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人權報告中500起法輪功案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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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謝正華綜合報道)作爲當今世界上最權威的國際人權立法與人權狀况監督機構,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每年于3-4月間在瑞士日內瓦召開的例定大會都極受關注。這是因爲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屬下的各人權機制(包括職責不同的工作組和特派專員等)將向與會的3000多名來自聯合國人權理事會53個成員國、146個觀察員國以及衆多的非政府組織機構的代表提交年度報告。

在年度報告中,特派專員們將彙報過去一年中他們就所接收到的人權侵權個案對侵犯人權的政府所做的質詢。如果特派專員認爲某些政府人權迫害情况特別嚴重,他們還會特別批評。也就是說,這些年度報告直接就是對各國政府人權狀况的評分。由于聯合國人權機制是根據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决議所設立,因此他們對人權侵權個案的質詢,按照規程各會員國必須予以回復和解釋,而他們的回復與解釋也記錄在年度報告中,成爲其政府對人權的態度的直接反映。因此,作爲人權狀况監督機構,特派專員們的報告舉足輕重,而圍繞著他們的報告的每一個演講或活動細節,都可能會成爲全球矚目的焦點。

下麵是歷年來由不同聯合國觀察員提交給聯合個人權報告的部分匯總。

(接前)

聯合國2005年“言論自由”特派專員關于法輪功的人權報告與工作備忘錄(一)

404: 崔秀珍: 2004年1月8日,聯合國“保護言論自由”特派專員,酷刑問題特派專員和“暴力虐待婦女——起因和後果”特派專員,共同爲河北省石家莊市深澤縣61歲的居民崔秀珍發出緊急呼籲。她因爲修煉法輪功而被關押在石家莊勞教所。2001年4月8日,她被轉到河北省高陽勞教所。據說,崔秀珍絕食抗議對她的迫害,被灌人糞三次,幷引起嚴重腹瀉,送高陽縣醫院急救。治療醫生指出灌了那樣多的人糞有可能導致死亡。出院以後,獄警繼續打她,掐乳頭,一邊往她身上澆水,一邊用電棍電她,用鉗子夾肉,把她埋在雪裏直到昏死過去。據悉在這封信發出的時候,她仍被關押在勞教所,有遭受同樣的酷刑虐待的危險。

405:田曉飛:2004年2月4日,特派專員和聯合國健康權利特派專員,聯合國酷刑問題特派專員爲田曉飛共同發出緊急呼籲。田曉飛,40歲,家住遼寧省遼陽市平山區崔東街,因爲修煉法輪功,被平山區法院判刑10年,關押在遼陽市鏵子監獄。根據得到的消息,2003年7月20日,田曉飛開始絕食,他被單獨關押在一間牢房裏,有兩個犯人一天24小時看管著,晚上睡覺時兩隻手也被手銬銬在床上。由于遭到强迫性的灌食,他的健康惡化,走路都十分困難。鏵子監獄不給他治療,說:等到田曉飛放弃修煉法輪功,或者他的五臟六腑都徹底衰竭了,就給他保外就醫。監獄還拒絕家屬探視。而且,35歲的曹繼光,四川鄰水縣棉麻公司職工,因爲修煉法輪功,被判刑5年,關押在四川廣元監獄。他被關在小牢裏,五個普通犯人看守整天監視他。曹絕食抗議獄警的酷刑折磨而被迫害得生命垂危。在此之前的一次强行灌食中,獄醫用橡膠管從曹的鼻孔插入氣管,抽出後再插入,如此反復,故意折磨曹繼光,惡警又用開口器進行灌食,將開口器放入曹的口腔內開到最大限度,使曹的口腔受到嚴重傷害。灌食以後獄警又扣取曹一半的食糧。

406:劉曉蓮: 2004年2月4日,特派專員爲湖北省赤壁市赤壁鎮63歲的劉曉蓮發出緊急呼籲。2003年12月28日,赤壁市當地警察將劉曉蓮抓走,不知道她目前身在何處。曉蓮女士因爲修煉法輪功曾多次被關押,遭受酷刑折磨。例如,2003年12月6日,她被關押在赤壁市第一看守所,19個警察和犯人開始打她。她的身體被五個人同時向五個方向用力猛拉,當時她的小便處撕開了,全身骨胳脫節,其他人輪班用50斤重的鐵鏈脚鐐打她懸空的身體。經歷一天的酷刑後,劉女士的全身多處骨頭被打斷,在痛苦中昏死過去。劉女士的脖子被野蠻地重擊。隨後,劉女士被用50斤重的脚鐐鎖了一個星期,半個月沒得到任何食物。鑒于劉女士以往所遭受的酷刑和目前的情况不明,對她的處境深表關切。
劉曉蓮被迫害致死

407: WL:2004年2月13日,特派專員爲黑龍江省綏棱縣馬場17歲的W.L.小姐發出緊急呼籲。根據得到的消息,在2002年七月,W.L.參加省高中考試,在回答政治考試題中有關法輪功的問題,她答道“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後來,公安局政治科,少年科和省教育廳的人來找她,她被迫離家出走。據報道她的父母被關押幷受到“610辦公室”人員的虐待。2003年5月,W.L.在哈爾濱打工,被警察抓到,送回綏棱縣被關押至今。不清楚她是否被以什麽罪名被起訴。報告指出,在她被抓時,610辦公室的頭兒特別指示要把她關押到法定年齡18歲,然後判刑。

408 孫玉華:2004年2月26日,特派專員,聯合國非法拘捕工作委員會主席和聯合國酷刑問題特派專員共同爲孫玉華髮出緊急呼籲。2004年1月14日下午兩點鐘左右,在孫玉華家樓下,呼蘭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帶一幫人(特派專員知道這些人的名字)綁架孫玉華至呼蘭縣公安局,只因爲她修煉法輪功。在呼蘭縣公安局,一些警察(特派專員知道這些人的名字)對她進行了殘酷折磨,刑訊逼供。報告指出她後來被送到呼蘭縣第二看守所後,絕食抗議對她的折磨和關押。孫玉華不肯放弃她的信仰,被送到呼蘭縣第一看守所,她在那裏繼續絕食抗議。她被强行灌食,幷導致生命垂危。呼籲中表示擔憂她會因此遭遇而失去生命。報告中也指出,孫女士的丈夫張慶生因講法輪功真象被綁架關押在呼蘭縣公安局第一看守所。呼蘭縣公安局在2004年1月14日還綁架了孫女士的女兒,18歲的哈爾濱師範大學呼蘭學院學生。孫的女兒遭受了酷刑和審訊達4天之久,後又送往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關押。
孫玉華被迫害致死

409:李冬青: 2004年3月2日,特派專員,聯合國非法拘捕工作委員會主席和聯合國酷刑問題特派專員共同爲法輪功學員李冬青發出緊急呼籲。李冬青被關押在遼寧省瀋陽市大北女子監獄,患急性肝炎,被超期單獨關押,受到監獄警察的謾駡、毆打、電擊。被關押在馬三家教養院期間也受到殘酷折磨。目前冬青身體浮腫,而且精神不太正常。由于李冬青在拘留期間受到的拷打和虐待,以及她目前的健康狀况,對她的身心狀况深表關注。

410:唐乙文: 2004年3月15日,聯合國非法拘捕工作委員會主席,聯合國酷刑問題特派專員和“暴力虐待婦女——起因和後果”監察專員,爲唐乙文(女),廣東省珠海區37歲的法輪功學員,共同發出緊急呼籲。2004年2月23日,唐乙文因爲申請護照而被從家中帶走。她的丈夫也因爲她申請護照而被審問。據報道在這份呼籲信發出的時候,唐乙文被關在廣州白雲區椽頭法制學校接受“再教育”。2004年3月10日收到消息說她的健康很糟糕。她已經絕食17天抗議對她的拘留。唐乙文的家人曾跟廣州市的警察交涉,要求調查對她的拘留的合法性,幷要求立即釋放她。據信直到現在,這封信發出的時候還沒有見到任何行動。

411:劉梅:2004年4月30日,聯合國身心健康權利特派專員,聯合國酷刑問題特派專員和“暴力虐待婦女——起因和後果”特派專員,共同爲住在遼寧省東港市的36歲的劉梅,發出緊急呼籲。據悉在這封信發出的時候,她被關押在瀋陽大北監獄女子監獄。2004年3月10日,劉梅的家屬趕到大北監獄女子監獄去看她。據她的親屬說,劉梅是被犯人用車子推進接見室的,嘴上戴著一個大口罩,身體極度消瘦和虛弱,說話已經十分吃力。當劉梅說她快要死了的時候,會見立即被終止。從那至今再也沒有得到她的消息。劉梅和她的丈夫因製作、散發法輪功真象材料,于2002年4月9日被綁架幷被各判13年。劉梅自被捕以來,先後被關押在丹東市公安局,丹東市拘留所和大北監獄。爲强迫她放弃法輪功,劉梅遭受了種種酷刑折磨,包括渾身用電棍電,用塑料棒敲頭等。劉梅曾經發高燒,長時間得不到治療,肺部被燒壞了,她的健康狀况持續惡化。鑒于她所遭受的酷刑,她的健康狀况,得不到及時的很好的治療,對她的身心健康深表關注。

412:黃向微: 2004年5月7日,聯合國特派專員爲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的中學音樂教師,44歲的黃向微,發出緊急呼籲。據悉他目前被關押在長林子勞教所。據報道黃向微絕食抗議警察對他的迫害,處于昏迷狀態,生命出現危險送醫搶救。2004年4月入醫院以來,他的家人被拒絕探視,對他的情况一無所知。黃向微是因爲修煉法輪功,在2002年5月15日,被哈爾濱市公安局從家中抓走,關押在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的七處。黃向微拒絕放弃法輪功修煉,被迫害得下肢癱瘓,不能行走。2002年11月3日,被判非法勞教3年,轉到萬家勞教所,後被抬進萬家勞教所醫院。在萬家勞教所醫院,黃向微被關押了一年,受盡了折磨和欺淩。由于行動不便,每次上厠所時被迫在地上爬行。2003年12月份,黃向微又被抬到長林子勞教所。那裏的警察假稱黃向微絕食,强行給他灌濃鹽水進行迫害,在地上拖他。對黃向微遭受的酷刑和虐待深表關注。

