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8日訊】湖南法輪功學員郭照青於2009年4月在郴州被當地警察打至癱瘓。警察不准家人和單位為她辦保外就醫。郭照青現被非法關押在常德市第一看守所,將於7月12日面臨非法審判。
據明慧網報導,郭照青(女,37歲),出生在一個高級知識份子家庭,是一個大學畢業生。她是益陽市群眾藝術館幹部,書法家,曾多次被評為系統先進工作者,在單位和社會上是一位廣受好評的優秀青年。1996年,郭照青開始修煉法輪功。自1999年至2009年十年中,郭照青因為修煉法輪功,曾先後九次被抓捕,多次遭酷刑對待。
2009年4月21日,郭照青在湖南郴州北湖區被警察抓捕,十幾個警察衝進郭照青的住所,對她拳打腳踢,郭照青倒在血泊裡痛暈過去。
郭照青在郴州被關押了九天,飽受酷刑折磨,被打得遍體鱗傷。4月29日被轉關到常德臨澧看守所時,郭照青已經全身麻木,四肢都不能動。
常德市和武陵區六一零、國保一再拖延時間,郭照青受重傷癱瘓已七十多天了,警察不准家人和單位為她辦保外就醫。
郭照青被非法關押在常德市第一看守所。目前她的案子已由武陵區檢察院移交到了武陵區法院,定於7月12日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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