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過失殺人

宣判時,梁彼得和律師在法庭上。 (Jesse Ward/The Daily News, Pool)
梁彼得案宣判 過失殺人獲判5年緩刑
昨天(4月19日),國王郡刑事庭對紐約華裔警察梁彼得手槍走火誤傷非裔格利(Akai Gurley)致死一案量刑,負責審理此案的法官Danny Chun宣布將梁的定罪從「二級誤殺」降為「刑事過失殺人」,並判梁彼得5年緩刑,外加800小時社區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