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73%的雇员都愿意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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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江波澳洲编译报导)“甜蜜的梦”是称为艺术体操(Eurythmics)的电子流行组合中的一首歌曲。这首歌曲说得没错:每个人都在做一个甜蜜梦,那就是期望着有一个新老板。

据悉尼晨锋报报导,本周公布的一个新的社会调查显示,澳洲73%的雇员都想去别处工作。这个由Redballon和Insync公司作的“梦想雇主”调澳洲查(Dream Employers survey)在澳洲和新西兰让3000位公众来提名他们心中的梦想雇主,得出的前十名如下:1.谷歌公司,2. 维珍公司,3.自雇,4.苹果公司,5.澳航公司,6.迪斯尼公司, 7.OMD,8.悉尼水务局,9.Gateway,10.可口可乐公司。上述很多是明显的顶尖大公司。但是Gateway是什么?我不得不再查证一次,看它是否是一个公司。事实上,它指的是那些希望为一个旅游项目工作的人士。

要是你从来没有听到过OMD的话,你最好参加这个组织。我在网上搜查了OMD,发现它是一个全球通讯组织,并已连续五年荣获世界最富有创造性组织的桂冠。这个没有众多消费者的公司竟能进入前十名的事实本身,就能证明其职业品牌的实力。在上述十个公司中,最令我感兴趣的是第三种:那些向往自雇的人。74%的受调查者称他们喜欢自雇。不过,真正的自雇者并不同意这种看法。

为什么呢?让我们先来看看调查发现的喜欢自雇的理由:首先是渴望有更大的灵活性,其次是能从事个人喜欢的工作获得的激动感,最后是有赚大钱的潜力。大多数人下海自雇的理由都非常相似。但结果呢?可能是更长的工作时间,更难赚的钱。当然,由自己来控制自己的工作这种想法非常诱人。很多卷入公司繁琐官僚事务中无法脱身的人一想到能自己来做决定,能选择工作的方式,享有完全的自由,无须听人指挥或服从公司政策,他们就会踏上自雇之路。但是一旦走到这步,他们几乎立即开始想念定期发工资的安全感,在一个业务兴旺公司的相对稳定性,以及同事间的群体感。于是,他们就一相情愿地想像能够再回到一个梦想企业里工作。

什么才是梦想雇主呢?据受调查的人士说,一个公司的声誉比什么都重要;内部的优良风气则是第二个最吸引人之处;而第三点则是雇主能使雇员在工作和生活两者取得平衡。

一个成功的、至少能使人感兴趣的公司必须具备下列的条件:工作机会均等、首席执行官领导企业,以及公司对社会和环境的献身精神。但是对正在考虑选择哪个工作职位的人来说,上述的三条还不是他们首先考虑的因素。

自古以来,人们一直认为有钱能使鬼推磨。但如今,人们在从新思考这个观念。在面临选择一个非盈利组织或是顶尖公司的工作时,挑选前者的人比挑选后者的多了一倍。所以,尽管在大公司打工有一种炫耀,更多的人们却情愿为慈善机构工作,不在乎工资低,预算小,也没有名气。

不管怎样,我们应该为自己生活在一个仍然有可能为一个梦想雇主工作而感到幸运。在有些国家,如尼泊尔、科索沃和利比里亚,失业率介于40%和85%之间,能够得到一份工作本身就是一个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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