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2010年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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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日讯】(大纪元记者赵真志荷兰报导)从2010年1月1日起,荷兰有一些产生效应的新法律出台:

1. 所有死亡儿童必须由验尸官进行验尸鉴定确认没有涉及暴力。

2. 并且对于身份不明的尸体,必须对其抽取DNA样本,以便稍后能够查明。身份不明的尸体可能将不再进行火化。

3. 通过互联网伤害儿童现已属刑事犯罪,例如放纵孩子观看儿童色情作品。

4. 被移出家庭、并且没有犯下任何罪行的孩子即使缺乏其他安全住处,也不能被投入到少年监狱。

5. 保姆们必须正式登记并持有急救证书,健康和安全官员也将检查他们的工作场所。

6. 地方委员会必须关闭他们为被拒绝的政治庇护者提供的紧急住宿。

7. 家庭服务行业必须正式重新雇佣被他们开除的职员,可以将他们作为自由职业者雇佣以减少开支。

8. 从1月1日起,14岁儿童要为他们的身份证付款。入荷兰籍费用也将更昂贵,从380欧元增长至567欧元。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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