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是“敲诈勒索” 还是以权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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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6日讯】自古泾渭分明不合流。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故正义必胜,腐恶终究不能长久而被铲除。被以“敲诈勒索”罪起诉的河北张家口七名维权人士。其实这样的结果应在预料之中。众所周知动迁组的后台都是些谁呢 ? 如果说法院枉判,那么检察院是帮凶,公安局就是急先锋。

三位一体便是强盗动迁组的后台。全国有多少被强迁动迁户上法院打官司,可能有胜率吗?秉公办事,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豪言,早已成为忽悠民众的工具,一起起冤案,假案,错案,就这样被制造出来。这在全国还少吗?

河北张家口检察院以莫须有的“敲诈勒索”罪起诉,看来到是正常的。照我看来,不管你有理无理,上访就是不“稳定”人员,公检法当然不会坐视。“稳定”压倒一切,在我们和谐的大陆中国太家常便饭了。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只要涉及到动迁问题,上访,你就会背上类似罪名。我也是其中的一个。母亲因动迁问题,上访上海市市政府,被地方政府一些腐败官员关押“黑监狱”之死,(88天),我进京上访为母申冤,却遭来莫须有的“遗弃”罪的罪名。法院判我一年半有期徒刑,遭成我两级肢体残疾。所以说任何事都有因果关系,公安局抓人,检察院公诉,法院照判。如此和谐的一条龙服务?!

那么滥用职权,作恶多端的河北省张家口动迁组组长马江,判三年,缓刑三年,王清海判一年,缓刑两年,这公正吗?在外面逍遥法外,照样过着人间天堂的生活,我看判的太轻,马因该判20年,王应该判10年。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他们是滥用职权,制造了一起冤案,让无辜的百姓背上了莫须有的敲诈勒索的罪名。身心遭到极大打击,精神受到极大摧残。肉体承受极大痛苦,生活的困难更是难以言表。至今在全国有许多因动迁上访维权者无家可归。

如果一个政权失去了公义,一定不可长久的。惹怒来了民愤,带来了社会不安。

访民 王扣玛

2010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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