415:金江和妻子韋麗梅: 2004年5月18日,聯合國特派專員,聯合國非法拘捕工作委員會主席和聯合國酷刑問題特派專員爲30多歲的河北泊頭市居民金江和妻子韋麗梅共同發出緊急呼籲。2004年4月8日,他們在自家開的飯店內講法輪功受迫害的真象時被逮捕。7名警察還在飯店中查抄了法輪功書籍和資料若干。金江和韋麗梅現在被關押在泊頭拘留所,他們絕食抗議非法關押,被綁起來强行灌食。據悉金江拒不配合,被打得右耳流膿、下巴錯位、兩腿和兩根肋骨被打斷。韋麗梅也被打得遍體鱗傷。他們沒有得到應有醫治。緊急呼籲中對如果他們不能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而使他們二人的身心健康惡化深表擔憂。

414:孫艶青2004年7月8日,特派專員與任意處决問題的特派專員和酷刑問題特派專員,聯名簽署了一封信件,表達了他們對以下事件的關心。
孫艶青,河北省張家口市宣化鋼鐵公司機修廠職工。2000年,在她去北京爲法輪功上訪時被捕。據收到的消息稱,在被酷刑折磨幾個月後,她的情况十分危急。報告稱,她被送回家鄉的醫院接受治療,但于幾天後去世。

415:陳愛忠:33歲的陳愛忠是河北省張家口市懷來縣北辛堡鎮蠶房營村居民。據收到的消息稱,1999年7‧20以後,陳愛忠與其全家去北京爲法輪功上訪。陳愛忠于9月12日被捕,幷被關進唐山市荷花坑勞教所第六區。報告稱,在勞教所被酷刑折磨之後,他于2000年9月20日去世。
陳愛忠被酷刑折磨致死

416:朱有榮,朱有榮是河北省張家口市居民。據信,在河北省第一勞教所第二女子大隊遭受酷刑折磨後,她于2000年12月16日在勞教所內去世。

417:範亞雄:42歲的範亞雄是河北省張家口市十五中學教導主任。她于2000年5月去北京抗議對法輪功的迫害時被捕。據收到的消息稱,張家口610辦公室將她送進沙嶺子精神病院進行迫害。在精神病院,她被强迫注射破壞神經的藥物。2000年六月。她被判3年勞教,在唐山勞教所內,她遭受了酷刑迫害。她于2000年被釋放回家幾天後去世。

418:張志根:53歲的張志根是張家口市綉花廠職工,法輪大法弟子。她在2000年4月去北京爲法輪功上訪時被捕。據收到的消息稱,610辦公室人員將她關在張家口市宣化區看守所。在看守所的17天中,她被酷刑折磨,一條腿嚴重化膿,幷被迫截肢。據收到的消息稱,2000年10月6日,她在北京再次被捕。據信,她在張家口市十三裏看守所被關押九天,幷遭受酷刑折磨。被釋放回家後,由于在看守所遭受的酷刑折磨,她于2001年2月25日去世。

419:蔣素花:50歲的蔣素花是河北省張家口市赤城縣樣田鄉石灰夭村居民。據信,她于2002年2月8日被捕。據收到的消息稱,由于在看守所內遭受的酷刑折磨,她于2002年3月3日被警察監管時去世。
420:沈立之,33歲,大學文憑,瀋陽市人,妻子羅芳,四川省樂山市人。據信,他們于2002年2月1日被成都市營門口派出所警察抓捕。警察宣稱,在75路公共汽車上被捕時,他們携有揭露迫害法輪功真象的資料。據信,他們被關進成都市看守所。沈立之被酷刑折磨後,于2002年3月3日在青羊區人民醫院去世。警察于一年之後,即2003年3月3日,才通知其父母。據收到的消息稱,被捕時,羅芳懷有8個月的身孕,610辦公室的田新民迫使羅芳流産。她于2002年5月8日被釋放,但于12月5日再次被捕。她遭受了酷刑折磨,幷被判12年徒刑。從2003年8月起,她被關押在成都龍泉洪安鎮川西監獄。

451:劉海波:34歲的劉海波是吉林省長春市綠園區醫院CT科醫生。據收到的消息稱,1999年7‧20以後,他兩次到北京爲法輪功上訪。有報告稱,因爲這個原因,他被判1年勞教,幷被關在長春市葦子溝勞教所。由于拒絕放弃修煉法輪功,他被先後轉入長春奮進勞教所和朝陽溝勞教所。在勞教所內他曾數次遭受酷刑折磨,他的刑期被延長9個月。被釋放後,長春市寬城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的警察于2002年3月11日將劉海波從家中强行抓走,幷將他折磨致死。據信,他在2002年3月12日在120急救中心去世。
劉海波被酷刑折磨致死

452:劉玉清40歲的劉玉清是遼寧省撫順市望花區居民。她曾先後于1999年10月23日和2000年12月21日兩次去北京爲法輪功上訪,幷因此而被抓且被酷刑折磨。據信,在她被釋放後,3名朴屯區派出所的警察于2001年2月15日將她從工作單位的三樓强行拖下,幷將她抓進派出所。據信,她被關入撫順市看守所,半個月後,她被轉入吳家堡勞教所,幷遭受酷刑折磨。2001年4月11日,她被家人接回。由于酷刑所導致的內臟永久性損傷,她于2002年4月13日去世。
劉玉清被酷刑折磨致死

453:宋翠玲:52歲的宋翠玲是河北省張家口市居民。據收到的消息稱,2002年5月5日當她在天安門廣場爲法輪功請願時,警察抓捕了她。據信,她被關進張家口市看守所,在那裏她遭受了酷刑折磨。她曾絕食抗議所遭受的迫害。她于2002年5月20日被迫害致死。

454:尹玲,34歲,家住黑龍江省寶清縣597農場。據收到的消息稱,2001年12月28日,597農場派出所所長朱紹坤夥同其他幾名警察强行綁架了她,幷判她3年勞教。她被關入佳木斯勞教所。她于2002年10月28日開始絕食抗議。據信,她曾被長期灌食折磨,幷曾被整日銬在床稀?002年11月14日,勞教所通知家屬把人接回,回家後不久便因長期遭受的折磨而去世。

455:薛霞,33歲,河北省邢臺市介家屯居民。據收到的消息稱,她于2000年1月1日去北京爲法輪功上訪時被捕,幷被判3年勞教,被關押在石家莊勞教所。在勞教所,她曾被毒打,幷被灌食不知名藥物。她于2001年5月,被强行從母親家帶到石家莊勞教所,遭受洗腦。據收到的消息稱,她于2003年1月4日被送至邢臺市接受治療。由于遭受長期酷刑迫害,她于2003年2月21日去世。

456:陳洪平,32歲,河北省張家口市懷來縣人。她和她姐姐(法輪功學員)一起被捕幷遭受東花園派出所警察毒打。據信,她被送往高陽勞教所,幷遭受酷刑迫害和24小時反法輪功洗腦。被釋放回家不久,她便于2003年3月5日去世。
陳洪平被迫害致死

457:于永泉,45歲,黑龍江省大慶市第二制米廠職工。據信,他于2002年5月11日被讓胡路區公安分局即創新派出所警察抓捕,幷被送至讓胡路區看守所。他被控制造法輪功材料,幷于2002年9月22日被讓胡路區法院判處10年徒刑。他被關押在大慶市紅衛星監獄。據收到的消息稱,2003年3月8日,他被送入監獄醫院急救,由于長期酷刑折磨,他于當日去世。
于永泉被酷刑折磨致死

458:陳湘睿,29歲,湖南衡陽人。他曾先後于1999年10月27日,2000年3月和2000年4月下旬3次去北京爲法輪功上訪,幷被抓捕數次。2001年1月,警察將他從家中强行帶走幷在看守所將他關押半年之久。據信,2003年3月11日,衡陽市公安局國安支隊隊長雷振中帶領一夥警察闖入他家對他拳打脚踢,幷將他拖出家門,强行塞入警車。在派出所他曾遭到折磨。第二天早上他被送入醫院,隨後去世。驗尸報告顯示,由于遭受毒打,他的內臟器官受到嚴重創傷。
陳湘睿被酷刑折磨致死

459:高淑華,49歲,山東省濰坊市濰城區關中河路居民。她于2003年3月14日因散發揭露迫害法輪功的材料而被捕。她在濰城看守所被關押13天,期間她曾絕食抗議迫害。據收到的消息稱,由于酷刑和遭到强行灌食,她于2003年3月26日去世。
高淑華遭到酷刑和强行灌食致死

460:李建侯,67歲,四川省南充市人。據信,他于2003年3月27日在四川省德陽監獄被迫害致死。據收到的消息稱,他曾先後4次被當地610辦公室抓捕和監禁。

461:李英,遼寧撫順市望花區釉岩街居民。她于2003年3月31日被望花區公安局和當地派出所警察抓捕,幷被關進撫順市公安局第一分局。他于2003年4月2日去世。報告稱,在被關押期間所受的酷刑虐待是導致她死亡的原因。
李英被酷刑折磨致死

462:趙春迎,56歲,黑龍江省鶏西市居民。她于1999年被鶏西市公安局恒山區分局警察抓捕,幷被關入萬家勞教所。被釋放後,她在互聯網上發表了她被迫害的經歷。據收到的消息稱,恒山區分局的警察發現了她發在網上的文章,幷于2003年4月15日再次逮捕了她,將她關進鶏西市第二看守所。2003年5月10日,她的家屬受到了她的死亡通知。在家屬的要求下,兩名驗尸官檢查了她的尸體,幷發現了數個曾遭受迫害的證據。可以確定,趙春迎是死于在看守所期間所遭受的嚴酷迫害。報告稱,她的家屬曾在這封信發出的幾個月前就試圖用各種途徑將凶手繩之于法,但迄今爲止還沒有任何結果。
趙春迎被酷刑迫害致死
趙春迎被酷刑迫害致死

