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部民间版“征收变法”建议稿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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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3日讯】近来,中国各地因强制拆迁导致的流血事件时有发生,要求立法规范征地拆迁的呼声不断。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中国建设管理与房地产研究中心和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共同起草了中国第一部民间版的《不动产征收征用管理法(立法建议稿)》。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唐琪薇邀请建议稿的主要起草人、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才亮律师和北京世界与中国研究所所长李凡就此进行讨论。

记者:“非常感谢二位参加我们今天的讨论。王律师我知道您是《不动产征收征用管理法(立法建议稿)》的主要起草人,我想请教一下您为什么想到推出这样一个建议稿呢?”

王才亮律师:“从07年全国人大送呈国务院制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时候,我们就期待这个条例能出来,能够化解社会矛盾。规范当前不同困难的拆迁状况。但是经过3年的期盼,2009年年底的时候,我们发现这个条例迟迟不能出台。而且没有按照《立法法》的规定广泛征求社会的意见。由于这个时候 在全国各地陆续爆发了因违法拆迁引起的血案。从四川的唐福珍自焚到当时江苏东海县的陶兴尧父子自焚。一个命案接一个命案。所以,我深深地体会到这个条例可能会让我们失望。失望的原因有两个。第一,它的立法环境不够;它是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它是在建设系统,也就是说在拆迁人这一方的范围内在运转。很难听取被拆迁人,广大的人民群众这方面的意见。这是一个致命的弱点;第二,它的法律的立法层面不够。它仅仅是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它对缓解社会矛盾尤其是运用司法手段诉讼仲裁制度等等方面缺乏立法上的依据。很难出一个良法来规范当前的拆迁制度。所以我就寄希望于能够在更高的层面上,通过全国人大的立法来解决当前影响社会稳定最大的毒瘤。”

记者:“刚才王律师也提到了中国最近这几年来因为拆迁造成的惨剧不断,我想请教一下李凡先生,您觉得这些惨剧是因为中国没有一部拆迁良法造成的吗?”

李凡:“拆迁的问题中国没有一个现成的法律。所以想搞这么一个拆迁管理条例,弄一个国务院的一个行政管理条例。但现在看来,我同意王律师讲的意见,已经很长一段时间了,那么这个东西还是出不来。出不来的原因在哪儿呢?地方政府,肯定它不会同意。因为你现在要制定这么一个条例,肯定要管住政府,不能让政府随意拆老百姓的房子。所以像这样一个条例在政府机关里肯定是不可能出来的。现在王律师他们有个想法,既然你政府不能出来,那么我们可以更高一层,在人大通过法律的形式来搞。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好的事情。一定要通过社会舆论、通过老百姓的意见、通过公民社会的发展来制止地方政府随意拆迁老百姓房子的事情。”

记者:“下面我想请王律师给我们介绍一下您在这部《不动产征收征用管理法(立法建议稿)》中有什么是比较创新的地方?”

王才亮律师:“我们在56个方面提出了新观点。归纳起来大致是这么几个方面:一个对当前《宪法》《物证法》规定的不完备的部分我提出来一个观点,是讲公共利益和征收老百姓的房子,我认为除了原来的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公共利益,第二个法律规定的之外,我建议还有一条就是必须是没有替代方案的情况下,才启动这个征收程序;第二个我的新的想法过去始终讲补偿,填贫式的,十补九不足。我认为应该是一种做好补偿,安置到位;第三个我们长期在立法上忽略了对生产企业的补偿。我建议对企业的拆迁、征收不管是土地还是房屋,你的补偿最低标准是让这个企业能够恢复到征收前的水平;第四个我们在征收的批准程序、审查程序上我提出了一些新的观点。充分尊重被征收人和各类的广大民众对征收行为的监督权、话语权。可以通过听证会,认证会各种情况来体现。最后我特别强调一下法律责任。无论是政府、法院、还是具体征收的单位都不允许采取目前这种暴力拆迁以及停工、停业、让你下岗影响你的政治前途等等。

记者:“李凡先生你觉得王律师刚才提出的一些新的建议有它的可行性吗?”

李凡:“刚才他讲的一些想法我觉得非常好。他立法的立意就是要保护公民的利益。但可能恰恰就是因为这些想法是要充分的保障被拆迁对象或者被拆迁人的利益,这样的一个东西就会使得拆迁的成本会非常高,拆迁会很难。所以恰恰可能是这些原因,一些地方的利益集团或者一些地方政府,或者一些企业很难接受这个方案,一亩地按照国家从老百姓手里征可能在地方就3万、5万。但是他一转手卖就30万、50万。中间的好处是他拿走了。这个矛盾到底用什么办法来解决?没有一个真正把权力能够回到老百姓手上的这么一个前提条件。王律师讲的这些东西我觉得都很难真正实现。”

记者:“王律师您这部《不动产征收征用管理法(立法建议稿)》面世之后呢,很多媒体都将您这个建议稿称为首部民间版的征收变法建议稿,我不知道到目前为止,您收到的反馈意见稿是怎么样的呢?”

王才亮律师:“不光是目前的拆迁户,被拆迁人表示高兴,我现在听到很多地方政府的官员和拆迁办的人也表示支持。他们讲由于过去法律规定的有漏洞,个别领导让你去强拆,你就得去。他希望有个法律的约束。他也不愿意跟广大人民群众为敌啊。但目前由于这个材料还没有最终的定稿,送到最高层,没有高层的反映,但我相信在人大方面不应该有阻力。如果有阻力,那就说明有的环节上他不执行以人为本的原则,不同意搞社会和谐,也不同意社会公民正义。”

记者:“据我了解目前还没有民间立法草案成功的进入中国全国立法计划的这样一个例子。我不知道李凡先生这部建议稿会破例吗?”

李凡:“希望能破例。但是我感觉到不是太乐观。一个国务院的条例都拿不出来。但我相信如果中国广大老百姓都支持的话,可能会有足够的压力让国家最高层的领导人认真考虑社会在想什么?社会需要什么?但是也有可能有些人会说这个东西很好啦,很好啦,我们慢慢地研究研究,然后就放到那儿就不知道研究到什么时候了。”

──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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