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炜臻返多伦多 警察登机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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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周月谛多伦多报导)1月13日(周三)晚7点18分,唐炜臻乘坐的加航AC88号航班到达多伦多皮尔逊国际机场,正如当日稍早警方对本报记者所表示的,唐炜臻被直接从机场内带出去,并不会走旅客通道。周三整晚唐炜臻会待在多伦多警局51分局,并于周四上午出席聆讯。二十余位来自英文、中文媒体的记者在机场出口守候两个多小时,并没有看到唐炜臻出现。
  
多伦多51警局发言人Ed Tymburski 证实,当飞机降落后,2名工作人员登机直接将唐炜臻逮捕并带往警局。唐炜臻面临超过5000元的、面向公众的刑事诈骗控罪。据悉,唐炜臻已经聘请刑事律师。
  
唐炜臻案早前进入调查程序,原定于12月29日向警方自首,但未出现。1月6日,多伦多警方发出全加拿大的通缉令,逮捕有“华人巴菲特”之称的华裔投资顾问唐炜臻。
  
警方表示,现年51岁的唐炜臻涉嫌在2006年1月至2009年3月期间,在网上自称“华人巴菲特”,有超过100名投资者成为怀疑是“庞氏骗局”的受害人,涉及款额高逾3,000万,受害人遍及美国、加拿大及中国。
  
安省证监会(OSC)同一天发出警告,唐炜臻或与他相关的公司可能仍试图在安省投资者中招摇撞骗,目标是曾投资海外华人基金的客户,他们的家人和朋友。
  
证监会在警告通知中表示,去年6月9日安省证监会控告唐炜臻12项控罪,包括违反安省证券交易法例等。由于唐炜臻涉及证券诈骗,安省法院定于2010年 4 月19日开始审理此案。安省证监会之前已经发出命令,禁止唐炜臻从事任何交易,这项禁令于2009年3月17日发出,到现在仍然有效。

事件回顾

09年3月17日,安省证监会发出临时命令,鉴于唐炜臻本人及其所属系列公司涉嫌违反安省证券投资法,唐炜臻本人及其所属公司必须暂时停止进行任何证券交易 15天,在这个期限之内唐炜臻所属公司的股权也不得交易转换,并定于4月1日举行聆讯。安省证监会称,有证据证明,2007年海外华人基金公司损失约 1500 万元。

09年3月26日,英文媒体依据从安省证监委获得的文件报导说,“唐一直采取由投资者新筹集的资金去支付前期投资者赎回的 要求。”报导认为,这是经典的庞氏骗局的方式。庞氏骗局的命名来自于查尔斯-庞氏(Charles Ponzi),他在1920年被指控犯有欺诈罪。安省证监会称,唐炜臻金融集团和海外华人合伙人基金有限公司涉嫌6千万美元庞氏骗局。

09年3月27日,部分唐炜臻的客户向多伦多警察局52分局报案,28日,52分局负责诈骗的警员E.Brooker为此案设立了专门案件号码3003467,以后客户要报案或者查询此案,到多伦多任何一个警察分局,只要说出这个号码就可以进入档案。

09 年4月1日,唐炜臻本人、唐炜臻理财与资讯咨询公司(Weizhen Tang and Associates Inc.)、唐炜臻金融集团(Weizhen Tang Corp.)及海外华人基金有限公司(Oversea Chinese Fund Limited Partnership)被安省证监会暂停交易6个月,至9月10日。
  
09年4月3日,美国证监会向德州北部达拉斯地方法 院(District Court for the Northern District of Texas, Dallas Division)提起诉讼,控告唐炜臻本人和被他操控的8家公司进行“庞氏诈骗”。该民事诉讼提出,至少从2004年起,唐炜臻通过其控制的对冲基金与其他实体,从200多位投资者手中,集资5000万至7500万美元。

09 年6月10日,安省证监会控告唐炜臻本人、海外华人基金有限公司(Oversea Chinese Fund Limited Partnership)和唐炜臻理财与资讯咨询公司(Weizhen Tang & Associates)(合称“被告”)12项罪名。

09年6月24日,唐炜臻在卡迪(loftus Cuddy)律师的陪同下,来到多伦多旧政府大楼法庭。这是唐首次在法院亮相。

09年11月13日唐炜臻首次出席安省证监会聆讯,承认无照交易,但认为没有义务告诉客户公司已损失多少钱。

正式审判将从2010年4月19日上午10点开始,历时8周。

(本文刊登于加拿大加东大纪元新闻版)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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