463:楊玉芳,47歲,張家口市大境門外東窑子鄉、東窑子村人,由于修煉法輪大法,于2003年5月17日被捕。她于2003年6與16日,在張家口市十三裏看守所被關押期間折磨致死。
楊玉芳被迫害致死

464:隋廣西與他妻子都是山東萊西市牛溪埠鄉向陽嶺村法輪功學員。2002年9月17日,夫妻二人被强行塞入警車,幷被在三教村小學被關押了四天。隨後,他們被轉入萊西辛莊610洗腦班,在洗腦班,他們被强迫灌輸詆毀法輪功的宣傳。由于隋廣西拒絕接受洗腦,警察向他實施了各種酷刑。20天后他設法逃出了洗腦班,但由于長期遭受迫害,于2003年7月4日在平度第一人民醫院去世。

465:曹平,40歲,四川鄰水縣九龍鎮曹家壩人。據收到的消息稱,由于去北京爲法輪功上訪,他于2000年6月被拘留15天。2001年5月,在散發法輪功傳單時,他再次被捕,幷被關押在鄰水縣看守所。在看守所,他曾遭受鄰水縣警察局和城北派出所警察的毒打。隨後他被判4年徒刑,幷被關在四川德陽監獄。被關押期間,由于遭受毒打和酷刑折磨,他的內臟器官受到嚴重損傷。經勞改醫院鑒定此人已生命垂危,無法救治時,2003年5月27日通知家屬接回。他于2003年7月17日去世。

467:白曉鈞,35歲,吉林省東北師範大學教師。由于去北京爲法輪功上訪,他被關進朝陽溝勞教所。在被關押期間,他曾受酷刑折磨,幷于2003年7月18日被折磨致死。譚成强,黑龍江省雙城市韓甸鎮紅城村人。由于修煉法輪功,他曾多次被抓捕,關押。據收到的消息稱,他于2003年5月18日再一次被雙城市610辦公室人員抓捕。他被關押在雙城市看守所。在看守所,他曾絕食抗議。他被强行灌食,幷被送往醫院搶救。在610辦公室通知他的家屬領人的幾天之後,由于長期遭受迫害,他于2003年7月19日去世。
白曉鈞被迫害致死

468:田俊龍,41歲,伊通滿族自治縣五一鄉馬家屯農民。2002年秋,由于散發有關迫害法輪功的真象材料,他被關進葦子溝勞教所。三個月後他被轉入長春朝陽溝勞教所。2003年9月1日,由于身體狀况惡化,他被送回家中,由于長期遭受迫害,他于2003年9月21日去世。
田俊龍被迫害致死

469:劉秉森,39歲,大慶市第六火警大隊消防員。家住讓胡路區菜庫樓區。2000年10月,在散發反迫害真象材料時被捕。據收到的消息稱,他被判勞教二年,幷被關押在大慶市勞教所。2003年10月20日下午,他被關在小號遭受酷刑折磨直至喪失知覺。隨後,他被送往大慶市人民醫院進行急救,但由于遭受長期迫害,他于2003年10月21日去世。
< ahref=http://minghui.org/mh/article_images/2009-6-18-221011-1.jpg>劉秉森被迫害致死

470:閆海,37歲,河北省張家口懷來縣土木鄉土木村農民。2002年10月30日,狼山派出所警察王國洪與其他十多名警察闖入閆海家中,幷將他抓捕,罪名是修煉法輪功。自被捕以後,他在懷來縣看守所身心都遭受了折磨。警察對他進行連續不斷的洗腦,試圖迫使他放弃法輪功。據收到的消息稱,閆海被關押和折磨了一年零4天。2003年11月14日,在身體極其衰弱的情况下,他被轉入十三裏看守所。2003年11月22日,他被送進251醫院,幷于2003年11月24日去世。據信,長期受到折磨是導致他死亡的原因。11月27日,當他的家屬前往醫院告別遺體時,有10個武裝警察守在病房不讓他的家屬和遺體單獨在一起。
閆海被迫害致死

471:張長明,50歲左右,家住黑龍江省雙鴨山市。由于爲法輪功上訪而被逮捕幷被關押在佳木斯勞教所。在勞教所中他被酷刑致死。他曾被送往醫院急救,但醫生拒絕接受,因爲他當時已在死亡的邊緣。有證據表明,爲了逃避責任,勞教所當局將他送回家中,他到家後不久便去世了。
張長明被酷刑致死

聯合國2005年“言論自由”特派專員關于法輪功的人權報告與工作備忘錄(二)

2004年7月15日,聯合國言論自由特派專員與身心健康權利問題特派專員和婦女暴力和後果問題特派專員一起,聯名發出一項緊急呼籲:

472:耿菊英,32歲,河南孟州市,城伯鄉羅莊村居民。2000年,她與8個月大的孩子一起被孟州市610辦公室和警察分局人員抓捕幷被關入看守所(特派專員知道這些人員的姓名)。據信,她被捕的原因是因爲她是一名法輪功學員。由于看守所惡劣的環境造成的營養不良,耿菊英沒有足够的奶水喂養嬰兒。在她被釋放後,2002年5月25日,警察(特派專員知道這些警察的姓名)在沒有任何事先警告的情况下,翻墻而入,從家中將她帶至警局。她當時正有身孕。有證據表明,爲了將她送入勞教所,警察將她强行墮胎。他們給她注射墮胎藥物,幷觀看全過程,在她處于痛苦中時挖苦嘲笑她。隨後,她被送入河南省焦作市看守所。因爲拒絕放弃法輪功,她被關入十八裏河勞教所至今。有報告稱,耿菊英的父親耿學才,兄弟耿華明都曾因修煉法輪功而被多次拘捕。

473:陳亞茹,46歲,家住天津市河西區小海地。2001年4月,她在家中被捕,幷被判2年勞教。她被關押在建新女子勞教所六大隊三中隊,幷遭受折磨。2002年5月13日,陳亞茹在勞教所煉功,作爲懲罰,警察將她關入黑暗的小號,毒打幷踐踏她的胳膊。警察們將陳亞茹的兩臂拉成了一字形,銬在了兩個床上,就這樣陳亞茹被前後銬了23天。2003年4月6日陳亞茹與另外一位法輪功學員將勞教所內詆毀法輪功的標語撕掉,被警察們拖到一間屋後,强行的扒掉她們身上的毛衣毛褲,只留下秋衣秋褲,又將她倆拖到樓道裏,將她們的雙手捆起來命令她們跪下,她們不下跪,便被6個男惡警(特派專員知道其中幾名的姓名)用6根電棍將陳亞茹電倒在地。一個警察用電棍電擊陳亞茹的陰部20分鐘之久。之後警察們又用同樣的方式電擊另外那位法輪功學員。隨後又對陳亞茹全身實行無漏的電擊,致使陳亞茹的牙齒全部鬆動。一個多月她的右臂不能動。

473:彥淑君,50多歲,2000年11月份因堅修法輪功被天津和平區公安局逮捕,在派出所中警察凶狠打她的耳光,後她被非法判兩年半勞教,關押在天津板橋女子勞教所四大隊。2001年6月1日,彥淑君又被轉到天津建新女子勞教所六大隊三中隊。由于彥淑君堅持不肯放弃信仰,警察們就不讓她睡覺,每天只有兩個多小時的睡眠,因反抗對她的長期迫害,彥淑君絕食12天,爲此勞教隊對她加期。2003年4月1日,隊裏又强行洗腦,她被警察拖到一間小黑屋,用電棒電擊她的全身。她們將她衣服扒去,讓管教科的男警察們參觀他們的電刑“戰績”,後又將彥淑君關在了一個長約0.5米,寬約0.3米,高約1.5米左右的木籠子裏,而身高1.7米的彥淑君,只能歪著身子,低著頭站。就這樣彥淑君被折磨了8天,過後走路瘸了很長時間。

474:郭寶花,30多歲,家住天津市塘沽區。2001年4月被抓捕,因拒絕閱讀誣衊法輪功的文章遭到警察們的捆綁和體罰,後又被關到那個木籠子裏長達一個多月,爲此,郭寶花以絕食的方式抗議對她的迫害,絕食37天。在這期間警察吊銬了她37天,後又將她關進小黑屋裏一個多月。由于她依然堅持修煉法輪功,警察又將她銬在暖氣片上,見還不行,又將她的兩臂伸到了極限,分別銬在兩邊。後又將她站著吊銬著,對她進行殘酷的迫害。2003年4月1日,她又遭到警察們用多根電棍同時電擊全身。郭寶花在被電刑迫害後,又被關進那個木籠子裏許多天。

475:蘇艶華,黑龍江佳木斯蓮江口居民。由于修煉法輪功,于2002年4月15日在其弟弟家被當地派出所抓走,當天送進市看守所。兩周後被送進佳木斯勞教所。到勞教所不久,就被强行洗腦。2002年7月末,看守們强迫她坐小凳、聽誣衊法輪功的廣播。由于她拒絕洗腦,被一警察(特派專員知道其姓名)拖到樓下,銬在床上。她絕食抗議這種迫害,警察就對她强迫灌食加了大量食鹽的牛奶,這給她帶來極端的痛苦。警察這樣銬了她七天。2002年11月,佳木斯勞教所强迫她坐在帶楞的小凳上,每天超過十小時。警察强迫她雙手放在腿上,不讓她動。她臀部的皮膚硌出了血。幾個男警察手拿電棍看著她,只要她一動,就同時電她。當她拒絕念詆毀法輪功的材料時,幾個警察又毒打她,打得她身上青腫,好長時間不能走路。2002年11月末,由于她拒絕看詆毀法輪功的錄像,一名警察(特派專員知道其姓名)將她的兩手以一個非常難受,不對稱的姿勢銬在兩根鐵柱上,兩周後才鬆開她,打開手銬時,她已經手脚不聽使喚,四肢無力。佳木斯勞教所衛生條件極差,蘇艶華長時間不能洗澡。2003年2月,她身上長了非常嚴重的疥瘡,癢得晚上睡不著覺。勞教所醫生給她噴一種藥劑,這種藥導致她胸疼,手和頭抬不起來。2003年5月末的一天清晨,蘇艶華在勞教所內煉功。兩名警察(特派專員知道其姓名)夥同幾個刑事犯毒打了她一頓,又將她拖到二樓,反銬在地上,强迫她坐在冰冷的地磚上長達十天之久。晚上很冷,她無法睡覺。第十天,兩名警察(特派專員知道其姓名)對她實施酷刑“大背銬”,(一手從肩頭下來,一手從背後上去,銬在一起)長達13天之久,手銬打開了,她手不能動,也不能站立行走。2003年6月,一名警察(特派專員知道其姓名)狠狠的打她的耳光,導致她暫時性耳聾。在刑期滿了之後,她還沒有被釋放。在這封呼籲發出的時候,她依然被關押,幷且她的健康狀况非常危急。
蘇艶華被迫害致死

