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頭號政治任務下的悲慘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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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吳辛綜合報導)從1999年7月20日至今,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系統的滅絕性迫害已經持續了整整十年。至今已有3297位大陸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案得到證實,這還不包括大量失蹤的法輪功學員,以及被非法關押在秘密集中營並被中共活摘器官的學員案例。除此,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有近萬人,被非法勞教的人數超過十萬人。

1999年7月20日,以江澤民為首的中共集團發動了對法輪功的全面迫害。十年來,在「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 「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等滅絕政策的直接操縱下,數以千萬計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得失業、失學、流離失所、家破人亡。

據明慧網資料,在這十年裡,全國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有近萬人,被非法勞教的人數超過十萬人,數千人被強行送入精神病院遭受破壞中樞神經藥物的摧殘,難以計數的法輪功學員被抓捕到各地洗腦班強制洗腦。

中國大陸的法輪功學員們以巨大的付出,衝破中共的信息封鎖,不斷地把一個個駭人聽聞的迫害血案送到明慧網。十年來,明慧網所獲得和報導的第一手迫害案例數量驚人。

十年迫害血債纍纍

據不完全統計,1999年7.20以來的十年中,通過民間途徑傳出消息的已有3297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迫害致死案例分佈在全中國30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據明慧網2009年7月21日為止的消息,死亡案例高發地區依次為黑龍江、河北、遼寧、吉林、山東、四川、湖北。在被迫害致死者中,婦女約占53.44%,50歲以上的老人約占56.69%。這些法輪功學員來自社會各個階層、各個領域,其中還有年幼的孩子和年逾古稀的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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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學員死亡人數的省市分佈(明慧網)


死亡法輪功學員的年齡分佈,只包含死亡年齡確切的迫害致死案例數據(明慧網)

據明慧網資料,中共對法輪功學員使用的酷刑至少有四十種以上。其中包括長期剝奪睡眠;多根高壓電棍同時長時間電擊口腔、胸部、腋下、乳房、陰部等;地牢、 水牢、背銬、吊銬、老虎凳、抻床、性摧殘等;用皮製的、銅絲擰成的、鋼筋條、荊條、全竹竿(帶刺)的鞭子抽打;懲罰性灌食、灌辣椒水、灌濃鹽水、灌大糞湯;冬天往身上澆涼水、脫衣服在外面凍,初伏炎夏在太陽下曝曬;強行注射破壞中樞神經藥物;超極限強度的電針摧殘等等。

在這場迫害中,難以計數的法輪功學員的家庭被迫害得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居無定所;法輪功學員的家屬、親朋好友和同事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株連與洗腦。

數字驚人的活摘器官致死案例


加拿大前亞太司司長、資深國會議員大衛.喬高(左)和國際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在2006年的新聞發佈會上

2006年3月,發生在中國的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利的罪行在國際社會曝光後,由加拿大前亞太司司長、資深國會議員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和國際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組成的調查組,經過兩個月的獨立調查、取證,於2006年7月6日公開了一份長達49頁的關於「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調查報告。報告結論指出:活摘器官的指控是真實的;大規模的對法輪功學員的器官掠取一直存在。

該報告指出,根據公開報導,在2000至2005年六年間,中國大陸境內大約進行過6萬次器官移植手術,而法輪功被迫害前五年間的數據為18,500次。這意味著,從一九九九年法輪功被迫害後,有41,500個器官移植手術的器官可能來源於法輪功學員。

2008年7月6日,該調查報告公佈兩週年之際,報告作者在接受英文大紀元採訪時表示,雖然調查報告引起了世界的關注,但是今天活摘器官的事情依然在中國進行著。

由於世界很多地區開始關注,並採取行動,禁止民眾前往中國大陸移植器官,此舉讓中國器官移植手術的數量大幅下降。國際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指出,雖然器官移植手術的數量下降了,大陸被判死刑的人數也同時減少了(死刑犯是中國唯一的「合法」器官來源)。器官移植手術的數量依然超過死刑犯人的數量,這也就意味著,良心犯人,其中主要是法輪功學員,被繼續殺害並盜取器官。

各種類型的迫害案例數字巨大

明慧網報導的迫害類型的分類統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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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打是法輪功學員最常遭到的酷刑


法輪功學員高蓉蓉遭電棍電擊

其中,肉體折磨的案例數字驚人,這類案例包括:
毒打(12,553) 體罰刑(5766) 銬刑(4976) 電刑(4300) 摧殘性灌食(3123) 關監刑(3040) 其它酷刑(2473) 吊刑(2123) 凍刑(1757) 坐刑(1614) 捆綁刑(1311) 施藥/注射刑(999) 燒/燙/火刑(790) 錐刑(414) 性侵害(300) 折/壓/碾刑(235) 悶刑(180) 蟲、獸刑(89)

精神折磨案例包括:
精神折磨(逼迫辱罵師父和大法、侮辱師父畫像等)(9216) 洗腦班迫害(逼迫閱讀、觀看、收聽邪惡視聽材料,包夾,剝奪睡眠等)(8194) 精神病院迫害(藥物、注射、與精神病人同居等)(432)

侵犯基本人權案例包括:
非法拘捕(56274) 非法傳喚/審訊/判決(25979) 抄家(8420) 剝奪生活需求(7895) 騷擾/威脅/恐嚇(5298) 非法監視(2884) 人格侮辱(2490) 其它基本人權侵犯(2232) 剝奪公職/學籍(1474)

經濟迫害案例包括:
經濟侵害(6458)(包括 勒索錢財(1279)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169) 搞垮或使大法弟子的經濟實體蒙受損失(38)) 非法沒收財物(4577) 非法罰款(包括對個人罰款和對受害人單位罰款)(3358) 非法侵佔所有財產(39)

其它迫害案例包括:
迫害親屬/同事/同學/服務對像(3070) 其它迫害(2274) 唆使、鼓勵、縱容其他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1860)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916)

中共把中國經濟資源的四分之一用於迫害法輪功

據「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2003年3月20日發佈的資料:「目前在中國,中國經濟資源的四分之一被用於迫害法輪功。這些資金來源於中國人民的血汗 錢,納稅生產、海外投資、連同強加於法輪功學員的非法罰金。這些巨額資金被用於抓捕迫害中國法輪功學員,組建全國範圍的610組織和關押洗腦基地,動用全國媒體進行大量的詆譭宣傳和造假,以及在海外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干擾等活動。這樣做的結果直接給中國人民生活和國家經濟運作帶來了沉重的壓力和嚴重後果。」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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