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雪梅阎小同律师事务所专栏

H-1B持有者旅行及签证有关消息

【大纪元10月12日讯】美国国务院最近修改了来自中国大陆的H-1B人员签证的有关规定。从2010年7月9日起,来自中国大陆的H-1B持有者在H-1B的有效期内可以一次申请一年有效多次往返的H-1B签证,而在此之前,来自中国大陆的H-1B持有者只能获得三个月有效两次往返的H-1B签证。美国国务院修改来自中国大陆的H-1B人员签证的有关规定是根据对等的原则(reciprocity)做出的。这一决定无疑对来自中国大陆的H-1B持有者出境旅行造成很大方便。在介绍有关H-1B签证这一新变化时我想向大家同时介绍其他有关H-1B旅行及签证有关的信息,例如H-1B申请期间出境旅行应注意的事项和H-1B签证申请所涉及的申请信息管理服务系统(Petition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ervice,简称 PIMS)及可能由此造成的签证批准的延误,供大家参考。
  
首先,如果某人在申请从其他身份(例如F-1学生身份)转换成H-1B身份的申请递交后等待批准期间出境旅行,那么他会被视为放弃了H-1B转换身份的申请。如果他的H-1B转换身份的申请在出境之前已经获得批准,并且批准的H-1B的开始日期是在将来的某个日期,那末他可以持现有身份出境旅行并且在新H-1B生效之前和现有身份过期之前用现有身份回到美国,新的H-1B在他回到美国后的生效日期自动生效。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他的OPT在递交H-1B申请后过期但他享受移民局规定的OPT学生在受名额限制的H-1B申请等待期间身份中断(cap gap)的情况下OPT自动延期的保护,一旦在此期间出境他将不再享受此保护。H-1B申请期间出境旅行还可能涉及其他因素影响H-1B申请或返回美国可能,所以应当咨询他自己的H-1B律师后再做出是否出境旅行的决定。
  
以往只要申请人持移民局颁发的H-1B批准件原件便可以在美国驻外使领馆面谈后取得签证。然而,美国国务院从2007年底开始要求美国驻外使领馆在发放 H、L、O、P等工作签证之前必须首先查询申请信息管理服务系统无误后才能发放,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即所谓的PIMS系统。在没有通过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审核之前不得发放签证,即使申请人携带移民局批准件原件也是如此。实际上,根据新的PIMS要求,H-1B签证申请人不需要移民局批准件原件就可以获得签证,因为所有有关H-1B申请和批准的信息都可以在申请信息管理服务系统中查询。尽管如此,有些领事馆可能仍然要求申请人携带移民局批准件原件。根据PIMS的要求,在向移民局递交H、L、O、P等工作签证申请时应当除了递交供移民局审阅的一套申请文件外还需要再额外递交包括申请信、申请表格和申请人身份证明等文件的复印件在内的第二套文件供PIMS系统使用。移民局在批准该申请后会将第二套文件发至国务院在肯塔基的领事中心(Kentucky Consular Center)。肯塔基领事中心在收到移民局文件后将所有文件扫描进PIMS系统并且通过电脑数据库检查是否有欺诈、违法或其他不良记录。
  
美国驻外使领馆可以通过信息管理服务系统查询已获批准的H-1B申请的情况并且能够发现一些已经不复存在或从来没有存在的某些公司涂改或伪造的批准件。然而,领事馆在查询信息管理服务系统之前不得发放签证的要求有时可能延误签证的发放。虽然大部分批准的H-1B申请很快被输入PIMS系统供领事馆查询,有些时候批准的申请迟迟未能被输入PIMS系统,原因包括肯塔基领事中心扫描的延误或申请人在向移民局递交申请时没有同时递交供肯塔基领事中心扫描使用的第二套文件等。因此H-1B申请人在向移民局递交申请时应当确保同时递交第二套供肯塔基领事中心扫描使用的申请文件以免因此造成签证的延误。能够影响H- 1B签证的因素很多,建议H-1B申请人在出境旅行前最好咨询自己的律师,充分考虑各方面情况以确保能够及时取得签证返回美国。
  
本文仅为有关法律信息介绍,不为本所法律意见。如需个案法律咨询,请与张雪梅律师联系,电话:(770)457-5888,电子邮件:info@zylawyers.com, 网址:www.zylawyers.com, 地址:Zhang & Yan Law Offices, 2971 flowers Road South, Suite 265, Atlanta, GA 303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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