2004年9月30日,特派專員遞交了關注以下案例的信件:

476:黎堅,2004年2月19日,重慶第一法院審理了5名法輪功學員,他們被指控在網絡上發布關于一個女大學生也是法輪功學員在監獄中被虐待的消息。在判决書中,法庭說他們在網上“傳播捏造的×教成員被迫害的訊息,來玷污政府形象”。被控撰寫了有罪文章的盧正奇和幫他發表文章的袁湫雁被判了10年監禁。黎堅,據說是他把文件上傳到法輪功網站上,被判了12年監禁。陳庶民,是盧正奇單位的負責人,被判了12年。殷艶被判了5年,但幷沒有點明她在此案中所扮的角色。

477:唐乙文:2004年10月4日,特派專員發出關于法輪功學員唐乙文的緊急呼籲。據收到的訊息,她于2000年5月因爲法輪功上訪而在北京被抓。她曾在廣東省槎頭勞教所被關押兩年,後被轉到三水勞教所。在此期間她被酷刑折磨,包括吊刑,毆打和强迫灌辣椒水等。她于2003年8月獲釋,于2004年2月再次被捕。她在那之後曾數次試圖離開中國,但無法獲得護照。2004年6月,廣州市公安局第三次拒絕給她簽發護照,據說在她的文件上注有“此人行動範圍受控制”字樣。2004年6月25日,唐乙文在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檢察院起訴那些對她非法判刑,關押,和酷刑折磨的人。據報道,自2004年8月25日以來,她處于“610辦公室”的不斷監視下。她的安全和身心情况堪憂。

2004年10月15日,聯合國“信仰自由”特派專員,聯合國“法庭程序外或任意處决問題”特派專員,聯合國“法官和律師的獨立性”特派專員,聯合國“促進保護言論自由”特派專員,聯合國“酷刑問題”特派專員,聯合國“保障人民的身體和精神健康權”特派專員和聯合國“暴力侵害婦女”特派專員,聯合向中國政府寫信表達他們對系統打壓法輪功和其它一些“异端組織”的關切。在過去的五年中,成百上千的侵犯法輪功學員人權的案例被提交給聯合國幷引起重視。針對其中很多案例,聯合國人權特派專員們已向中國政府提出質疑,幷收錄于特派專員遞交給各國政府與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的報告中。

特派專員們特別關切有關對法輪功學員的逮捕,拘留,虐待,酷刑,拒絕提供足够的醫藥治療,性暴力,致死,對所謂“异端組織”的不公正審判,尤其是對法輪功學員的不公正審判的報道數量在增加。他們擔心這些案例反映出中國當局針對法輪功等團體的有意的,制度性的政策。

據悉,1999年6月10日,中共中央建立了一個專門的辦公室,一般稱之爲“610辦公室”(以建立日期而得名),挂靠于國家安全部。據悉,這個辦公室接到命令來鎮壓法輪功和其它“异端組織”,幷且淩駕于法制之上運作。據報道,在1999年7月22日中國的內政部正式取締法輪功。在此之後,政府和司法部門發布一系列的决定,通知,規定,和司法釋義,以便使官方對“异端組織”,包括對法輪功鎮壓的合法化。

另據報道,政府在1999年6月開始發動反對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的媒體宣傳攻勢。這是隨著1999年4月25日超過一萬名法輪功學員在北京請願而掀起的。

更多報道表明,2001年2月中共中央召集高層共産黨官員開了中央工作會議。會議的目的是制訂計劃,號召在所有的大學,國營企業和社會團體都組成“反×教力量”,加强“610辦公室”的力量和各基層部門對法輪功的控制。

對特派專員所收到的報告的分析表明,對法輪功學員人權的侵犯,包括系統性地抓捕和拘禁,是對此團體鎮壓手段的一部份。有很多被抓的人被處以重額罰款而後被釋放;其中很多人被拘禁和虐待以達到使他們放弃法輪功的目的。拒絕放弃信仰的被送去强制勞教。據報道,在勞教期間酷刑折磨是經常的事,導致很多人被迫害致死。

特派專員們還對部份法輪功學員被非法起訴表示關切。起訴罪名包括“擾亂社會秩序”,“聚集擾亂公共秩序”,“竊取或泄露國家機密”,“用异端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等。據悉,被起訴的人經過不公正的審判後,很多被判長期的徒刑。據報道,1999年11月5日,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發出通知,要求各個地區法院執行“政治任務”,審訊幷“嚴厲”懲處那些被控“异端組織罪”的人,尤其是法輪功,幷要求在“黨委的領導下”處理這些案件。

478:趙有剛:2004年10月19日,特派專員和酷刑問題特派專員共同爲32歲的法輪功學員趙有剛發出緊急呼籲。趙有剛于2003年6月在寫法輪功真象材料時被南京公安抓捕,幷受到酷刑和非人的虐待。他于2003年12月29日被判入獄9年。據悉,他被關押在無錫監獄,遭受更多的酷刑折磨。自2003年6月起,趙有剛絕食抗議對他的迫害和虐待。在發出此緊急呼籲之時,趙有剛僅剩35公斤的體重。據報道,獄警
强行給他灌食,每晚灌7-8次。

479:張波、王杰、蔡紹杰,李偉繼:2004年10月26日,保護言論自由特派專員,酷刑問題特派專員和聯合國秘書長的人權衛護者特別代表共同發出關于法輪功學員張波、王杰、蔡紹杰,和非法輪功學員李偉繼的緊急呼籲信。據收到的訊息,張波目前的被關押地不明。王杰和蔡紹杰在大北監獄服刑,李偉繼被關押在盤錦監獄。據悉,李偉繼的雙臂被警察打斷,迫害幷造成他腰間盤突出,行走困難。
2003年3月5日,以上人士因收集遼寧省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證據(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拘押、酷刑和强制勞教等迫害)而被遼寧省鐵嶺市銀州區法院判刑。李偉繼幷因幫助法輪功學員辦理出國手續而被定罪。張波和王杰被判刑7年,蔡邵杰被判刑4年,李偉繼被判刑8年。呼籲信中表達了對張波、王杰、李偉繼會受到酷刑和其它虐待的關切。另外,呼籲信也指出,將這四位人士關進監獄是試圖阻止他們維護遼寧省法輪功學員人權的活動。

聯合國“酷刑問題”特派專員關于法輪功的2005年人權報告與工作備忘錄(三)

480:李冬青:2003年3月2日,聯合國“酷刑問題”特派專員波文(Theo van Boven) 對有關一位法輪功學員李冬青女士事件,給聯合國“任意拘捕工作組”主席,及保護“言論自由”特派專員送出一項聯合緊急控訴。根據收到的指控,李女士被關押在遼寧省瀋陽市平羅鎮百西臺子村大北女子監獄。李冬青患肝炎,包括她在馬三家教養院拘留期間,受到長期的小號監禁,謾駡,毒打,被惡警用電棍電擊。目前她的身體浮腫,精神健康一日不如一日。

2004年3月15日,聯合國特派專員波文(Theo van Boven) 對有關一位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37歲的法輪功學員唐乙文女士事件,給聯合國“任意拘捕工作組”主席,保護“言論自由”特派專員,“暴力侵害婦女問題”特派專員,送出一項聯合緊急控訴。2004年2月23日唐女士被綁架到位于廣州市白雲區的槎頭法制學校接受勞教。2004年3月10日,據報唐乙文的健康情况非常危險。據說爲了抗議被拘留,她已經絕食了17天。她的家人向廣州市警察局申訴,要求對于她被扣押的合法性加以調查,幷要求立即釋放她。據說迄今未見任何行動。

481:劉梅:2004年4月30日,聯合國特派專員波文(Theo van Boven) 對有關一位遼寧省東港市36歲的法輪功學員劉梅女士事件,給聯合國保護“言論自由”特派專員,送出一項聯合緊急控訴。2004年3月10日,劉女士的一位親戚探望了她之後說,劉梅是戴著一個大紗布面罩被抬到會客室的,她看起來非常虛弱和消瘦。而當她說她快要死了,警衛就馬上停止這次會面。從那以後,就再也沒有她的情况的信息了。

482:黃向微:2004年5月7日,聯合國特派專員波文(Theo van Boven) 對有關一位黑龍江省哈爾濱市44歲的高中音樂教師黃向微事件,給聯合國保護“言論自由”特派專員,送出一項聯合緊急控訴。他現在被關押在長林子勞教所。他因爲絕食抗議勞教所警察的不公對待,身體虛弱而昏迷不省人事,被送到醫院緊急治療。自從2004年4月初他被送進勞教所的醫院後,一直沒有他的情况的信息,而且沒有人能够去見他。

483:金强:2004年5月18日,聯合國特派專員波文(Theo van Boven) 對有關河北省泊頭市的金强和他的妻子魏麗梅事件,給聯合國“任意拘捕工作組”主席,保護“言論自由”特派專員,送出一項聯合緊急控訴。根據收到的指控,他們因爲在他們的餐館說明法輪功被迫害的真象,而于2004年4月8日被抓,關押在泊頭拘留所。他們開始絕食抗議被非法拘留,而被强行灌食。因爲金先生沒有合作,警察就打他,打斷他的腿和兩根肋骨,打破他的右耳鼓,幷打壞他的下巴。魏麗梅被打得全身發黑。可能他們還得不到醫療。

