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抗议明眼可按摩 台视障者上街求生存

人气: 9
【字号】    
   标签: tags: , ,

【大纪元1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徐瑞婷台北5日电)不满大法官解释明眼人可从事按摩业,剥夺工作权,视障生存自救会今天动员视障团体赴立法院陈情,要求政策补偿,第1年发放每人每月补偿金新台币1万2000元;第2年至少6000元。


视障生存自救会 5日举行大游行,并在立法院抗议大法官释宪,让明眼人也可从事按摩业,剥夺视障者的工作机会。(中央社)

司法院大法官民国97年作出第649号解释文,指保障只有视障者可从事按摩业的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条文违法宪法平等权、工作权及比例原则。

视障生存自救会上午结合按摩公会等视障团体到立法院陈情,抗议释宪文开放非视障者也可从事按摩业,扼杀视障按摩师工作机会。

视障生存自救会执行长蔡在相表示,由于政府政策失当,多数视障者只能以按摩业为生;大法官释宪文开放非视障者也可从事按摩业,等于1碗稀饭原本只有视障者可吃,现在开放所有人抢食。

蔡在相指出,领有按摩业许可证的视障按摩师约2500人,加上没有证照的视障按摩师,目前全台约4000名视障按摩师。

自救会原诉求,政府应该发给视障按摩师每人每月最低基本工资1万7280元补偿金;不过,自救会成员上午与民进党籍立委陈节如、国民党籍立委徐少萍及劳委会职业训练局身心障碍者就业训练组副组长苏昭如协商后,认为“第1年每人每月1万2000元补偿金、第2年每人每月至少6000元”方案,由苏昭如带回劳委会讨论。

自救会成员在立法院陈情后,随即转往劳委会陈情,表达诉求。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