我教的學生無數,他們中有幾個相信自己的老師是無罪而被政府關押的呢?高律師。」 劉新娟是這次來找我的上訪者中被上海市政府迫害的最嚴重者之一。 「二○○三年二月十五日,我給『市人代大會』送了三 信,十六日上午八點,在去娘家的路上,發現有聯防隊員跟蹤。一下車,我被編號41954 的警察和七寶派出所、新龍村聯防隊攔住。41954 警察用雨 打我,至多處青腫傷痕,我被押上警車。在派出所沒有留置手續的情況下,我被非法關押了兩天兩夜,期間41954 囂張的恐嚇我,『你已經告我們了,我們一定要把你搞透搞臭,要毀掉你終生,還要毀掉你兒子,房子不讓你住,把你全國播放,你上訪沒有人相信你,我們只要一個電話。』二十四小時內不肯給我驗傷、療傷,後來又押我到七寶醫院,卻不讓吃醫院開的藥。 十八日,我被警察顧峰高、趙永林押到閩行看守所,這時才開出十五天行政拘留書。二十二日下午,看守所以治病為名,押我到上海提籃橋 獄,並對 獄人員說我裝病。事實上,我當時已絕食四天,血壓也很高,身體虛弱、全身疼痛。之後,我被關進戒毒者的牢房,全身上下被捆了五天五夜,每頓只吃兩調羹食物,又不讓喝水。我被他們像死人一樣在地上拖來拖去。值班醫生看我實在不行了,就給鬆了綁,開出B超檢查。當時我已四十八小時沒尿了。B超檢查時,我懇求醫生,能不能幫我打個電話,醫生的回答是否定的。在此要特別指出的是,二月二十一日、二十七日,有關部門兩次派人到看守所看過我,可以肯定,他們就是在這兩次總共不到兩小時的會面裏偷偷給受盡折磨的我做了所謂的精神病鑒定。 三月三號,也就是拘留十五天到期的日子,七寶派出所根據非法鑒定結論,不通知家屬又把我從看守所強送到閩行區精神衛生中心關押,醫院強制我服用精神病藥。我每天站在醫院病房的門口,通過探望其他病人的熟人才得以通知到家住附近的兄弟。 在家屬多方懇求下,於三月十七日被醫院關押了十四天後才出院。由於在這段時間內服用精神病藥物,精神受到摧殘,暴力毆打致使後背脊椎珠骨錯位,無法行走,只能以輪椅代步,繼續信訪,反映被非法迫害的情況。但迫害遠沒有結束,二○○三年六月三日,我坐輪椅上訪時,再次被七寶派出所強制送到閩行區精神衛生中心。由於我不肯吃藥,院方就強制我吃藥、打針。 對我的反抗,醫院就 用多名醫生、護士,男 精神病人對坐在輪椅上的我進行捆綁、毆打、撕壞衣褲,使用器械撬開嘴灌藥,弄得口腔鮮血淋漓,注射針頭把臀部肌膚扎得血流不止,噴濺到牆上。醫生毫無人 ,強制給我一個沒有精神病的人注射癸氟奮乃靜針劑。更為殘忍的是,對每月只能用兩針的藥劑,醫院卻硬給我用四針。一位年輕的護士不忍心為我注射,護士長在沒辦法的情況下邊流淚邊給我注射,因為她們深知藥劑對沒有精神病的人的毒害作用,第二針後我便痛苦地滿地打滾。我責問醫院陸科長:『醫院怎麼可以沒有醫德』,陸科長直言不諱地叫囂:『這裏不是醫院,是監獄。』 用藥後的難受感覺真的無法忍受也無法形容,沒有親身經歷的人是無法體會的,晝夜睡不著,口苦得比吃了黃連還苦,眼神呆板、遲鈍,眼睛睜不開,視力下降,連人的臉部都看不清,整個人精神崩潰,恍惚生命在慢慢離開身體。醫院知道我的生命可能出現意外,前後又為我注射七、八針解毒劑。用藥後的第五個月,我連數字都不會數,記憶力明顯減退,完全是變了個人。醫院的一位護工實在看不過去了,偷偷對我說:『太殘忍了,你這種情況,如果是北 來人調查,我肯定實話實說。』我曾在醫院偷著借用他人手機給區長打電話,區長秘書表示知道我被關在精神病醫院,但不肯救助。主任醫生多次警告我以後不能再上訪。 我兒子多次要求醫院、派出所放人,但他們互相推諉,就是不放。我兒子又要求醫院出示所謂精神病鑒定書,但對方以機密文件為由予以拒絕。我兒曾嘗試擔保出院、申請轉院等方法,均遭拒絕。多方求助無門,我兒憤然割脈寫下血書,寄往上海電視台。 然而記者的到來也不能給予任何幫助,還關照我兒,我的遭遇不要讓其他人知道。但是,作為我們個人無法去申請鑒定,當地政府也不會允許我們輕易的去做這份明顯對他們不利的鑒定。無奈之下,我兒和我父母、兄弟只能懇求醫院、派出所放人,而派出所又逼我兒違心地多次寫下保證書,保證我不再上訪,並承擔一切後果。 受盡摧殘的我終於在二○○四年一月二十日出院了,前後兩次我總共被醫院關押了二 四十六天。醫院還硬要收取伙食費,否則不肯放人,為了救人只能付錢。他們給我母子縛上精神枷鎖外加威脅壓力,迫使我們無力也不敢再有反抗。任何人也無法再次承受長時間的殘忍折磨。我兒因我的悲慘遭遇而受到牽連,又為我所受到的殘酷迫害卻無力幫助,而在心理、精神上萬分痛苦、自責。大學畢業後無心找工作。」 --待續 (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