2004年7月15日,聯合國特派專員波文(Theo van Boven) 對有關下列事件,給聯合國保護“言論自由”特派專員,“保護人身健康” 特派專員,及“暴力侵害婦女問題”特派專員,送出一項聯合緊急控訴。

484:耿菊英,河南省孟州市城伯鄉羅莊村的一位法輪功學員,她被拘留在十八裏河勞教所。2000年,她與她8個月大的孩子在家裏被孟州市“610辦公室”與孟州市警察局警察(特派專員知道他的名字)抓到拘留所。2002年5月25日,在耿女士被釋放後,警察(特派專員知道他的名字)沒有拘捕令就把她帶到警察局。耿女士當時懷孕了,警察爲了要把她送去勞教所,强迫她墮胎。據說他們强行給她注射以引起墮胎,幷在那兒看熱鬧,當她在痛苦的時候,還嘲笑她。她先被送到河南省焦作市一個拘留所,然後就被送到十八裏河勞教所,被關押至今。耿女士的父親耿學才,母親申廣白,大姐耿小翠,及弟弟耿華明,也都因爲修煉法輪功多次被拘留。

485:陳亞茹女士,一位46歲的法輪功學員,家住天津市河西區小海地。她目前何在未知。2001年在家被捕,判勞教兩年,關押在天津市建新女子勞教所六大隊三中隊,受到酷刑。2002年5月13日陳女士在勞教所煉法輪功,被勞教所警察關在一個小黑屋,打她,用脚踩她的手臂作爲懲罰。她的兩臂被拉成了一字形,銬在她的床上,前後銬了23天。2003年4月6日,陳女士與另外一位法輪功學員撕掉勞教隊裏張貼的許多誣衊法輪功的標語,被惡警們拖到一間屋裏,强行的扒掉她們身上的毛衣毛褲,只留下內衣褲,又將她倆拖到樓道裏,命令她們跪下,她們不下跪,便被6個男警察(其中一個叫李志强,另一個姓于的科長)同時用6根電棍電擊陳女士。一男警察用電棍電擊陳亞茹的陰部有20分鐘之久。電完她後他們又用同樣的方式電擊另外那位女士,陳被全身實行電擊,致使她的牙齒全部鬆動。此後一個多月她的右臂不能動。

486:彥淑君女士,目前何在未知。2000年11月份因不肯放弃修煉法輪功被天津和平區公安局拘捕,在派出所中警察凶狠的打她的耳光,她被判刑兩年半勞教,關押在天津市板橋女子勞教所四大隊。 2001年6月1日,彥女士被轉到天津建新女子勞教所六大隊三中隊。由于她不肯放弃對法輪功的信仰,勞教所女警衛們就不讓她睡覺,每天只有兩個多小時的睡眠。彥女士絕食12天以示抗議,此後,勞教隊對她加期拘留。2003年4月1日,隊裏又强行洗腦,她被女警衛們拖到一間小黑屋,用電棒電擊她的全身,女警衛們將她衣服扒去,讓管教科的男警察們參觀她們的電擊酷刑,而後將彥女士關在了一個長約0.5米,寬約0.3米,高約1.5米的木籠子裏,她只能歪身低頭的站了8天,過後她走路瘸了很長時間。

487:郭寶花女士,30多歲,家住天津市塘沽區,目前何在未知。2001年4月,因拒絕看誣衊法輪大法的文章被捕,遭到警察們的捆綁和體罰,而後被關到一個木籠子裏長達一個多月,爲此,郭寶花以絕食的方式抗議,絕食37天。在這期間警察吊銬她,將她關進小黑屋裏達一個多月,警察將她銬在暖氣片上,又將她的兩臂伸到了極限,分別銬在兩個暖氣片上。後又將她站著吊銬著她的手腕。 2003年4月1日,又遭到警察用多根電棍同時電擊她的全身。幷把她關進一個木籠子裏許多天。

488:蘇艶華女士,黑龍江省佳木斯市蓮江口人。她被關在佳木斯市勞教所,身體狀况非常危險。2002年4月15日,她因爲是個法輪功學員,在她兄弟家被當地警察拘捕,被送到蓮江口拘留所,兩個星期後被轉到佳木斯勞教所。她到勞教所後受到酷刑,被强迫洗腦。2002年7月,勞教所警衛强迫她坐在一個小凳子上看誣衊法輪功的電視。當她拒絕看時,一個警衛(特派專員知道他的名字)把她拖下樓梯,銬到一張床上。她就開始絕食抗議,結果連續7天警衛以食鹽飽和的牛奶强行給她灌食。2002年11月,警衛强迫蘇女士每天10個小時坐在一個布滿三角形尖物的凳子上。他們讓她把手放在大腿上,而不讓動,結果她的臀部皮膚被撕裂而流血。每次她動一下,警衛就同時以電棍電擊她,幷毒打她。因爲她拒絕看任何誣衊法輪大法的文章,他們又毒打她。2002年11月底,因爲蘇女士還是拒絕看誣衊法輪大法的電視,一個警衛(特派專員知道他的名字)用不平衡的姿勢把她手銬到一張床上,銬了兩個星期。
因爲他們長期不讓蘇女士洗澡,她在2003年2月生了疥癬。有一次,警衛用一種化學品噴她,引起她胸腔劇痛,致使她的頭和手都不能動。2003年5月的一個早上,當蘇女士開始煉法輪功時,兩個警衛(特派專員知道他們的名字)叫了幾個犯人去打她。他們把她拖到二樓,强迫她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雙手銬在背後10天。在第10天,警衛(特派專員知道他們的名字)把她一個手臂從頭後面,一個手臂從下背後手銬了13天。當她的手被放開後,她的手臂已不能動,而且走路都很困難。2003年6月,一個警衛(特派專員知道他的名字)非常用力的打她的臉,讓她一時失去聽覺。蘇女士在她的刑期届滿後幷未得到釋放。
蘇艶華于2009年5月4日晚上8點含冤離世。

489:高蓉蓉:2004年8月30日,聯合國特派專員波文(Theo van Boven) 對有關法輪功學員高蓉蓉女士事件,送出一項聯合緊急控訴。根據收到的指控,她被關在遼寧省瀋陽市龍山勞動教養院。2004年5月她因被電棍電擊,面部被嚴重毀容。她從2004年8月9日開始尿血,幷且不能吃不能喝。她的眼眶深凹,她的眼瞼不能合攏,她變得很消瘦。瀋陽市中國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的醫生說,她的生命很危險,幷再次的發布“病危通知”,可是,瀋陽市司法局的一位官員不肯釋放她,幷且還說,“如果生命有危險,就讓醫院醫治她,就算她死了也不能讓她回家。”
高蓉蓉被迫害致死

490:趙有剛,2004年10月12日,聯合國特派專員波文(Theo van Boven) 對有關法輪功學員,現年32歲的趙有剛事件,給保護“言論自由”特派專員,送出一項聯合緊急控訴。根據收到的指控,他被關押在無錫監獄,遭受殘酷迫害。爲抗議迫害,趙有剛從2004年6月起一直絕食,警衛每天强行給他灌食,每晚灌7-8次。現在他體重只剩70多斤。

491:趙波、王杰、蔡邵杰,及李偉繼:2004年10月26日,聯合國特派專員波文(Theo van Boven) 對有關三位法輪功學員:趙波、王杰、蔡邵杰,及李偉繼事件,給保護“言論自由”特派專員,及“人權保護人狀况”的聯合國秘書長特別代表,送出一項聯合緊急控訴。根據收到的指控,趙波被關押的地點未知,王杰女士和蔡邵杰被關押在大北監獄,李偉杰被關押在盤錦監獄。根據報告,警察打斷了李偉杰的雙臂,幷且讓他腰間盤突出,使他行走困難。

觀察

2004年6月16日,聯合國特派專員波文(Theo van Boven)對有關他要到中國訪問延期之事作如下說明。原來預定于2004年6月底的12天訪問,在中國政府以需要更多準備時間爲由,要求延期。
聯合國專員要求中共對任淑杰和劉雲香遭迫害作出答復

“法輪功人權”曾于2005年年提交了關于任淑杰和劉雲香被嚴重摧殘迫害的案件。聯合國“防止對婦女暴力”特派專員和“維護宗教信仰自由”特派專員于2005年9月13日,共同致信中國政府,要求中國政府關注她們受迫害情况,保證她們的基本人權,幷要求得到她們的最新情况。中共一直都沒有對這兩個案件做出答復,任淑杰和劉雲香的迫害案例已列入聯合國2006年的人權年度報告。

在兩位聯合國特派專員共同發起的案件報告中,介紹了任淑杰和劉雲香的被迫害情况:

492:任淑杰和劉雲香:2002年5月21日,42歲的任淑杰,遼寧瀋陽鐵西區法輪功學員,因堅持修煉法輪功遭瀋陽市鐵西區公安分局重工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勞教三年,關押于龍山教養院二大隊。整個審判是不合法的:沒有指控說她犯了任何罪行,在法庭上也不允許其申訴辯解。到教養院後,任淑杰開始絕食抵制迫害,長達64天。在其絕食期間,她被强迫每天做長達15個小時苦力,其間還要遭到刑訊折磨。絕食後任淑杰仍繼續受到監獄看守的酷刑折磨,大隊長唐玉寶曾對其使用電刑。2004年3月22日,龍山教養院將任淑杰送至馬三家教養院三大隊易地關押,被强迫睡在冰冷的地面上長達三個月。2004年12月24日任淑杰解教時,身體已極度虛弱,體重由原來的80公斤急劇下降到40公斤。任淑杰曾對酷刑折磨過她的監獄看守人員提出控訴,但從未得到過任何答復,她的待遇也沒有任何改善。(注:任淑杰已離世)
任淑杰被迫害致死

