遣返案港府過關 港法律界表不滿

【大紀元9月9日訊】(大紀元記者林怡香港採訪報導)台港兩地法輪功學員控訴港府非法遣返的司法覆核上訴案,上周五在香港高等法院宣判,受到社會各界關注。有法律界資深人士對判決表示失望,認為法庭不應讓港府蒙混過關,僅僅嚴厲批評政府不坦白及免除敗訴的原告付訴訟費並不足夠。

身為人權律師的香港民主黨主席何俊仁表示,判詞中很清楚的表達對港府不坦白的不滿,相信這個案例有助於在未來同類案件中要求政府全面交代。他說:「它有這麼清楚的指引,這次輸了,下次我們可以利用法庭的觀點來要求政府披露一切的資料,尤其牽扯到個人是否會構成社會安全的威脅、國家安全的威脅,這些資料具體交出來,絕對再不能夠接受他們毀掉這些檔案。」

何俊仁:當局有滾動黑名單

何俊仁並說,港府當局手上的所謂監察名單就是黑名單,他不相信港府會銷毀這些具體的資料,「根本上來講,就是同一時間有一個名單在這裏,但是可能過兩天,可能有些人又加進來,有些人又拿出去,所以現在可以解釋,為甚麼有些法輪功的成員有時候可以進來,有時候又進不來,原來這個名單是滾動的。」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湯家驊對今次判決表示失望,他認為法官有權要求港府提供實質的證據,「如果政府不坦白,因此使一個人的基本人權可能受到侵犯的時候,其實法庭是不是可以做多一些事情,是不是一樣可以墨守成規,根據以前的慣例判,讓政府可以蒙混過關?我認為很可惜失去這樣一個機會。」

對於法官判詞中對港府的嚴厲批評,湯家驊認為能引起社會輿論壓力,「對政府有一定程度的阻嚇作用,因為這個判詞出來後,(政府)也都受到輿論的批評,輿論的壓力可能遠遠比法庭的壓力要大。」他希望輿論的壓力能促使政府在其它案件裏面改善處事方式,「特別對法庭的處事方式比較上多一份坦誠,我覺得這個很重要。」

社會不公加劇 司法覆核倍增

他指出,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後,法官批評政府不當但最終還是判政府勝訴的例子越來越多;另一方面司法覆核案也以倍數激增,主要原因是社會上違反公義的事情增多。「很多人覺得社會是更加多一些違反公義的事情,所以他們盡量利用一個司法的途徑去解決一個本來是其它公共機構可以解決的問題。比如我們議會,其實很多問題是可以從議會這個渠道去解決。但議會這個功能和政治力量實在是太低,所以就唯有去找一個司法的途徑去解決。所以使很多問題就要走到法官面前。」

湯家驊:免原告堂費仍不足夠

對於今次判決中法官罕有的免除敗訴一方的訴訟費,法律界認為這是一種表達對港府不滿的方式。何俊仁指出這是一個不尋常的做法,以往敗訴的人要付對方訴訟費,現在法庭說各付各的,「所以大家看到了,法庭是不滿的,法庭是存疑的。」但湯家驊認為,光是這樣表達不滿很不足夠,「因為不是政府的錢,是我們市民的錢,是納稅人的錢,你罰政府其實是罰納稅人,但是又不是納稅人的錯,所以我覺得應該在判決的本身這裏反映出政府這個行為不當的嚴重性。」

至於主審此案的高等法院上訴庭首席法官馬道立建議原告可以再上訴,何俊仁及湯家驊皆認為不可行,因為終審法院絕對不會接受再提出盤問證人,所謂的建議只是習慣性的說詞,作為今次判港府勝訴的借口。◇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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