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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0日讯】随着董特首在十月十日发表施政报告的日子愈近,传媒有关政府构思中的高官问责制的报导愈多。不过至今董特首还未就此定案,其中一个棘手问题是有关政务司长在新架构下的角色。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已计划在本月廿七日召开会议,听取政制事务局长孙明扬对此的研究进度,但港府官员十九日估计届时难有具体披露,一切须待施政报告出台。
据明报报导,在研议问责制过程中,政务司长的角色棘手问题。按照《基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务司长可说是特区政府第二号人物,当特首短期不能履行职务,政务司长是第一位接掌其职务的人物,因此除非修改《基本法》,在高官问责制下,政务司长依旧是第二号人物。不过现时政务司长却同时是公务员之首,若日后要继续保持公务员“政治中立”的安排,由一位经政治任命的政务司长来统领公务员,可能不太适合。
报导指出,无论日后如何调整政务司长的角色,也不存在矮化政务司长的问题,因为他的角色是经基本法规定的。
传闻指政府计划增设六至七名部长,统筹目前政府总部的多个政制局。初步构想,特区政府的部长制,并非一般欧美奉行的纯政治任命部长制,而是类似澳洲、纽西兰式,以合约列明聘用该部长的要得并有聘用年期。他们每人将负责数个政制局的工作,例如某部长负责规划、房屋、基建;另一位负责经济、财经及资讯科技等。
特首办发言人十九日指出,有关问题还在研议中,由于问题复杂,至今未定案。(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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