2000年1月21日,山東省濰坊市軍埠口鎮楊家莊村32歲的法輪功女學員劉雲香因修煉法輪功被軍埠口鎮政府官員綁架。她沒有犯任何罪行,也沒有申訴辯解的機會。她慘遭毒打,不法官員還强迫和她關押在一起的男法輪功學員打她和其他女學員的臀部。在劉雲香被關押期間,她被迫辱駡法輪功的創始人,被逼喝酒、抽烟(這些都是違背法輪功教義的)。劉雲香在這種殘酷的折磨下流産了。2000年1月30日劉雲香被勒索罰款後才被放回家。2001年夏天劉又因煉法輪功被綁架,幷再次遭到酷刑折磨包括電擊,劉因此又第二次流産。經過20天的酷刑折磨,劉被送去一看守所,在那裏被關押了一個月後才被釋放。
聯合國酷刑審查報告發表 中共抵賴引國際嘩然

經過對中共酷刑問題的專門審查,聯合國反對酷刑委員會于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發表審查報告。該報告在大量客觀調查基礎上,對中共的酷刑及其它人權侵犯問題做出了比較全面的問責。中共對此反應强烈,稱聯合國報告爲“誣衊”。聯合國的全面酷刑審查及中共的憤怒姿態引起國際廣泛關注。
聯合國報告强烈質詢中共

據法輪功人權報道,作爲此次第四十一届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審查大會對中共審查結果的匯總性文件,該報告就諸多方面對中共做出强烈質詢,包括:對被關押人員廣泛的虐待、折磨和缺乏安全保護的情况、關押條件惡劣和關押期間死亡情况、包括“勞動教養”在內的行政羈押情况、秘密關押情况、聯合國反酷刑决議在中國實施所面臨的主要障礙、調查的缺乏、一九八九年民主運動、民族種族宗教等少數群體及其他弱勢群體問題、針對婦女暴力問題、强制計劃生育問題等等。

聯合國反對酷刑委員會的報告指出,“反酷刑委員會對持續不斷的、被大量中國法律渠道透露出的信息所證明的、在警方羈押期間就被看守嫌疑犯人所實施的例定的和廣泛的虐待和折磨表示高度關注,尤其對刑訊逼供情况表示關注。”“委員會仍然對監內虐待的報告表示關注,包括對大量可能由虐待和折磨引起的死亡案例、以及對這些監內虐待和監內死亡案例缺乏調查的情况表示關注。”

該報告再次明確、强烈的要求中共立即撤除“勞動教養”制度和立即禁止各種秘密非法的“黑獄”(Black Jail)現象。在對阻礙聯合國酷刑决議有效實施的各項因素的陳述中,該報告認爲首推中共爲遏止信息渠道而頻繁使用的“國家機密法”。

報告指出,“本委員會對該法律嚴重破壞關于虐待和司法公正及相關事務的信息的情况表示深切憂慮。該法律的濫用使聯合國反酷刑决議在該國的實施面臨一系列問題”。“該法律阻止了能够使本委員會對需要關注的虐待案例進行認定的關鍵信息的傳出,比如關于以不同形式被關押和受虐待人員的數據信息,關于被定性爲‘敵對組織’、‘少數民族分裂組織’、‘敵對宗教組織’、‘反動邪教’的信息……”

關于法輪功問題,報告專門强調:“本委員會受理了遞交給酷刑問題特派專員的指控,該專員發現中國器官移植暴增的時間與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的時間恰恰一致,該專員要求對器官來源做一全面解釋……本委員會進一步對我們所接獲的關于法輪功學員正在大面積于監獄裏遭受酷刑和虐待、而其中有一部份被活體摘取器官的信息表示關注。”“中共應立即開展或任命針對關于部份法輪功學員被虐待幷被用于器官移植的指控的獨立調查,幷采取適當措施保證那些對此負責的人受到懲罰和制裁”。

針對强制性關押精神病院問題,該報告强調:“除了真正出于治療目的,任何人不應被强制關進精神病院。當真正出于治療目的必須對有關人員辦理住院時,中共必須保證該决定僅是基于獨立的精神科專家的建議做出,幷且該决定可被上訴。”

中共做抵賴姿態 國際社會嘩然

面對聯合國酷刑委員會的此項報告,中共立即“怒目以對”。在隨後的周一(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中共外交部發言人秦剛在外交部網站上宣稱聯合國該報告是“誣衊”。此反應一出,國際嘩然。路透社、美聯社等都做了報道。

《紐約時報》載文“中國被聯合國‘誹謗性’人權報告激怒”,指出:“中國政府周一對它所稱作誹謗的聯合國人權報告做出憤怒反應,該報告就(中共對)政治和刑事被羈押人員的系統化的虐待做出了指控。(中共)政府稱該報告的作者是偏袒的、不誠實的和被政治目標驅使的。”

《紐約時報》的文章同樣較詳細對聯合國審查中共的酷刑報告作了介紹幷連接了報告原文,隨後引用中共外交部發言人秦剛的上述說法。這篇報道在述及秦剛的言論時,隨後予以說明:“(中共)外交部幷沒有說清它所交給聯合國酷刑審查委員會的材料是什麽”。

《紐約時報》的這篇文章評論道:“該報道的發表對中共來說是另一個尷尬。上個月,中共被歐盟給胡佳頒獎的决定所激怒。胡佳是中國最著名的异議人士之一,現正以‘顛覆’的罪名遭受爲期三年半的關押。上周,中共又被美國國會指責中共不信守申請奧運期間和主辦奧運期間改善人權的承諾的報告所激怒。”

該報道還收錄了中共最新的幾個迫害案例。其中包括:南京師範大學副教授郭泉在十一月十三日因成立一個獨立黨派被抓、十一月二十一日新聞記者和環保者陳道均(音譯)因發表有關西藏更大自治的文章在成都法院被判刑三年。《紐約時報》還采訪了陳道均的妻子曾啓榮(音譯),她表示,丈夫的關押對他們十歲的兒子和丈夫有病的父母來說是尤其大的打擊,“(審判)程序是不公平的,他只是寫了寫文章,那只是他的個人觀點,他只是對社會的樣子作了描述而已。”

至于中共遞交給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的資料是否真如秦剛所述那樣是“翔實”的,還可參見此前其它國際媒體的報道。

英國廣播公司于聯合國審查期間引述一位反酷刑委員會成員的話報道說,人權組織揭發了不少中國執法人員毆打和折磨被關押者的案例,而中國當局未能提供這些有關案例的細節,令反酷刑委員會無法就中國是否遵守聯合國反酷刑公約作出準確判斷。

“美國之音”于十一月八日發布題爲《聯合國反酷刑機構批北京不說詳情》的報道指出:“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批評中國沒能提供一些被關押人員受到體罰虐待甚至毆打致死的詳細情况,要求北京當局就酷刑體罰問題公開更多信息。”

法國國際廣播電臺在十一月二十二日題爲《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對中國現狀表示擔憂》的報道中指出:“事實上,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中國問題特派專員菲麗斯‧加耶在審核會議中就曾表示,中國在提交的信息中存在著嚴重的缺失,而信息的缺乏使得對人權團體對中共虐待和酷刑的指控難以進行嚴肅的和獨立的評估。”

觀察家指出,此次中共在聯合國對其酷刑問題審查過程中,創下了兩個記錄:遭受人權團體影子報告(Shadow Report)抨擊最多的紀錄(此次針對被輪流審查的其它國家的影子報告總計十一個,而針對中共的抨擊性影子報告獨占十九個);作爲成員國在歷史上首次稱國際最權威跨政府組織——聯合國爲“誣衊”的紀錄。

據觀察家分析,各國際媒體對聯合國審查中共酷刑報告與中共的反應在報道中編排和用詞都很具意味。比如,各家媒體普遍對中共的反應標上“激怒”一詞。而此次中共被“激怒”尤甚。但據分析人士指出,中共歷史上秀出“激怒”形象最强烈的時候,正是它壓力最大的時候、也是它最害怕的時候。
另據分析,歐盟授獎中國异議人士、美國會報告抨擊中國人權狀况、聯合國酷刑審查等一系列壓力還是剛剛開始,因爲這只是在大面積國際譴責活動中起到一個開頭作用;所以,今後需要中共秀出“激怒”姿態的機會將越來越多。

聯合國命令中共調查活摘器官指控 懲辦凶手

十一月二十一日,聯合國要求中共立即組成獨立調查團,對法輪功學員受到酷刑虐待甚至被活摘器官的指控進行調查,幷要求對參與迫害的責任人繩之以法。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_images/2005-12-8-nowakbeijingnews.jpg
聯合國“酷刑問題”特派專員諾瓦克教授曾多次向聯合國酷刑委員會提出法輪功學員被活摘器官的指證
據英文大紀元記者Charlotte Cuthbertson報導,這是全世界最大的國際組織近幾年來第一次直接命令中共政權對其大範圍的迫害人權負責。

十一月七日,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United Nations Committee Against Torture)的專家對中國執行《禁止酷刑公約》的情况進行質詢。在發現作爲締約國的中國未能履行公約中的條款後,反酷刑委員會十一月二十一日命令中共對法輪功學員器官被活摘的指控和對這場對法輪功迫害的責任人進行調查。
反酷刑委員會的建議包括:中共需要立刻進行或組成獨立調查團,對法輪功修煉者受到迫害和被活摘器官的指控進行調查,以確保行惡者被繩之以法幷受到懲罰。

委員會還要求中共對“勞教”(re-education through labour)制度、國家機密法律、騷擾辯護律師、騷擾和酷刑對待人權捍衛者和原告人、缺少調查以及資料的收集等問題進行解釋。
“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調查報告的作者之一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表示,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直接面對了中共政權給全世界帶來的非常真實的人權問題”。喬高曾任加拿大前亞太司司長、資深國會議員。

喬高說:“聯合國要求中共政府對其人權迫害負責,這是很少見的。”

另一名作者、國際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表示,中共政權應該遵從委員會的建議和意見。他在新聞發布會上說:“如果中共不進行或組成獨立調查團,對法輪功修煉者受到迫害和被活摘器官的指控進行調查,那麽中方就違反了《禁止酷刑公約》中的國際義務。”

麥塔斯于今年十一月七日和十日參加了在日內瓦舉行的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的會議。

