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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致中等6被告 認罪協商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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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5日訊】台北地院審理扁案,4日傳喚要求認罪協商的前總統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夫婦、吳淑珍胞兄吳景茂夫婦及蔡銘傑、郭銓慶6被告,6人均認罪,但特偵組以被告涉洗錢,犯罪情節重大,另有國泰世華7.4億元(2,265萬美元)等洗錢案仍在偵查中,拒絕6名被告認罪協商。合議庭諭知13日再開庭,進入言詞辯論。

中央社消息,陳致中夫婦去年被起訴後即表示,願將瑞士的12億元(3,673萬美元)匯回台灣,以換取認罪協商,然至今款項無法匯回;特偵組4日在庭上表示,不同意認罪協商是因為被告犯罪情節重大及有後案待查,與匯款未匯回無關。

在檢察官否決認罪協商後,陳致中夫婦與吳景茂夫婦仍向法官表示,認罪態度不會改變,對於檢方所提出的指控與證據,也不爭執。

除陳致中4人認罪協商破局外,扁家友人蔡銘傑、前力拓負責人郭銓慶認罪部分,檢察官對蔡銘傑求刑2年、緩刑5年,併科緩刑處分金新台幣1000萬;對郭銓慶則援引證人保護法,求處免刑,郭銓慶也同意捐出新台幣3000萬元用於公益,但合議庭表示必須再評議,尚未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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