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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人权会会长:法轮功提告中共高官 树立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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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钟元台北报导)中共近日发表《2009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台湾人权促进会会长林佳范教授指出,中共提出所谓的一个人权报告,里面看不到常常听到的一些人权的检讨,包括针对法轮功、西藏、维权律师等等。林佳范教授指出中共白皮书避重就轻,提出的是模棱两可的模糊期待,中共没有提到需要去面对的问题。此外,针对中共高干近日访台遭到法轮功连番控告,他认为,“法轮功提告中共高干给世人一个很好的人权范例”。

林佳范指出,中共白皮书提到,中国公民在互联网上的言论自由受法律保护,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在网上发表言论,关于中国的网路言论自由,林佳范表示,“那是另外一个笑话,我想大陆对于网路监控是国际有名的,甚至很多搜索引擎网站像谷歌(Google) 也会跟中共做配合审查它的搜索结果,中共所谓的网路言论自由跟我们期待的标准都还是有一段距离。”

中国必需从民主法治建立起保障人权

中共白皮书宣称,2009年当局在执法、司法中对人权的保障有所加强。林佳范指出,司法要成为人权保障的前提是司法要能够独立,因为大陆连司法独立都没有,更不用讲在司法的程序上保障人权,法轮功学员请律师的权利都没有,甚至连维护当事人权利的律师本身的权利都需要被保护跟保障等等。中共毕竟还是一个人治的国家,它必须建立在民主法治的前提下,“中国必需从民主法治的建立做起,民众才有可能得到真正的人权保护和保障,中共很需要去面对这些问题。”

法轮功提告中共高干树立人权典范

最近有四位中共高干来台,他们因在大陆积极迫害法轮功被提告。林佳范认为,根据“残害人群罪”及“民权公约”规定,对于迫害法轮功的这些中共高干去提告,我想给世人一个很好的人权范例。林佳范说:“其实对于这种非常严重的人权侵害者,无论哪个国家都不可以以干涉他国内政的说法,当作理由来规避国际对人权保障的责任,台湾如果想要在世界上被认为是一个很重视人权的国家,当然也应该要尽到维护、追究人权迫害凶手的一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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