委員會的其他建議還包括:國家政黨(中共)應該立即采取措施禁止全國範圍內的酷刑和虐待;中共應該立即廢除所有形式的行政拘留,其中包括勞教;中共應當確保沒有人被關在任何秘密的拘留中心;中共應該廢除所有的禁止律師獨立性的法令,幷調查所有對律師和原告的攻擊;中共應該立即采取措施調查所有恐嚇律師進行獨立操作的行爲;中共應該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確保所有的犯人,包括那些人權犯,不會因爲他們人權範圍內的行爲而受到任何騷擾和酷刑對待,幷確保對這些進行立即、公平和有效的調查。

自從二零零六年八月起,聯合國“酷刑問題”特派專員曼弗瑞德‧諾瓦克教授(Manfred Nowak)和聯合國“宗教信仰自由”特派專員阿斯瑪‧加罕戈爾(Asma Jahangir)曾多次向酷刑委員會提出法輪功學員被活摘器官的指證。

* 報告作者:活摘器官仍在中國進行

二零零六年,大紀元時報披露了在中國發生的活摘器官的事實。隨後由喬高和麥塔斯組成的調查組,經過兩個月的獨立調查和取證,于二零零六年七月六日公開了一份長達四十九頁的關于“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調查報告。

在過去的兩年中,喬高和麥塔斯在世界四十多個國家介紹他們的報告,呼籲國際關注幷幫助制止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的器官。他們不但獲得了來自衆多國家國會和政府組織的支援,同時全世界的多個醫療機構開始關注幷正在幫助制止中共活摘行徑。

喬高說:“在過去二年多的時間裏,麥塔斯和我收集了五十多條證據,證實我們針對中共活摘器官還在進行的指控是正確的。”

麥塔斯表示,他們收集到了很多新的證據,如一些法輪功學員在中國被關押時曾被驗血,而與法輪功學員同時關在勞教所和監獄中的其他人幷沒有被驗過血。

麥塔斯指出,雖然器官移植手術的數量下降了,大陸被判死刑的人數也同時减少了。器官移植手術的數量依然超過死刑犯人的數量,這也就意味著,良心犯人,其中主要是法輪功修煉者,被繼續殺害幷被盜取器官。

(法輪功人權報道)自二零零一年以來,“法輪功人權”已向聯合國人權理事會、衆多國際非政府組織和多國政府提交了一萬多份法輪功學員受中共迫害案例。其中不少案例被收錄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年度報告中,而這些報告均通告各國政府,中共的迫害在全球範圍內曝光、幷在各國記錄在案。根據英國電訊報(Telegraph)報道,據聯合國二零零七年對中共的酷刑調查報告顯示,在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收到的各類酷刑案件中,有三分之二是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案例。

在所有提交的迫害案例中,有幾類性質特別惡劣的迫害尤其引起了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官員和國際社會的關注。比如,針對“法輪功人權”向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提交的對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指控,聯合國宗教信仰自由特派專員阿斯瑪‧加哈吉爾(Asma Jahangir)、聯合國酷刑問題特派專員曼弗瑞德‧諾瓦克(Manfred Nowak)與聯合國人口販賣問題特派專員西葛瑪‧胡黛(Sigma Huda)在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一日首次就此問題與中共政權交涉;阿斯瑪與諾瓦克兩位特派專員又于二零零八年再次要求中共政權就活體摘取器官指控做出全面的解釋。又如,就“法輪功人權”所提交的針對中共對法輪功女學員所進行的淩虐,聯合國“暴力侵害婦女問題”等特派專員先後就數十名具體的女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案例向中共提出質詢,其中聯合國“宗教信仰自由”特派專員與“酷刑問題”特派專員、“針對婦女暴力”特派專員于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就河北法輪功女學員劉季芝、韓玉芝被强奸案所作的聯合緊急質詢,迫使中共不得不在國際上承認强奸事實。

還有一類迫害同樣令人髮指,那就是中共對法輪功學員强制關押精神病院,對其施加電刑等各種摧殘手段,幷對其强行注射或喂食不明藥物或其它毒害流體(如大量灌食烈性酒甚至糞便等),以摧毀其中樞神經系統或身體其它系統,引起其劇痛、痙攣、嘔吐、思維混亂及强烈的羞辱感,從而達到逼供、逼“悔過”的目的。大量法輪功學員在此種形式的迫害中致殘、致瘋、致死。有的已經奄奄一息的學員被送回了家,但也因爲不明藥物的摧殘而失憶、失語,有的變成了植物人,有的很快死去,這直接給取證工作帶來了難度,這也是中共極度殘忍狡詐之處。此類迫害案例正在引起聯合國人權機構和很多國際組織的重視。

一、迫害案例觸目驚心

493, 二零零二年三月,“法輪功人權”向聯合國人權委員會(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前身)第五十六届年會提交了“法輪功人權報告”,其中簡要講述了法輪大法的和平理性修煉以及四‧二五真相,幷重點揭露中共對法輪功學員各種駭人聽聞的折磨和迫害手段。其中,“被施以致命藥物或有害物質致死”和“精神 莫水金被610辦公室强迫安樂死。莫水金,女,64歲,四川省重慶市重慶長安汽車公司退休幹部。2001年5月,莫水金因爲身爲法輪功學員而遭逮捕,被判處在重慶市女子勞教所服刑兩年。在勞教所待了50天后,她開始出現咳血的現象。爲了進一步淩虐她,所方用膠帶封住她的嘴巴,幷將她關在“小號”裏。經過幾個月的折磨,莫水金已届垂死邊緣。當地的610辦公室將她轉往長安醫院。還安排女公安裝扮成醫護人員,在2001年10月30日晚上,給莫水金施打安樂死藥劑。她死于這致命的一針。
莫水金被610辦公室强迫安樂死

494, 李守强在昌平拘留所中毒身亡。李守强,男,37歲,北京朝陽區北京汽車裝配廠員工。2000年3月8日,李守强因向政府呼籲停止迫害法輪功而遭逮捕,被送往昌平看守所,飽受酷刑。所方在他的飲水中加入了大量藥劑,使他的中樞神經系統嚴重受損。2000年3月18日傍晚,潘家園派出所打電話通知他的家屬前來將他帶回。李先生的母親與兄長抵達看守所時見到他被關在鐵籠裏,在回家的路上,李守强已口齒不清。他斷斷續續地告訴家人,警方一直强迫他喝下摻有藥物的飲料,不准他吐掉,也不讓他喝水,還說這藥物在兩天后就會要了他的命。返回家後,李守强整個人目光呆滯,思維混亂。他的頸部後方、下背部、及大腿兩側皆是傷口。2000年3月20日早上,正如警方所言,李守强毒發身亡。

495, 王旭志被迫吃下排泄物致死。王旭志,男,30歲,四川省成都市自來水公司車隊司機。1999年12月初,王旭志先生被捕送到成都的九如村拘留所。2000年1月中旬,他被秘密判處1年6個月的徒刑,在資陽大堰勞教所服勞役。在被拘禁的期間,獄警用槍托猛擊他的頭部,還不斷地用「警繩」對付他。一度,有200多名罪犯輪流圍毆王先生一整天,王旭志因而絕食了150多天以抗議他的非法羈押。這段期間,他甚至被迫吃下屎和尿,由于長期絕食的副作用及勞教所裏慘無人道的淩虐,王先生的身體急驟衰弱,已到瀕死邊緣。爲了推卸責任,所方將他釋放,但是王旭志從未康復。數天后,在2000年8月5日的傍晚時分,他就撒手人寰了。
王旭志被迫吃下排泄物致死

496, 小學副校長陸紅楓因精神藥劑過量致死。陸紅楓,女,37歲,寧夏回族自治區靈武市第一小學副校長。地點:寧夏回族自治區靈武市靈武精神病院。2000年3月,靈武市教育局因爲陸紅楓女士簽署請願信,要求政府停止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行動而將她停職。2000年6月7日,她的丈夫及當局將她帶至精神病院。在醫院裏她被綁在床上,被施打大量藥劑。爲了要使她放弃法輪功,她被注射八倍于正常劑量的藥物。她在醫院裏經過五天的折磨後,因爲藥物破壞她的中樞神經系統而變得十分虛弱。2000年7月她被遣送回家,但她丈夫持續爲她注射大量藥劑,導致她中樞神經系統再受重創。2000年9月6日,她因爲被濫施精神藥物致死。
陸紅楓被濫施精神藥物致死。

497, 蘇剛因神經毒性藥劑過量死于精神病院中。蘇剛:男,32歲,山東省淄博市齊魯石化公司烯烴廠儀錶車間計算機工程師;蘇先生擁有山東大學計算機科學學士學位。地點:山東省濰坊市昌樂精神病院。蘇剛先生于2000年因修煉法輪功,遭他公司的公安逮捕過三次。爲了讓蘇先生放弃修煉法輪功,縱使他是個健康的年輕人,蘇先生公司的高層于2000年3月23日將他送至昌樂精神病院。他被羈押于精神病院裏遭受虐待直到2000年5月31日止。在醫院裏,他被强迫灌食過量的藥劑,導致他神經系統受損。蘇先生在精神病院裏遭受九天的折磨後返家,却已完全變了個人。他的眼神呆滯,面色蒼白無表情,反應十分遲鈍,且四肢僵硬。蘇先生雖有家人照料,他的狀况依然持續惡化,終于在2000年6月10日早晨死亡。

498, 哺乳的母親在精神病院被酷刑逼瘋。顧朋:女,27歲,河北省保定市人,是保定市香烟工廠的幼兒園老師。地點:河北省保定市一家精神病院。2001年1月,小孩還在繈褓中的顧朋女士,連同其丈夫和六個月大的小孩,因爲前往中央政府請願呼籲停止迫害法輪功而遭逮捕。他們從北京被押送回保定市後,她丈夫被羈押在保定看守所。顧女士要求釋放她丈夫,却被當地的610辦公室囚禁于一所精神病院裏。每天她都被迫服藥,接受藥劑注射。這名原先好端端的母親被藥物折磨到心智衰弱。現在,顧女士由于藥物折磨而變得精神恍惚,不停地踱著步。她的嬰孩則因爲母親未審便被拘押在精神病院裏受盡折磨,而喪失了重要的養分與母愛滋潤。

