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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地质法 落实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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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16日电)立法院今天三读通过地质法,规定未来经济部可进行地质调查、公告地质敏感区,但包括施行日、敏感区土地补偿办法等,都有待经济部进一步订定,未来如何落实执行恐怕才是关键。

根据上午三读通过的地质法规定,经济部应办理全国地质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全国基本地质调查、全国资源地质调查、全国地质灾害调查等,调查内容每5年应通盘检讨1次。相关调查结果经济部应汇整及管理地质资料、建立资料库,并定期主动公开或依人民申请提供资料。

但是三读通过的地质法当中,包括施行日期、对私有财产侵害的补偿、地质教育奖励、地质敏感区审议会的组织及运作,甚至连基地地质调查与地质安全评估方法认定、项目、内容及作业应遵行事项、准则,都由中央主管机关经济部定之。

也因为与地质法息息相关的诸多内容,在地质法通过后才要由经济部逐项建立与制定,因此今天三读通过的地质法,可以说只是骨架,如何订定完善的配套措施,让“肉”也能够长齐,将是经济部的一大考验,也有不少立委开始关注地质法通过后的配套措施应如何制定等问题。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潘孟安就呼吁行政院相关单位,一定要在立法院三读通过地质法后的最短时间内,拟定各项配套子法及措施,让新法平稳上路。潘孟安说,对于地质法通过前已持有完全限制开发土地的所有权人,政府应该基于国土宏观规划角度,予以征收补偿。

民进党籍立委蔡煌琅也说,地质法通过后,未来执行地质调查应谨慎小心,并且避免地质法变成恶法。蔡煌琅说,他担心在山地开发的农民,会不会因为地质法在土地使用上受到限制,导致弱势农民受到影响,他呼吁政府应照顾遭到限制开发的农民,迁移或是以地易地,相关作为应有行政资源上的配套。

国民党籍立委萧景田也认为,公告地质敏感区对于建商及民众或许会有损失,政府对此应有配套措施来弥补,正式法律通过后,经济部应该依法执行与订定完善的配套措施,他也将持续关注后续配套措施的订定。

虽然没有人知道地质法通过后,林肯大郡坍塌、北二高走山等事件会不会再次发生,但是如果地质法通过后,相关单位没有落实执行地质法,并且订定完善的配套措施,相关的灾难恐怕很难达成事前预防的目标。

此外,对于公告地质敏感区后,如果无法对于敏感区内限建、禁建给予补偿,未来地质调查的推动,也将会产生不小的阻碍。因此,地质法三读通过后,主管机关的落实与执行,恐怕才是考验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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