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副市長

主動認罪並檢舉他人 無錫前副市長被輕判
中共前江蘇無錫副市長嵇克儉受賄、濫用職權案宣判,其受賄351萬餘元(人民幣,下同)、濫用職權給國家造成415萬餘元損失,被判有期徒刑10年半。這是對嵇克儉犯罪的減輕處罰,因為其到案後如實供述全部受賄事實及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濫用職權事實並檢舉他人犯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