在“法輪功人權”長期以來提交的迫害案例中,這種暴力灌食不明藥物的摧殘還有大量例證,因爲其性質極爲惡劣,對此“法輪功人權”也是尤其關注的。二零零八年三月,“法輪功人權”再次向聯合國與各國政府遞交了一份此類迫害的報告,披露了青海省、湖北省和山東省等地共十二名法輪功學員在被非法關押期間因被注射不明藥物而致死致殘的案例。詳見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五日報道。

二、聯合國回應

中共使用精神藥物摧殘法輪功學員的暴行引起了國際社會越來越多的關注。在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三日至二十一日于日內瓦召開的第四十一届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年會上,中共的藥物摧殘問題以及與之密切關聯的迫害──强制精神病院關押的迫害,被重點提及幷專門討論。在事後發表的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年度報告上,對此有專門的抨擊:

“關于强制治療──我們注意到中國刑法第18條規定:一位精神病患者如果犯罪可不必承擔刑事責任,但必須接受强制性的精神治療;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注意到:本條款被錯誤的應用到非精神病患者身上,他們因爲某些非醫療的原因而被羈押到精神病院中。比如本委員會所列舉的胡靜案例即屬此類,而中共當局幷未就此給出滿意答復(注:所謂“胡靜案例”,系一個“法輪功人權”提交聯合國的法輪功學員受精神病院迫害的案例)。”“中共方面需采取行動,確保無人出于非醫療的原因而被强制性關押至精神病院。如果出于醫療原因確需進行精神病院治療,必須確保此决定系由獨立的精神科專家作出,幷且可以就此上訴。”“關于執法及醫療人員的培訓──中共代表團稱:已對執法人員、法官與基層官員作出人權培訓,以確保他們在上崗、提升與被任命過程中不會出現對涉案人員的虐待現象,我們對此表示歡迎;但是,該代表團幷未就這些培訓是否有效作出判斷。本委員會對于中共執法官員的人權培訓之嚴重不足深表遺憾。本委員會也注意到:對羈押機構的醫療人員所進行的診斷虐傷的培訓也嚴重不足,我們對此深表擔憂。”“中共應進一步努力、包括與非政府組織合作,來確保各級執法官員絕對杜絕虐待現象。”“中共應就醫療人員診斷虐傷的能力確保足够的培訓,培訓中需結合‘1999年伊斯坦布爾草案’(‘對虐待及其它殘酷、非人及羞辱性對待與懲罰的有效調查與歸檔手册’)的內容。”“幷且,中共需確定行之有效的方法,對杜絕虐待培訓進行有效性與影響力評估。”

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第四十一届年會中對這一問題的審議,如同對中共其它嚴重侵犯人權問題的審議一樣,引起了極爲廣泛的國際關注。美聯社、路透社、法新社、中央社等國際主流新聞社,以及紐約時報、法國國際廣播電臺、美國之音、新西蘭電視一台、加拿大新聞、德國之聲等世界上最有影響的主流媒體,都在第一時間作出報道。而總結該届反酷刑大會議題的年度報告,也遍發包括中國在內的所有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成員國。

該届年會期間,法國國際廣播電臺等國際媒體還對作爲非政府組織與會代表的“法輪功人權”做過專訪。“法輪功人權”再次對中共施加于法輪功學員的包括藥物摧殘與精神病院虐待等各種迫害手段做了重點揭露。

從後續聯合國的動作來看,他們對該問題的關注是持續性的。比如,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在二零零九年一月十四日提交給本年度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年會的報告中指出,“很多情况下,這種關押與强制治療是不經過法律審核的。比如,當本特派專員(指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主席、聯合國特派專員諾瓦克教授)訪華時注意到,在中共的行政拘留中,他們經常采用‘强制藥物治療’手段”。即便是中共對涉毒人員隨意使用藥物的行爲,都引起聯合國的關注幷發出規範化的呼籲,更何况中共那種對健康祥善的法輪功學員所進行的藥物摧殘呢!

三、迫害不止,揭露不停

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第四十一届年會剛結束不久,“法輪功人權”又向該委員會遞交一份重量級的報告——“精神科藥物摧殘及精神病院迫害案例報告”(2009年3月)。報告進一步列舉了大量實際迫害案例。現簡要列舉幾例:

重慶趙家芳被迫害失明後再被注射不明藥物致死。重慶市綦江縣大法弟子趙家芳二零零一年八月被綦江縣公安局一科、松礦派出所何信强等從家中綁架,以所謂“破壞法律實施罪”判八年六個月,送永川勞改農場非法勞教。趙家芳被長期迫害致雙目失明,三次暈倒,在治療過程中,醫院方面受惡党人員的指使給她注射了不明藥物,導致她嚴重呼吸困難,于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淩晨三點四十分,含冤離世。

山東趙培杰被迫害致瘋,含冤離世。山東省榮成市大疃鎮小泥溝村法輪功學員趙培杰(又名趙强),一九九七年修煉法輪功。二零零一年秋,趙培杰到同修家時被非法抓捕,又被强行送入精神病院。趙培杰在精神病院遭受迫害,時間長達近兩年,幷被迫吃一些破壞中樞神經藥物,致使一個本來健康活潑的青年,被迫害成一個生活不能自立、精神失常的廢人。趙培杰的親母已故,其父與繼母由于受邪黨謊言宣傳的毒害,不但不幫助照顧醫治,反而將其逐出家門。趙培杰幾年漂泊流浪、無吃無住,遭受著饑寒酷暑,被人欺辱摧殘折磨,于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八日含冤離世于荒野。

499, 湖北赤壁市居民劉曉蓮因爲修煉法輪功,于2006年被抓捕,在赤壁市蒲紡精神病醫院多次被注射毒針。二零零八年八月,全身浮腫的劉曉蓮被抬回家,于兩個月後不治身亡。被迫害致死前,老人還曾在赤壁看守所被關押期間遭受其它多種酷刑,包括“五馬分尸”。
劉曉蓮老人被注射毒針、毒打迫害致死
劉曉蓮老人被注射毒針、毒打迫害致死

500, 成都法制教育中心對所關押法輪功學員全部注射不明藥物,很多人在此被迫害致殘致死。所有在“成都法制教育中心”被迫害過的法輪功學員,都被破壞中樞神經的毒藥和各種殘酷精神折磨落下嚴重的精神創傷後遺症,不管是沒妥協的、還是向惡人妥協的,被放出時全部顯得形容枯槁,精神萎頓,目光呆滯,言行遲緩,全身生理機能失常等症狀,很久很久也恢復不了正常。其下毒分兩步做:第一步,在飯裏下毒,目的是打亂生理機能;第二步,說法輪功學員病了,他們擔不起責任,由幾個彪形男子强按捆綁住輸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受害人不久即開始頭痛、精神狂亂、莫名恐懼、肌肉和胃抽搐、嚴重幻聽幻覺,全身細胞難受。這裏至今還非法關押著許多法輪功學員。這裏已經關押過數以千計的法輪功學員,很多人被迫害致瘋致殘。比如李小文,女,67歲,四川成都雙流縣法輪功學員;2007年月11月被雙流縣惡人惡警强行綁架到“成都法制教育中心”關押迫害、生命垂危,2008年3月回家後,經常大出血,5月初因大出血昏迷不醒,家人送到川醫搶救,于六月初含冤離世。又如鄧淑芬,女,七十多歲,四川成都雙流縣大法弟子;她在這裏被非法關押40天,于2008年5月5日含冤離世。

501, 趙壽柱被注射不明藥物致死。趙壽柱,男,37歲,遼寧新民法輪功學員。他在2008年3月31日晚發真相資料時,被新民市國保大隊不法人員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新民市看守所,趙壽柱絕食抗議迫害。新民市公安局和市醫院勾結,對趙壽柱野蠻灌食、注射不明藥物。年僅37歲的趙壽柱出現生命危險,于4月14日被其姐姐“取保”接回,在4月20日左右含冤離世。

中共從整體上摧毀了國人的道德,有良知者被打壓或者選擇沉默,邪惡者極度囂張瘋狂漁利。而且,幾乎各社會階層、各種職業者中都有大量人群被脅迫而不得不犯罪,或者被裹挾而自願犯罪。以本文所重點揭露的中共藥物摧殘與精神病院迫害來說,大量的醫務人員參與其中,有的是被驅使,有的是自願,他們當中相當一部份是發自內心相信著中共的謊言,認爲他們毒針下的法輪功學員是真的精神不正常,他們在“爲黨、爲國家、爲民族”進行著清洗,他們覺得他們很神聖,不認爲自己在犯罪。這一點與當初納粹犯罪集團何其相似。1933年1月底,在德國全部52000名獲准開業的醫生中,有2786名是民族社會主義醫生聯盟的正式成員。以後,自願用自己的“醫術”參與民族清洗的德國醫生更多,到納粹統治後期,大約有45%的德國醫生參加了納粹黨;10%左右的醫生是党衛軍的成員;三分之二的女護士加入納粹党或其相關組織。然而這些人的結局是什麽呢?二戰結束後的全球審判中,有1000多名醫生(其中350多人曾在集中營或滅絕營參與了“挑選”、死亡注射與活人試驗;600多人參與了“種族衛生”與“無痛死亡”)和2000多名護士被宣布爲戰犯,其結果就是用他們自己的生命去償還罪惡。

無論是德國納粹用毒針殺害猶太人,還是日本侵略者用藥物細菌在中國人身上做人體試驗,那畢竟還是戰爭年代人處于極度瘋狂狀態下對异族做的事。然而在當今中國,在這個中共所謂“人權狀况最好”的時代,在這一現代文明的和平年代,中共用毒針、毒藥、精神病院的高墻和電棍對付自己的同族,難道不是對文明與理性、良知最大的淩虐嗎?

“法輪功人權”將繼續關注幷持續揭露中共在這一方面的罪惡,正如揭露它在其它所有方面的罪惡一樣。願全世界有良知者携起手來,在這一歷史的關鍵時刻去做我們應該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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